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美分硬幣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5美分
美國
面值0.05美元
重量5.000克
直徑1866至1883年間發行的盾牌鎳幣是20.5毫米,其它均為21.21毫米。mm (0.807in)
厚度盾牌鎳幣沒有固定厚度,其它硬幣均厚1.95毫米。mm
邊緣平整邊緣
成分
1942至1945年間的「戰時鎳幣」:
只有1942至1945年間發行的戰時鎳幣(背面有加大的鑄造標記)含銀金衡盎司
鑄造年份1866年至今(除1922、1932和1933年外)
正面
圖案托馬斯·傑斐遜
設計師傑米·弗蘭基
設計時間2006
背面
圖案蒙蒂塞洛
設計師費利克斯·施拉格
設計時間1938年(2004和2005年沒有採用),2006年前生產硬幣背面的蒙蒂塞洛右側沒有縮寫字母「FS」。

五美分硬幣又名「鎳幣」(英語:nickel),是美國鑄幣局生產的一種硬幣,面值為5美分,於1866年開始發行至今,絕大多數由75%的和25%的組成,直徑大多是21.21毫米,厚1.95毫米。

18世紀90年代,美國開始發行半角硬幣,其面額同樣是五美分。但是,南北戰爭引發的經濟困境致使黃金和白銀從市場流通中消失,為了滿足商品經濟對小面額錢幣的需要,聯邦政府首度發行紙質輔幣。1865年,由於貨幣局局長斯賓塞·克拉克以自己作為紙幣人物,國會將五美分輔幣廢除。接下來國會先後授權發行不含貴金屬的二美分三美分硬幣,然後再授權發行由賤金屬打造的五美分幣,鑄幣局於1866年開始生產。

盾牌鎳幣是鑄幣局生產的第一種鎳幣,於1866年一直生產到1883年由自由女神頭像鎳幣取代。野牛鎳幣於1913年面世,是為提升美國硬幣圖案美感而重新設計的五種硬幣之一。從1938年開始,傑斐遜鎳幣取代野牛鎳幣並一直生產至今,僅在2004和2005年為紀念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200周年發行過特別設計版本。2006年,鑄幣局恢復採用傑斐遜鎳幣原本的背面設計,正面則改用傑米·弗蘭基的設計。雖然至今仍在生產,但鎳幣的製作成本早已超過面值。2013年財政年度結束時,每生產一枚鎳幣的成本已達到9美分[1],因此鑄幣局有可能改用更廉價的金屬或合金生產。

背景

1792年鑄幣法案》授權聯邦政府發行銀質半角硬幣,其重量及貴金屬純度均有明確規定[2]聯邦政府於1792年開始生產半角硬幣,但由於第一間聯邦鑄幣局還在費城開建,因此鑄幣工作是在制鋸師約翰·哈珀(John Harper)位於該市第六大街和櫻桃大街的地窖完成。鑄幣的金屬模由亞當·艾克菲爾特雕刻,他在整整半個世紀後回憶起這段經歷時稱,生產半角硬幣使用的白銀是總統喬治·華盛頓提供,生產出來的1500枚硬幣之後上交國務卿托馬斯·傑斐遜,用來轉贈國內外政要。[3][4]據稱,華盛頓總統是在故居維農山莊提供用於鑄造這些硬幣的白銀[5],他在1792年底的國情咨文中稱,鑄幣局大樓已在施工,並且「半角硬幣已經小規模投產,市場流通需要小額硬幣,所以首先應該照顧他們的需求[6]。」

1793年,新成立的費城鑄幣局開始打造一美分和半美分硬幣[7]。由於聯邦國會要求鑄幣局的冶金分析師和首席鑄幣員提供一萬美元保證金才能入職,這在1793年時幾乎是天文數字,所以鑄幣局不得不推遲貴金屬材質硬幣的投產時間。1794年,國會同意把首席鑄幣員和冶金分析師的保證金數額分別降至5000及1000美元,華盛頓總統任命的人選這才得以走馬上任,銀幣的生產也在同年開始。[8]

1796年版半角硬幣

1794至1805年間,鑄幣局雕刻師羅伯特·斯科特Robert Scot)多次為半角硬幣調整設計方案,但所有出產硬幣中沒有標稱年份為1798、1799或1804年的版本[9]。1804年時,美國銀幣已大量外流,人們用其在西印度群島按面值交換更重的西班牙硬幣,再把這些外國銀幣帶回國內,由鑄幣局熔融後重新生產成硬幣並以此獲利。面對這種情況,美國於1804年停止生產銀質硬幣,半角硬幣從1805年一直停產到1829年。1807年,鑄幣局局長羅伯特·帕特森Robert Patterson)致信總統傑斐遜,稱「我們幾乎所有的白銀儲備(大部分是西班牙銀元)都放在銀行,恐怕它們(指銀行)不會願意再接受任何面值不足半美元的硬幣。」[10]

銀幣半角硬幣於1829年恢復生產,其純度還於1837年開始從89.24%提升到90%,同年,硬幣正面圖案從原本威廉·尼斯William Kneass)設計的自由女神半身像改為克里斯蒂安·戈布雷希特Christian Gobrecht)設計的坐姿自由女神,此後一直沿用到1873年半角硬幣廢除。1851年,鑄幣局發行三美分銀幣,半角硬幣從此不再是面額最小的美國銀幣。[11][12]

起因

南北戰爭影響,美國經濟陷入泥潭,大部分硬幣都從市場流通中消失。為填補市場需求,人們採用的代幣包括商家代幣、包裹郵資貼花和發行面額低至三美分的美國輔幣。除由黃金和白銀這些貴金屬鑄造的硬幣大多被人們囤積或是外流其他國家外,連僅有的賤金屬硬幣、銅鎳合金製成的分幣也從市場上消失了。[13]為恢復硬幣流通,國會於1864年廢除3美分輔幣,授權製造銅質1美分二美分硬幣,其中包含的金屬價值遠低於面值[14]。新幣起初獲得熱烈反響,但二美分很快也從市場流通中消失。1865年3月3日,國會通過法案授權鑄幣局以75%的銅和25%的鎳打造三美分硬幣[14]

美國貨幣局局長斯賓塞·克拉克(圖)把自己的頭像印在五美分輔幣上,直接導致國會立法禁止將任何在世人物肖像印上美國貨幣。

1864年,國會授權發行第三個系列的輔幣。法案規定其中的五美分幣需印上「克拉克」(Clark)的肖像,國會原本意指探險家威廉·克拉克,但實際發行的輔幣上印的卻是美國貨幣局局長斯潘塞·克拉克(Spencer M. Clark)。據錢幣歷史學家沃爾特·布林Walter Breen)記載,國會「惱羞成怒之下立即通過法律取消五美分面額(輔幣),還通過另一項法案禁止聯邦硬幣或紙幣上印有任何在世人物肖像」。[15]國會本打算讓斯潘塞·M·克拉克捲鋪蓋走人,只是在財政部長薩蒙·蔡斯的親自干預下才沒有實行[15]

鑄幣局局長詹姆斯·波洛克James Pollock)一度反對鑄造含有金屬鎳的硬幣,但鑑於三美分銅鎳合金幣的初步成功,他改變立場,支持以相同的合金打造三美分硬幣。波洛克在1865年的工作報告中寫道:「這種用鎳合金製作的三美分面額硬幣製作簡單,並且很快就會得到市場認可,替代三美分輔幣……只有在恢復硬幣支付地位後……和平時期不應允許採用賤金屬合金永久性取代白銀,來鑄造面額高於三美分的硬幣。」[16]

企業家約瑟夫·沃頓Joseph Wharton)幾乎壟斷了整個美國的鎳礦開採,他希望能促使美國政府選用鎳來製作硬幣[17]。沃頓在國會中很有影響力,有多位議員是他的朋友,雖然他們未能通過在二美分硬幣中採用金屬鎳的立法,但還是成功在三美分幣材質組成中加上鎳[18]。波洛克準備一項法案,建議以三美分硬幣的合金比例製作五美分幣,並且新硬幣的重量不超過60格令(相當於3.9克)。聯邦眾議院相應委員會在審核法案時把硬幣重量提高到77.19格令(相當於5克),此舉表面上看只是為了讓硬幣重量與公制下的5克相同,但更有可能是為了讓沃頓可以向美國政府售出更多的鎳[16]。這一改動也令五美分硬幣的金屬價值和面值比高於三美分硬幣。1866年5月16日,法案未經辯論就獲得通過。[16]新的銅鎳合金硬幣擁有最高一美元的法定支付能力,由財政部發行,可以交換除半美分、一美分和二美分硬幣外所有的美國硬幣,還可以按100美元為單位兌換成紙幣。另外,國會還在法案中撤銷面額不足十美分輔幣的授權。[19][20]

盾牌鎳幣

盾牌鎳幣
盾牌鎳幣

由於鑄幣工作馬上就要開始,因此鑄幣局首席雕刻師詹姆斯·巴頓·朗埃克需要儘快設計好硬幣[21]。他在1865年末就已制出多種圖案幣,這時授權製造五美分硬幣的法案尚在國會討論[22]。帶有前總統喬治·華盛頓和亞伯拉罕·林肯形象的設計稿都被否決,財政部長休·麥卡洛克最終決定採用類似朗埃克之前設計的二美分硬幣圖案,正面是盾牌,背面有眾星和線條環繞的數字「5」,這便是之後盾牌鎳幣的設計方案。[19]

由於鑄幣坯盤硬度很高,新硬幣的鑄造非常困難,出產硬幣質量不佳,同時用於鑄幣的金屬模具使用壽命也很短。硬幣的設計受到大量非議,沃頓稱正面的盾牌仿佛「上面豎着十字架的墓碑,(旁邊)掛着哭泣的柳枝。」[23]《美國錢幣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Numismatics)還認為這是「所有已知硬幣中最醜陋的」[23]。1867年初,硬幣設計經調整去掉背面各星星間的線條,希望能消除部分生產難題[24]。設計上的變更在公眾中引起混亂,許多人都以為其中一種設計屬於偽造,鑄幣局甚至一度考慮完全廢除盾牌設計[21]。鎳幣投產後起初幾年產量較高,到1869年下半年已足以滿足市場需求,所以之後年份的產量明顯下降[25]

新硬幣在商家手中日積月累,數額已超過法償限額,但許多銀行又最多只接受共計一美元的這種硬幣,於是店主在用鎳幣向中間商付款時被迫打折[20]。各地郵政局因受法律約束而不得不接受鎳幣,但財政部又有權依照法定授權拒收總額超過100美元的部分[26]。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國會於1871年通過立法,允許財政部用面額高於20美元的紙幣無限制換取包括鎳幣在內的多種低面額硬幣[20]。此後要直到1933年,鎳幣才成為不受限制的法定貨幣,這時盾牌鎳幣已停產多年[25]

盾牌鎳幣投產後,半角硬幣還繼續在費城和舊金山鑄幣局生產,直到被《1873年鑄幣法案》廢除為止[27][28]。由於美國西部在商品交易中傾向使用金幣或銀幣,所以白銀製成的半角硬幣此後幾十年間仍然在西部流通,直至19世紀結束[20]。隨着經濟條件好轉、白銀價格回落,包括半角硬幣在內的大量此前被囤積起來的銀幣又從1876年4月開始回歸市場流通[29]。1876年末,盾牌鎳幣暫時停產[30]。鑄幣局在1877至1878年都沒有生產流通用盾牌鎳幣,只為收藏家打造過精製幣[20]。接下來幾年裡,由於財政部已經有大量鎳幣庫存,因此鑄幣局生產的鎳幣數量很少,直到1881年12月才再次全面投產[31]

自由女神頭像鎳幣(「五分鎳幣」)

帶或不帶「美分」字樣的五分鎳幣對比

19世紀70年代末,盾牌鎳幣的產量縮水,同樣材質的3美分鎳幣也基本停產,沃頓於是開始尋找把鎳賣給鑄幣局的新途徑。當時鑄幣局生產的銅質分幣占相當比例,所以沃頓希望能通過遊說將分幣材質也換為銅鎳合金。[32][33]1881年,他的遊說終見成效,費城鑄幣局局長阿奇博爾德·勞登·斯諾登Archibald Loudon Snowden)下令首席鑄幣員查爾斯·巴伯設計統一的鎳幣、三美分硬幣和分幣[32]。斯諾登要求巴伯在硬幣正面採用自主神的古典主義風格頭像,並附上刻字「Liberty」(「自由」)和年份。硬幣背面則是代表面額的羅馬數字,周圍由小麥、棉花和玉米環繞,所以鎳幣背面就應該刻上羅馬數字「V」(「5」)。[34]根據新提議,鎳幣的重量仍保持在五克,只是直徑需增至22毫米[35]

巴伯遵照局長要求完成設計[35],斯諾登之後決定不變更分幣和三美分硬幣的設計,所以巴伯繼續在鎳幣上下工夫,將其直徑調整到21.21毫米[34]。接下來鑄幣局把樣幣按慣例送往首都哥倫比亞特區,等待財政部長查爾斯·J·福爾傑批准。但讓斯諾登意外的是,福爾傑拒絕批准設計方案,理由是當時已有法律規定,「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堅合眾國」)字樣應該放在硬幣背面而非正面。巴伯按部長意見修改設計,新版鎳幣準備在1883年初投產。[36]不過,這時1883年版的盾牌鎳幣已經生產出來,為了防止因版本稀缺導致的囤積行為,鑄幣局在之後幾個月同時生產新舊兩種設計的鎳幣[37]

鎳幣只是用羅馬數字代表面值,沒有刻上「CENTS」(「美分」字樣),不法分子很快發現,新鎳幣直徑與五美元金幣非常接近,只要給新鎳幣鍍金,就有可能會讓人誤以為這是五美元。[38]造假者還給部分鍍金鎳幣加上鋸齒紋花邊,令其看上去更像金幣[39]。鑄幣局為此立即停產自由女神頭像鎳幣,繼續生產盾牌鎳幣。巴伯根據指示再次修改設計,在硬幣背面的底部增加「CENTS」字樣,並更改其他多種設計元素的位置。修改後的鎳幣於1883年6月26日發行,盾牌鎳幣也是在這天停產。有報道稱財政部會召回所有沒有「CENTS」字樣的鎳幣[40],公眾於是開始囤積這種可能會變得非常稀有的硬幣[41]

前後30年間,自由女神頭像鎳幣的年產量大多居高不下,僅有1885、1886和1894年因經濟陷入衰退出現例外[42][43]。1890年,國會終止三美分硬幣授權,鎳幣因此成為唯一的銅鎳合金硬幣。國會同年還授權財政部長自行決定已經生產25年的硬幣是否要重新設計。不過,國會法案中並並沒有明確規定當時剛剛調整過設計圖案的鎳幣和銀元是否還要再生產25年。[44][45]1896年,鑄幣局在試鑄過帶孔硬幣後於1896年製作了多枚圖案幣,這也是1885年後該局首次生產圖案幣,但最終還是沒有變更設計方案[46]

商品交易對鎳幣需求的增長

20世紀30年代的霍恩和哈達特餐館明信片

19世紀90年代,投幣式遊戲機、賭博機和出售食品的自動售貨機開始走紅。這類機器可以放在商場內部的空閒位置,基本無修維護保養就能為業主創造收益。從1898年左右開始,投幣式機械鋼琴也變得流行起來。米爾斯新奇公司是生產這類投幣設備的龍頭企業,1906年時,其產品範圍已涵蓋機械小提琴演奏機和算命機。雖有部分機器是使用分幣或其它面額硬幣,但絕大多數還是採用鎳幣。[47]

這段時期面世的多種商業創新都和投幣式售貨機有關,自動餐館便是其中令鎳幣使用量顯著提高的一種,顧客可以在投入硬幣後(起初只需鎳幣,但到20世紀下半葉後就需要更高面額的硬幣)操作手柄,獲取三明治或甜點。這種餐館最初在德國面世,經包括霍恩和哈達特餐館在內的多家企業推廣而在美國普及。此外,鎳幣影院也是在這一時期問世,觀眾可憑一枚鎳幣入場觀看多部片長12分鐘左右的單卷短片,影院從下午一直經營至深夜,顧客去留自願。雖然還有同樣根據硬幣面值命名的分幣街機,但電子遊戲廳內仍以鎳幣使用最普遍。[48]

19世紀80年代以前,鎳幣在美國西部各州的流通率非常有限,當地居民更傾向使用銀幣或金幣。不過,新的自由女神頭像設計引起當地居民的濃厚興趣,鎳幣流通率因此提高。由於經濟條件良好,投幣機的普及又令鎳幣市場需求大幅提升,到1900年時,鎳幣已成為全美普遍採用的硬幣。同年,鑄幣局局長喬治·羅伯茨George E. Roberts)呼籲國會大幅提升撥款額度,以便鑄幣局購買足夠的賤金屬來生產鎳幣和分幣。鑄幣局還請求國會取消限制,允許費城以外的鑄幣局生產鎳幣和分幣,國會於1906年同意羅伯茨的請求,丹佛鑄幣局舊金山鑄幣局於1912年開始生產鎳幣。[49][50]

罕見的1913年版自由女神頭像鎳幣

塞繆爾·布朗在《錢幣學家》1919年12月刊上登出的廣告

自由女神頭像鎳幣於1912年底停產,此後幾年裡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有1913年的版本存在。1919年12月,錢幣交易商塞繆爾·布朗(Samuel W. Brown)在《錢幣學家》雜誌刊登廣告,求購1913年版自由女神頭像金幣。次年8月,布朗帶着一枚這樣的硬幣在美國錢幣協會年會上亮相。[51]據布朗透露,鑄幣局當年備有1913年版自由女神頭像鎳幣的主模具,並且試鑄過為數不多的幾枚樣幣[52]。之後的事態進展表明,布朗一共有五枚這樣的硬幣,後來全部轉手賣出。接下來,這五枚硬幣在性格乖僻的德克薩斯州沃思堡地區知名收藏家E·H·R·格林上校Col. E.H.R. Green)手中停留了15年,從1943年開始便四下分散。自那以後,五枚硬幣中的每一枚都數度轉手。如今,哥倫比亞特區的史密森尼學會科羅拉多州科羅拉多斯普林斯的美國錢幣協會錢幣博物館各存放有一枚向公眾展示,另外三枚則屬私人收藏。2010年1月,一枚1913年版自由女神頭像鎳幣經拍賣以373萬7500美元的高價成交,創下這種硬幣的價格紀錄。[53]

1913年版自由女神頭像鎳幣的確切來源尚無定論,鑄幣局的文獻中沒有這種硬幣的生產紀錄,也沒有授權生產紀錄[54]。雖然1913-S版自由女神頭像鎳幣的模具有提前送往加利福尼亞州,但羅伯茨下令停產後,這些模具也都送回了費城。從紀錄中基本可以肯定,這些於12月23日回到費城鑄幣局的模具都在次年1月初按慣例銷毀。[55]布朗曾在費城鑄幣局工作(不過這點直到1963年才開始為人所知),所以很多說法都認為他與此事脫不了干係[56]

野牛鎳幣(印第安人頭像鎳幣)

1913年版一類和二類野牛鎳幣

1904年,西奧多·羅斯福總統表示他覺得美國硬幣的藝術水準有待提高[57],希望聘請雕塑家奧古斯都·聖高登斯Augustus Saint-Gaudens)來重新設計。受1890年的國會法案限制,鑄幣局只請聖高登斯設計分幣和四種金幣,但在設計出鷹揚雙鷹金幣後,聖高登斯因病於1907年去世,兩種金幣都在同年進入市場流通。剩下的分幣、半鷹和四分之一鷹(2.5美元)金幣都是由其他藝術家設計,最遲從1909年開始進入流通。1919年,鑄幣局局長弗蘭克·利奇Frank Leach)指示巴伯為新版鎳幣準備幾套設計方案並打造圖案幣,巴伯的大部分設計方案都包含首任美國總統喬治·華盛頓的頭像。[58]但因利奇於1909年11月1日離任,更換鎳幣設計一事暫時陷入停滯,局長職務由亞伯蘭·安德魯Abram Andrew)繼任[58]

1911年5月4日,財政部長富蘭克林·麥克維(Franklin MacVeagh)的兒子伊姆斯·麥克維(Eames MacVeagh)在給父親的信中寫道:

有件似乎大家都忽略了的事,您有機會在任內把鎳幣或五分硬幣的設計變得更加美麗。在我看來,這會是最具吸引力的一種紀念品。可能您也知道,這將是您任內有可能改變的唯一一種硬幣,因為我記得有法律規定,硬幣設計的更換周期不能少於25年。我還認為,這(指鎳幣)應該是現在正在流通的硬幣中數量最多的一種。[59]

不久後,安德魯宣布鑄幣局會徵求新的鎳幣設計方案。雕塑家詹姆斯·厄爾·弗雷澤James Earle Fraser)曾是聖高登斯的助手,他主動同鑄幣局取得聯繫,並且很快就拿出草圖和設計稿。這時鑄幣局局長的位置已由喬治·羅伯茨出任,他起初比較中意帶有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形象的設計方案。但弗雷澤很快又創作出另一份設計,一面是美洲原住民,另一面則是美洲野牛[60]財政部長麥克維在信中寫道:「請轉告他(指弗雷澤),在他遞交的3份草圖裡,我們希望採納印第安人頭像和野牛的草圖[61]。」新版鎳幣的消息於1912年7月公布,多家自動售貨機生產商希望獲得相應信息。馬薩諸塞州伍斯特霍布斯製造公司的克拉倫斯·霍布斯(Clarence Hobbs)擔心新鎳幣可能同自家公司的硬幣防偽產品不兼容[62],要求從多方面調整設計方案,對此弗雷澤頗感強人所難[63]

時間進入1913年後,霍布斯公司還在繼續提出反對意見[64]。2月3日,霍布斯將針對硬幣的一長串修改要求發給羅伯茨,要求弗雷澤參加有霍布斯和瑞思出席的會議[65]。雙方未能在會議上取得共識,弗雷澤於同月5日給麥克維發去長達十頁的信,稱霍布斯公司已經浪費他太多時間,請求財政部長一錘定音[66]。麥克維同意於2月14日在他位於首都的辦公室召開會議[67],巴伯備好多枚圖案幣,用於展示鎳幣如果滿足霍布斯公司的所有要求會變成什麼樣子。麥克維主持的這輪面談與其說是會議,倒更象是司法聽證會,他於次日發信表明立場,[68]稱其他製造商都沒有反對意見,霍布斯公司的產品銷量也不大,如果滿意其所有要求,在邊緣輪框周圍留有明顯空隙,或是把印第安人頭像的顴骨部分磨平,這會影響硬幣的藝術價值:「因此,請您着手生產新版鎳幣[69]。」

野牛鎳幣於1913年3月4日正式開始進入流通,很快就因真實描繪美國主題元素而獲得讚譽[70]。但《紐約時報》的社論認為,從將會大範圍流通的硬幣角度來看,新版鎳幣的成色和光澤似乎不夠理想,很容易變得陳舊並失去光澤,令人不快[71]。同年3月和5月的《錢幣學家》(The Numismatist)發表社論,對新幣評價不溫不火,建議將正面的印第安人頭像縮小,同時取消背面的野牛[72]

事實證明,新版鎳幣的金屬模具損耗很快[73]。巴伯提議修改設計並向弗雷澤寄出試樣,得到對方首肯[74]。具體修改位置包括加大「FIVE CENTS」(「五美分」)字樣,並把野牛所站小山改為平地[75]。據錢幣學家大衛·蘭格(David Lange)從美國檔案館匯編的數據顯示,修改後人稱二類(最初的屬於一類)的硬幣設計實際上導致模具壽命進一步縮短[76]。之後出產鎳幣上所刻的年份數字變得越來越粗,以求令其更加持久,但容易磨損的問題卻始終沒能徹底解決,多年後出產的野牛鎳幣都有相當大一部分的年份在磨損後無法辨識[70]

1938年1月,鑄幣局宣布舉行新鎳幣設計公開競賽,為迎接開國元勛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誕辰200周年,參賽者需要把傑斐遜肖像放在硬幣正面,背面則是總統故居蒙蒂塞洛[77]。最後一批野牛鎳幣於1938年4月在丹佛分局出產,這年也只有該局生產過這種硬幣[78]

模特身份和名稱爭議

奧格拉拉拉科塔族酋長鐵尾,1912年左右。

弗雷澤設計硬幣正面印第安人頭像和背面野牛時選擇的模特身份尚無定論,據他本人所述,他無意把某個特定人物放到鎳幣上,而是想要表現出該族群的外貌特徵。具體的模特身份包括鐵尾Iron Tail)、雙月[79]蘇族酋長大樹Big Tree[80],但他不同時期又曾給出不同的說法。塞內卡人約翰·大樹曾多次以「鎳幣印第安人」的身份公開亮相,直至1967年去世。[81]據弗雷澤表示,硬幣背面的動物是美洲野牛黑鑽」(Black Diamond)。他在接受採訪時稱,據弗雷澤表示,硬幣背面的動物是他在布朗克斯動物園看到的美洲野牛黑鑽」(Black Diamond[82]。但是,黑鑽實際上是在中央公園動物園生活,從未去過布朗克斯動物園,於1915年售出後被宰。黑鑽的頭部之後在各大錢幣學大會上展出,至今仍存於世,頭上角的位置同鎳幣上有明顯不同。[83]

野牛鎳幣這一名稱早在構想階段就已確定,用於代指野牛的英語單詞是美國口語辭彙「buffalo」,而非「bison」。發行量居首的錢幣學刊物《錢幣世界》(Coin World)將之稱為「印第安人頭像鎳幣」,而理查德·約曼(Richard S. Yeoman)的《美國錢幣指南手冊》(A Guide Book of United States Coins)則稱其為「印第安人頭像或野牛幣」[84]

傑斐遜鎳幣

1938至2004年生產的傑斐遜鎳幣正面圖案,1966年前出產的硬幣上沒有設計師的姓名首字母縮寫。
1938至2003年出產的傑斐遜鎳幣背面圖案

雖然野牛鎳幣的設計如今倍受讚譽,其後的紀念銀幣或金幣都曾效仿。但在實際生產的1913至1938年間,這種硬幣並不像如今這樣人氣高漲,鑄幣局官員對之尤其不滿,一方面,鑄幣模具的破損率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鑄幣局官員希望能夠讓出產的硬幣儘可能清晰,這又會導致模具故障率進一步提高。到1938年時,野牛鎳幣的生產已有25個年頭,這樣財政部長就有權決定是否更換設計,無需再由聯邦國會批准。隸屬財政部管轄的鑄幣局於是在沒有公眾表示不滿的情況下主動出擊,立即提議更換硬幣設計。[85]1938年1月,鑄幣局宣布舉行新鎳幣設計公開競賽,勝出者可以獲得1000美元獎金。考慮到1943年是托馬斯·傑斐遜誕辰200周年,因此參賽者需要把前總統肖像放在硬幣正面,背面則是總統故居蒙蒂塞洛。[77]

4月24日,鑄幣局宣布費利克斯·施拉格贏得比賽。他的設計同雕塑家讓-安東尼·烏敦製作、現存波士頓美術館的傑斐遜肖像很相似,之後一直在鎳幣上沿用至2004年。不過,流通鎳幣的背面設計圖案同施拉格最初的模型有顯著差異。政府官員對原設計中蒙蒂塞洛的視角和刻字風格不滿,要求設計師更改。[86]或許是存在誤解或疏忽,施拉格沒有在設計上附上自己的姓名縮寫,直到1966年才由鑄幣局加入[87]。 傑斐遜鎳幣於1938年10月3日投產,同年11月15日開始進入流通[88]。根據估算,這種硬幣起初受到囤積,直到1940年才在日常商品交易中變得常見[89]

美國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鎳成為戰時關鍵性的原材料,因此鑄幣局設法減少這種金屬的使用量。1942年3月27日,聯邦國會授權生產銅和銀各占50%的鎳幣,並允許鑄幣局出於公眾利益考量調整比例或加入其他金屬。鑄幣局最期望的是找到一種完全不含鎳的合金,同時又能夠通過自動售貨機的假幣檢測功能。最終採用的合金中含56%的銅,35%的銀和9%的,於1942年10月投產。為了讓這些硬幣便於識別,並且戰爭結束後易於退出市場,鑄幣局在所有「戰時鎳幣」背面的蒙蒂塞洛上方刻上很大的鑄幣標記,其中代表費城鑄幣局的是字母「P」,這也是該局的標記首次出現在美國硬幣上。[90]1946年,「戰時鎳幣」停產,原本的合金比例和鑄幣標記尺寸、位置均予恢復(其中費城鑄幣局生產的硬幣沒有鑄幣標記)[91]

1966年,硬幣正面設計做出微調,在傑弗遜的頭像下方加上設計師的姓名縮寫字母「FS」。為紀念這項變更,鑄幣局特意造出兩枚帶有縮寫字母的1966年版精製鎳幣送給施拉德。1965至1967年間在任何一間鑄幣局生產的鎳幣都沒有鑄造標記,是鑄幣局有意以銅鎳合金幣取代之前生產的含銀版本。1968年起,硬幣上再次採用鑄造標記,但位置改到正面,位於傑斐遜頭像右側。[92]從1971年起,舊金山鑄幣局就沒有再生產過流通鎳幣,而全部都是精製幣(「1971-S」類),這也是1878年以來唯一只有精製幣版本的鎳幣[93]

2004至2005年:西行鎳幣系列

1975至1976年間,鑄幣局為紀念美國建國200周年發行過25美分、半美元和一美元面值流通紀念幣,這些硬幣上都帶有起始年份「1776–1976[94]。加拿大於1992年發行紀念該國省份及領地成立的系列硬幣並取得成功後,美國鑄幣局獲得國會授權,於1999年開始發行紀念各州的25美分硬幣[95]。2002年6月,鑄幣局官員有意重新設計鎳幣,紀念即將到來的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200周年。他們與弗吉尼亞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埃里克·康托爾取得聯繫,但蒙蒂塞洛正是位於弗吉尼亞州,康托爾不是很願意將之去除。[96]2003年4月23日,《2003年美國五美分硬幣設計延續法案》生效成為法律。根據其中條款,財政部長可以更改鎳幣設計紀念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和路易斯安那購地,但從2006年開始,鎳幣上就必須恢復傑斐遜和蒙蒂塞洛設計。[97]根據康托爾的法案,今後美國生產的所有五美分硬幣上所刻的都是傑斐遜和蒙蒂塞洛[98]

2004年,鑄幣局採用施拉格設計的原版正面和兩種新設計的背面生產鎳幣[99]。其中第一種新圖案由鑄幣局雕塑家兼雕刻師諾曼·內梅特(Norman E. Nemeth)設計,源自多年前為傑斐遜打造的一枚印第安和平勳章。第二種則是由另一位鑄幣局雕塑家兼雕刻師阿爾弗雷特·麥拉斯基(Alfred Maletsky)完成,描繪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期間使用的一艘龍骨船[100]2005年生產的鎳幣帶來傑斐遜的新形象,由喬·菲茨傑拉德(Joe Fitzgerald)根據烏敦製作的傑斐遜半身像設計[101]。其上的「LIBERTY」(「自由」)一詞源於傑斐遜起草的獨立宣言手稿,但由於手稿上的這個單詞是小寫,因此菲茨傑拉德只能從傑斐遜的其他手稿中獲取大寫字母「L[102]。這年上半年生產的鎳幣正面描繪的是美洲野牛,由傑米·弗蘭基(Jamie Franki)設計,引起對野牛鎳幣的回憶。下半年的鎳幣正面則是一片海岸,並附有文字「Ocean in view! O! The Joy!」(「大海盡收眼底!哦!令人狂喜!」),這幾句話源於威廉·克拉克的日記,他正是當年遠征探險的引領者之一。[101]此外,克拉克在日記中所寫的「大海」一詞實際上是「Ocian」,但鑄幣局將之改為現代拼寫「Ocean[102]

2006年,鎳幣重新採用傑斐遜肖像和蒙蒂塞洛的圖案,其中正面的傑斐遜肖像開始採用弗蘭基的新設計。與之前兩種都是側臉不同,這次傑斐遜終於以正臉示人,[103]這張正臉是根據1800年倫勃朗·皮爾Rembrandt Peale)的研究結果繪製,並且同樣包含取自傑斐遜手稿的「Liberty」(「自由」)一詞。美國鑄幣局代理局長大衛·勒布萊克(David Lebryk)表示:「傑弗遜的正臉形象是對他的遠見致敬[104]。」硬幣背面恢復施拉格的蒙蒂塞洛設計,只是經鑄幣局的雕刻師銳化處理[105]。由於施拉格設計的正面已不再採用,所以他的姓名縮寫也移至背面,位於蒙蒂塞洛的左側(硬幣右側)[106]

鑄幣金屬成本上漲

21世紀的前10年裡,製造鎳幣的金屬銅和鎳價格急劇上漲,導致鎳幣生產成本從2003財政年度的每枚3.46美分上升到2012財年的10.09美分[107]。相比之下,主要材質為鋼的加拿大鎳幣到2013年時成本仍不及面值[108]。面對這種情況,鑄幣局局長亨麗埃塔·富勒Henrietta Fore)於2004年呈請國會撥款,資助取代現行鑄幣金屬、降低生產成本的研究。但由於她在2005年離任,因此這一請求也隨之失效。不過,國會於2010年通過《鑄幣現代化、監督和可持續化法案》(Coin Modernization, Oversight, and Continuity Act),要求鑄幣局針對分幣到一美元硬幣間共計六種面額硬幣的材質組成開展研究,尋找適當的替代方案。2011年,鑄幣局同賓夕法尼亞州約翰斯敦的並發技術公司簽訂合約。[109]之後呈交國會的報告稱,無論採用什麼樣的金屬材質,都無法將一美分硬幣的製造成本降至低於面值,所以沒有必要再對這種硬幣做進一步考量。報告中還請求延長解決問題的時限,同時硬幣繼續按原有材質生產,確保市場需求。[110]估鑄幣局估算,市場流通對鎳幣的需求會從2011財年的8.4億枚增至2015財年的10.8億枚[111]

為避免硬幣在市場流通中大量流失,無法送回鑄幣局熔融重鑄新幣,該局於2006年12月14日提出臨時措施,把熔融或出口分幣(分幣在2013財年的製造成本是每枚1.83美分)和鎳幣定為刑事犯罪行為,違者可處最高一萬美元罰款或五年有期徒刑,或是兩項同時執行。這項規定於2007年4月17日落實。[112][109]鎳幣中包含的金屬價值有時都已超過五美分,例如2007年5月時就曾超過面值的1.5倍。此後,鎳幣原材料金屬的供需基本穩定,硬幣所含金屬價值於2008年下半年到2010年中期回落至面值以下,之後雖再度上漲,但又從2012年中期跌至低於面值並保持至今[113]。2014年2月,有報道稱鑄幣局已經開始試驗,用鍍銅的鋅(和一美分硬幣相同)製作鎳幣[114]

2014年12月,鑄幣局發布雙年度報告,在報告中針對《鑄幣現代化、監督和可持續化法案》作出回應,稱鋅鍍銅材質未能通過蒸汽和磨損測試,所以不能用來製造除分幣以外的美國硬幣(分幣的使用率很低)。報告中認為「可行」的材質包括鋼鍍鎳、多種鍍層的鋼,或是77%的銅、20%的鎳幣和3%的錳。此外,報告中還建議開展進一步測試,尋找成本更低的合金,並且無需像採用以鋼為主的材質那樣變更投幣式售貨機。[115]

參見

參考資料

腳註

  1. ^ 虧本買賣.
  2. ^ Taxay 1983,第65–66頁.
  3. ^ Taxay 1983,第72–73頁.
  4. ^ Breen 1988,第152–153頁.
  5. ^ Coin World Almanac 1977,第358頁.
  6. ^ Orosz 2012.
  7. ^ Hobson 1971,第113頁.
  8. ^ Lange 2006,第25–26頁.
  9. ^ Yeoman 2011,第137–138頁.
  10. ^ Taxay 1983,第125–126頁.
  11. ^ Taxay 1983,第217–221頁.
  12. ^ Yeoman 2011,第124, 138–142頁.
  13. ^ Taxay 1983,第243頁.
  14. ^ 14.0 14.1 Lange 2006,第99頁.
  15. ^ 15.0 15.1 Breen 1988,第246頁.
  16. ^ 16.0 16.1 16.2 Taxay 1983,第244頁.
  17. ^ Montgomery, Borckardt & Knight 2005,第25頁.
  18. ^ Taxay 1983,第241–244頁.
  19. ^ 19.0 19.1 Peters & Mohon 1995,第3頁.
  20. ^ 20.0 20.1 20.2 20.3 20.4 Lange 2006,第100頁.
  21. ^ 21.0 21.1 Taxay 1983,第244–245頁.
  22. ^ Breen 1988,第247頁.
  23. ^ 23.0 23.1 Taxay 1983,第245頁.
  24. ^ Peters & Mohon 1995,第4頁.
  25. ^ 25.0 25.1 Peters & Mohon 1995,第5頁.
  26. ^ Bowers 2006,第75頁.
  27. ^ Yeoman 2011,第142頁.
  28. ^ Coin World Almanac 1977,第155–156頁.
  29. ^ Bowers 2006,第77頁.
  30. ^ Peters & Mohon 1995,第81頁.
  31. ^ Peters & Mohon 1995,第76–81頁.
  32. ^ 32.0 32.1 Bowers 2006,第136頁.
  33. ^ Yeoman 2011,第109–110頁.
  34. ^ 34.0 34.1 Peters & Mohon 1995,第6頁.
  35. ^ 35.0 35.1 Bowers 2006,第139頁.
  36. ^ Bowers 2006,第140–141頁.
  37. ^ Peters & Mohon 1995,第95頁.
  38. ^ Montgomery, Borckardt & Knight 2005,第27–29頁.
  39. ^ Peters & Mohon 1995,第46頁.
  40. ^ Montgomery, Borckardt & Knight 2005,第29頁.
  41. ^ Bowers 2006,第145頁.
  42. ^ Bowers 2006,第184–185頁.
  43. ^ Peters & Mohon 1995,第122頁.
  44. ^ Bowers 2006,第149頁.
  45. ^ Richardson 1891,第806–807頁,26 Stat L. 484, amendment to R.S. §3510.
  46. ^ Bowers 2006,第261頁.
  47. ^ Bowers 2006,第48–49頁.
  48. ^ Bowers 2007,第5–7頁.
  49. ^ Bowers 2006,第150–151頁.
  50. ^ Lange 2006,第135頁.
  51. ^ Peters & Mohon 1995,第164頁.
  52. ^ Montgomery, Borckardt & Knight 2005,第98頁.
  53. ^ The China Post & January 1, 2010.
  54. ^ Peters & Mohon 1995,第172頁.
  55. ^ Peters & Mohon 1995,第171–172頁.
  56. ^ Montgomery, Borckardt & Knight 2005,第37–39頁.
  57. ^ Breen 1988,第573頁.
  58. ^ 58.0 58.1 Burdette 2007,第93–97頁.
  59. ^ Taxay 1983,第340頁.
  60. ^ Taxay 1983,第340–342頁.
  61. ^ Burdette 2007,第172頁.
  62. ^ Burdette 2007,第181–183頁.
  63. ^ Burdette 2007,第193–194頁.
  64. ^ Burdette 2007,第200–201頁.
  65. ^ Taxay 1983,第345頁.
  66. ^ Burdette 2007,第204頁.
  67. ^ Burdette 2007,第205頁.
  68. ^ Burdette 2007,第206頁.
  69. ^ Burdette 2007,第207頁.
  70. ^ 70.0 70.1 Lange 2006,第149頁.
  71. ^ Burdette 2007,第214頁.
  72. ^ Bowers 2007,第46–47頁.
  73. ^ Burdette 2007,第252–253頁.
  74. ^ Taxay 1983,第346頁.
  75. ^ Burdette 2007,第253頁.
  76. ^ Bowers 2007,第45頁.
  77. ^ 77.0 77.1 Bowers 2007,第127–128頁.
  78. ^ Bowers 2007,第141–142頁.
  79. ^ Bowers 2007,第38–39頁.
  80. ^ Bowers 2007,第39頁.
  81. ^ Porterfield 1970,第16頁.
  82. ^ Burdette 2007,第223頁.
  83. ^ Bowers 2007,第37–38頁.
  84. ^ Bowers 2007,第41–42頁.
  85. ^ Bowers 2007,第127頁.
  86. ^ Bowers 2007,第129–131頁.
  87. ^ Bardes 1966.
  88. ^ Bowers 2007,第141–143頁.
  89. ^ Lange 2006,第167頁.
  90. ^ Bowers 2007,第146–148頁.
  91. ^ Yeoman 2011,第131–136頁.
  92. ^ Bowers 2007,第259–260頁.
  93. ^ Bowers 2007,第222頁.
  94. ^ Yeoman 2011,第174, 206, 227頁.
  95. ^ United States Mint 2009,第4–6頁.
  96. ^ USA Today & April 23, 2002.
  97. ^ US Mint, "Newly-designed nickels" 2003.
  98. ^ U.S. Code, Title 31, Section 5112.
  99. ^ Anderson 2003.
  100. ^ US Mint, "2004 Westward Journey".
  101. ^ 101.0 101.1 US Mint, "2005 Westward Journey".
  102. ^ 102.0 102.1 Frazier 2005.
  103. ^ Yeoman 2011,第135–136頁.
  104. ^ BBC, "forward-looking nickel".
  105. ^ US Mint, "2006 Westward Journey".
  106. ^ Collectors Weekly.
  107. ^ 硬幣製造成本飛漲.
  108. ^ 加拿大鑄幣點鋼成金.
  109. ^ 109.0 109.1 Deisher & April 16, 2012.
  110. ^ Gilkes & December 31, 2012.
  111. ^ Gilkes & January 4, 2012.
  112. ^ US Mint, "Exportation & Melting".
  113. ^ 現有硬幣金屬成本.
  114. ^ 鑄幣局開展鋅鍍銅鑄幣試驗.
  115. ^ 鑄幣局2014年雙年度報告.

書目

其它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