跳至內容

解琬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解琬(?—718年),魏州元城(今河北省大名縣一帶)人。武則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時期官員。

生平

解琬少年時應幽素舉中第,授新政縣尉,累轉成都丞。武則天時因奏事稱旨,超遷監察御史,因丁憂離職。武則天以他熟悉邊境事務,想要讓奪情起復舊官,前往西域安撫胡人。他上奏固辭,武則天只好下令讓喪期過後馬上赴任。

706年(神龍二年),解琬升任侍御史,作為使者前往安撫突騎施可汗烏質勒及十姓部落,他與安西都護郭元振到突騎施牙帳與烏質勒會談,當時,天降大雪,郭元振在帳外與烏質勒談話,談了很久,烏質勒回牙帳後因風寒於當晚暴卒,其子娑葛認為是郭元振設計害死父親,率兵追擊唐朝使團。副使解琬聞訊,勸郭元振連夜逃走。郭元振不同意,認為逃不掉,次日身穿素服回頭前往弔唁,與娑葛冰釋前嫌,重歸於好。解琬以功擢拜御史中丞,兼北庭都護、持節西域安撫使。他與郭元振交好,被宰相宗楚客等後黨視為政敵,左遷滄州刺史。景龍年間,遷右台御史大夫,兼持節朔方道行軍大總管。他前後在軍中二十多年,帶領士卒務農習戰,邊境安定。

景雲二年(711年),解琬復任朔方軍大總管,他分派隨軍要籍官河陽丞張冠宗、肥鄉令韋景駿、普安令於處忠等人整頓三城兵馬,裁剪下十萬人。尋授右武衛大將軍,兼檢校晉州刺史,賜爵濟南縣男。以年老乞骸骨,不等皇帝批示就辭官而去,唐睿宗也不生氣,還優詔加金紫光祿大夫,聽致仕,其俸祿按照品級全給[1]

不久,吐蕃寇邊,復召解琬拜左散騎常侍、朔方道後軍大總管[2],令他與吐蕃分定兩國地界,兼處置西突厥十姓降戶[3]。解琬認為吐蕃此後必定會推翻和約,與唐朝發生戰爭,請求預支兵馬十萬於秦、渭等州嚴加防範。當年冬天,吐蕃果然再次入寇,被解琬擊退。解琬在戰後又請求致仕,不許,遷太子賓客。開元五年,出為同州刺史。明年卒,年八十餘。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00》,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130》,出自《新唐書

參考書目

  1. ^ 《授解琬左散騎常侍制》:門下:散騎之列,豐貂入侍,選於耆艾,用均師友。金紫光祿大夫致仕上柱國解琬,文合騷雅,學殫經籍,百城分按,南憲是繩,萬里出師,西戎即序。頃以剖符從政,解印歸休,章既拜而遂行,禮及傳而則往。雖風規莫擬,而志力猶茂,乞言伊屬,寧忘賜杖之榮;替否旁求,宜副安車之命。可行左散騎常侍,散官勛如故,主者施行。
  2. ^ 《授解琬朔方道後軍大總管張知運副大總管制》:金紫光祿大夫行左散騎常侍上柱國濟南郡開國公解琬
  3. ^ 《宣慰突厥降戶詔》:宜令左散騎常侍解琬攝御史大夫持節往北庭,宣慰突厥部落緣邊降戶,要在便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