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簡稱《電信條例》,是2000年9月20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官方稱制定本條例的原因是「為了規範電信市場秩序,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電信網絡和信息的安全,促進電信業的健康發展。」

Google與《電信條例》

2010年6月30日,官方媒體新華網發表文章指責Google「不對搜索結果進行審查的承諾」,因為與本條例衝突而違背「繼續遵守中國法律」的承諾。稱谷歌「企圖兩邊討好,實際上是既想在西方政治上得分,又想在中國經濟上得利。」

中國主要入門網站都轉載了這條新聞,但評論功能大部分都被隱藏或關閉。[1]

參考資料

  1. ^ 述评:德拉蒙德为什么拿谷歌年检说事 腾讯网. [201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03).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