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大封相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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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大封相兇殺案是香港轟動一時的案件,兇徒朱盛才(約1920年-1952年5月23日),香港人,曾於國民政府軍隊服役,1950年代來港,住於兄長位於灣仔駱克道的家中,疑因受不住家人冷嘲熱諷,因財反目,殺人滅口,造成3死3傷,被判繯首死刑。
他行兇前曾表示要上演《六國大封相[1]》,自此案後演變為形容激烈衝突,沿用至今。
背景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曾當過國軍軍官的朱盛才約30歲,帶着一筆小財,從中國大陸到香港投靠哥哥朱醒材,其時兄長在美國經商,朱盛才與大嫂關月娥居於灣仔駱克道359號4樓(今灣仔鴻圖商業大廈)。
當時的香港,業主常把家中一隅分租以幫補家計,朱盛才所住的地方亦住了三戶:
- 朱醒材是業主,與妻子關月娥育有一子,居於尾房;
- 關月娥胞妹關月美及丈夫黃子驤,育有3名年幼子女,包括4歲兒子黃世榮及3歲女兒黃小綸,居於頭房;
- 關月娥的弟弟關鴻生及妻子陳肖,居於中房;
- 家中另有女傭黃美,住宅內亦有床位分租予給寡婦吳三姑及黃綺文,黃綺文為黃子驤之妹。
朱盛才初來港時,身上財富本足夠經營小生意,但他長期不事生產,不消一年已花光,常向大嫂要錢,關月娥、關月美及陳肖三名女子,開始對朱盛才冷嘲熱諷。[2]
朱盛才和吳三姑關係曖昧,亦引起大嫂不滿,不再財政上支持他;不久,吳三姑搬走。朱盛才與吳三姑其實並無曖昧,反而他與黃綺文感情要好,黃其後搬往九龍石硤尾居住;朱為了避開家人冷嘲,不久亦搬往黃家同居。
在一次吵架中,盛怒的朱盛才表示遲早要上演一台《六國大封相[1]》要他們好看,但仍被三名女子奚落;家中工人亦站在同一陣線,對他加以嘲諷。朱盛才悄悄買下一把開山刀及電油,放在家中。
兇案
1951年11月5日,朱盛才返回灣仔駱克道單位收拾物件,三名女人罵他「生人霸死地」,雙方爭執。他衝入廚房,抽出斬柴刀衝回屋內,將門鎖上。
朱盛才對關月娥表示:「你們不是渴望看我的《六國大封相》嗎?我早已準備好,這把刀也給你們買下個多月了,今天我就要大開殺戒!」說罷先向大嫂揮刀狂斬。關月美上前制止,頭部及雙手被砍中,負傷奔出單位求救。朱盛才衝進頭房,一刀破開關月美年僅3歲女兒的頭,腦漿四濺,七孔流血。陳肖正欲逃走阻止,但被大卸幾段;欲奔下樓求救的老工人黃美走避不及,身受重傷。[3]
朱盛才在自己床下拿出一罐預備好的電油,倒滿一屋,縱火焚燒。他準備逃走時,4歲男童黃世榮嚇得呆站,朱盛才把他抓起,從4樓扔下樓。
當時街上有大批逃避火災及圍觀的街坊,黃童跌在人群中,頭破血流,左足折斷,身受重傷。有目擊者以為那是朱盛才為逃避火災的權宜之計,故當他逃走時,未有人攔阻。
消防員未幾抵達現場灌救,最終發現陳肖、關月娥及黃小綸的遺體,關月美、黃世榮及黃美則送院。其餘住客因為外出工作或上學,避過一劫。
緝捕
此倫常謀殺案轟動香港,當時香港報章報道,朱盛才因借錢不遂而下毒手,警方大加搜捕,以防他逃離香港。
1951年11月8日清晨6時50分,即事發後3天,朱盛才身穿白花短袖夏威夷恤、間條西褲、白飯魚鞋,膚色黝黑,到中環荷李活道中央警署報案室自首。警員將他押往報案室,偵緝人員向他進行警誡。由於案發地點乃毗鄰的灣仔,當時管治灣仔的香港島東區警署,旋即派人「接犯」。
警員向朱盛才搜身時,他身上有一個1角硬幣、一封信和三條手帕。信件抬頭為「探長和記者先生」,內容反駁報章報道不實,聲稱為了將殺人動機和真相公諸於世,才不禁與敵同歸於盡。
審訊
據朱盛才的供詞,他當時想跳樓同歸於盡,但見街上站滿途人,於是趁亂逃走。逃亡時,他跑到女友黃綺文及友人的地方暫避,但案件極為轟動,沒人願意收留,只好向警方自首。
法庭首先審訊他謀殺女子陳肖的控罪。當時法庭為減省司法資源,會就每項控罪逐一審訊謀殺犯,因為只要一項謀殺罪成立,即會被判繯首死刑。
辯方指朱盛才受過度刺激,在神志失常下殺人,但控方反駁,精神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問題,而且犯案前有部署,犯案時刻意鎖門,反映有預謀犯案,行兇時亦神志清醒。最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傷人和謀殺罪名成立,於1952年5月判處繯首死刑。
他在寫給警方的自白書中,剖白自己受家中女人冷嘲熱諷,原本只想放火燒屋,但大嫂大力反抗,才令事件一發不可收拾,自首無非是想「抵命」以作補償。他指最痛恨關月美,因她趕走女友黃綺文。
媒體改編
1975年麗的電視劇集《十大奇案:血火》曾把該案件改編過,由劉志榮飾演朱盛才。[4]
1988年上半年在香港播放的電視劇《誓不低頭》的開首,亦借用了本案的部份環節。劇中的角色陸國榮(曾江飾)亦因為舅母(李香琴飾)的冷嘲熱諷而上演「六國大封相」,並擺謝文武(鄭少秋飾)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