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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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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共和國憲法》(西班牙語:Constitución de la República de Cuba)是古巴共和國憲法,是古巴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其規定了古巴共和國是「主權獨立的社會主義國家,是一個民主、統一的共和國,由全體勞動者組成,謀求政治自由、社會公正、個人和集體利益及人民團結」。古巴憲法是古巴一切制度的基礎,古巴憲法創製了全國政權機關(同時也是古巴的立法機關)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創製了古巴的行政機關古巴政府並創製了古巴的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1][2]

古巴憲法還賦予公民以武力方式保衛憲法的權利,其第一章第一部分第一條規定:「公民有權採取一切手段,包括在其他手段無法行之有效的情況下,採取武裝鬥爭的方式,反對任何企圖推翻憲法所規定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秩序的人。」[3]

參見

參考資料

  1. ^ WIPO. WIPO Lex 古巴, 古巴共和国宪法. [2023-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10).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全球法规网 - 古巴. 全球法規網. [2023-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10). 
  3. ^ 2019年《古巴共和国宪法》. [2019-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