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和濟雅
布和濟雅(1896年—1941年)[1],別號書明[2],蒙古族,內蒙古克什克騰旗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
布和濟雅生於清朝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為克什克騰旗第十代札薩克那木濟勒一等台吉的養子。清朝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那木濟勒逝世,其從弟諾力嘎爾扎布以那木濟勒後繼無嗣為理由,自行襲位。那木濟勒的福晉不服,為了爭奪爵位,乃上告至昭烏達盟。後經清朝理藩院決定,由那木濟勒的養子布和濟雅襲克什克騰旗札薩克一等台吉。[1]
民國元年(1912年),大蒙古國博克多汗策反內蒙古王公獨立,布和濟雅和敖漢旗、奈曼旗、巴林旗等旗的王公反對獨立,乃通電中華民國政府,翊贊共和。布和濟雅乃被大總統袁世凱晉封為輔國公。民國五年(1916年),晉封為鎮國公加貝勒銜。[1]
民國八年(1919年),布和濟雅作《弁髦法紀貪婪妄為》呈文致內務部,以彈劾經棚縣知事謝敏。不久,謝敏去職。[1]
民國十八年(1929年),諾力嘎爾扎布在奉軍張作霖的支持下,奉熱河都統湯玉麟的命令,回到克什克騰旗接任札薩克,布和濟雅則出走北平。不久,布和濟雅隨樂景濤赴南京,充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1][3]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滿洲國康德三年),布和濟雅回到滿洲國統治下的克什克騰旗擔任旗長。民國三十年(1941年,康德八年),布和濟雅在經棚病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