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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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
簽署日1988年3月10日
簽署地點 意大利羅馬
生效日1992年3月1日
締約方166(截至2021年3月2日)[1]
保存處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
語言阿拉伯文、中文、英文、
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維基文庫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

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英語: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Acts Against the Safety of Maritime Navigation - SUA),是1988年國際海事組織制訂的國際公約。公約訂於意大利羅馬,於1992年3月1日生效,保存人是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2][3]

背景

各締約國考慮到危及海上航行安全的非法行為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嚴重影響海上業務的經營並有損於世界人民對海上航行安全的信心;深信迫切需要在國家間開展國際合作,擬定和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一切危及海上航行安全的非法行為,對兇犯起訴並加以懲罰。各締約國為此制訂本公約各條款。[4]

內容

公約[4]規定了若干犯罪行為:

  1. 以任何恐嚇形式奪取或控制船舶;
  2. 對船上人員施用有可能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暴力行為;
  3. 毀壞船舶,或對船舶或其貨物造成有可能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損害;
  4. 把有可能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裝置或物質放置於船上;
  5. 毀壞或嚴重損害海上導航設施,或嚴重干擾其運行的有可能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行為;
  6. 傳遞其明知是虛假的情報從而危及船舶航行安全;
  7. 從事上述各項的任何罪行未遂,唆使、威脅、同謀者,或為此傷害或殺害任何人。

公約還對懲罰、管轄權、刑事訴訟、引渡等作了規定。

參考文獻

  1. ^ Status Of Treaties (PDF). wwwcdn.imo.org. [2020-03-1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9-29) (英語). 
  2. ^ 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Acts Against the Safety of Maritime Navigation, Protocol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Acts Against the Safety of Fixed Platforms Located on the Continental Shelf. www.imo.org. [2020-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3) (英語). 
  3. ^ 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 treaty.mfa.gov.cn. [2020-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21) (中文(簡體)). 
  4. ^ 4.0 4.1 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文本 (PDF). treaty.mfa.gov.cn. [2020-12-29] (中文(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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