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主要前身為阿帕網。1974年美國國防部國防前沿研究項目署(ARPA)的羅伯特·卡恩和斯坦福大學的文頓·瑟夫開發了TCP/IP協議,定義了在電腦網絡之間傳送信息的方法。1983年1月1日,ARPA網將其網絡核心協議由網絡控制程序(NCP,Network Control Program)改變為TCP/IP協議。ARPA網使用的技術(如TCP/IP協議)成為了以後互聯網的核心。它採納的Request for Comments(RFC)過程,一直是發展互聯網協議與標準所使用的機制,至今仍然發揮着作用。
除ARPA網之外,早期的計算機網絡還有UUCP、Usenet、Bitnet、CSNET和多種商用X.25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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