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和韻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和韻和詩的一種。起初,和詩時只要和意即可,和詩的體式、韻腳都不用顧慮。但後來難度增加,發展為和詩必須用所和之詩的韻部甚至韻字,這稱為和韻。

  • 依韻,亦稱同韻,和詩必須用所和之詩的同一韻部,但不必用其原字;
  • 用韻,和詩必須用所和之詩的原韻字,但不必順其次序;

到了次韻,就連韻字的前後次序也必須相同。

分類

「和韻」、「依韻」、「同韻」是同義詞,即和詩必須用所和之詩的同一韻部,包括可使用或不使用其原韻字兩種情況。

下面的「用韻」,是其中必須使用原韻字的一個子類,又包括韻字的前後次序可相同或不相同兩種情況。

最後的「次韻」,又是「用韻」中必須使用原韻字的前後次序的一個子類。

依據

吳喬答萬季埜詩問》:『和詩之體不一,意如答問而不同韻者,謂之和詩;同其韻而不同其字者,謂之和韻;用其韻而次第不同者,謂之用韻;依其次第者,謂之步韻(亦稱次韻)。步韻最困人,如相敺而自縶手足也。蓋心思為韻所束,而命意佈局,最難照顧。今人不及古人,大半以此。嚴滄浪已申斥之,而施愚山嘗曰:「今人祗解作韻,誰會作詩?」此言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