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 (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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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中國古代官名(常與「大監」混淆,但兩者為不同意思),[1][2]最早出現於北魏,為女官稱號。唐代時為外朝官職大監的別稱。宋代為高級女官職稱,遼代是政府高級職位的名稱。至明朝時,由於太監職位常由宦官擔任,於是「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到清朝時,宦官統稱為太監,成了宦官統稱。1912年清朝覆滅後太監才開始消失。

歷史

太監一名始見於北魏孝文帝置女官管理內事,其中有「大監」一職,在作司之下,女侍中之上[3],而古人常把「大」與「太」混用,故「大監」可能即為太監,如北齊時,宮女出身的穆黃花(字舍利)為北齊後主高緯臨幸後被稱為「舍利太監」[4]

唐代外朝官職中有大監,也作太監。

「太監」作為正式官名的記載始見於宋代孫逢吉《職官分紀》載,宋太宗在內廷置內官(女官),有尚宮及太監,同負責內省事務,又改內省為尚書內省,尚書、太監並號尚書。這裏的太監為高級女官職稱,亦作大監[5]。亦有其他官署設有太監官職。

遼代時,太監為南面官太府監少府監秘書監將作監都水監官署的主官,下有少監監丞

元代時,太監為藝文監典用監典醫監典牧監甄用監太府監度支監利用監中尚監章佩監經正監秘書監等官署皆設有太監官職,位次於各監的卿或太卿。

明代宮中設二十四衙門,內設十二監、四司、八局,各專設掌印太監一人提領。及其他機構主官,其中十二監中的內官監御用監、四司、八局、內府供用庫、提督東廠等,各設掌印太監一人。部分機構如司禮監除掌印太監外,還有提督太監秉筆太監隨堂太監;提督京營除掌印太監外還有坐營太監。由於這些太監常由宦官出任,於是後來「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但明代並無規定太監職位必須由宦官出任。

清朝時,宦官統稱為太監,太監一詞才完全與宦官同義。

1912年宣統退位後,便停止新招太監入宮,但直到1924年馮玉祥北京政變,驅逐遜清小朝廷後,所有太監才返鄉,據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滿洲國內部也存在一定數量的太監,但隨着日本投降蘇聯入侵滿洲,太監從此徹底從中國官場中消失。

參考文獻

  1. ^ 《廣雅‧釋詁一》:如大宰俗作太宰,大子俗作太子,周大王俗作太王是也。
  2. ^ 《白虎通義‧五行》:太,亦大也。
  3. ^ 《北史·后妃傳序》:「孝文改定內官……後置女職,以典內事:內司視尚書令、僕;作司、大監、女侍中三官視二品。」
  4. ^ 《北齊書·斛律後傳》:「後主皇后穆氏,名邪利……小字黃花,後字舍利。……入宮,有幸於後主,宮內稱為『舍利太監』。」
  5. ^ 《職官分紀·內官》:「國朝太宗置尚宮及太監,並知內省事。又改內省為尚書內省。令尚宮、太監並號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