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妃
庶妃是中國古代後宮中低級嬪妃的一種稱謂,但除清初以外,庶妃只是統稱,而非正式位號。後宮品軼,編製歷朝歷代雖大略近似,然而在名目上和數量上並不相同。
清朝以前
隋唐時期設內廷主位,嬪,婕妤,美人,才人,自嬪以下即是庶妃。才人之下為秀女,不被列為皇室宗譜之內。明朝後宮在皇后以下設置皇貴妃、貴妃、妃、嬪,自嬪以下有冊封位號的皇帝妾室即可視為庶妃,包括有貴人、美人、女子等稱號。這些女性雖然已被承認為妃嬪,並非一般宮人身份,但不單獨安排宮殿居住,不舉行冊封典禮,待遇較舉行正式冊封典禮的妃嬪低。她們如非為皇帝殉葬而死,死後只能用火焚燒[1]。被成化帝廢黜為庶人的皇后吳氏,就因為沒有了妃嬪的身份,死後幾乎被焚屍[2]。只有獲得嬪位甚至妃位的認可追贈,方可得到皇室妃嬪的喪葬祭奠禮儀,如嘉靖帝楊常嬪、萬曆帝王僖妃等,家眷也能得到作為外戚的官爵賞賜。
清朝初年
清兵入關前,後金後宮體制並未完備。和明朝後宮奉行的嫡庶分明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不同,後金時滿洲貴族奉行一夫多妻多妾制,貴族的諸位妻子皆稱福晉,其下有多種稱謂。後金後宮體制實際上由福晉制度演化而成。努爾哈赤妻子中地位較高的稱「大福晉」,後世翻譯為皇后。其餘的福晉,即眾福晉,後世稱諸妃或側妃,而庶妃則源自福晉之下的所有妾室和婢妾,包括小福晉(ajige fujin)、小妻(buya sargan)在內。根據努爾哈赤小妻塔因查的例子,晉升為小福晉就有與努爾哈赤同桌吃飯的權力。
皇太極稱帝後,崇德年間冊立五宮福晉,其中一位國君福晉,兩位大福晉,兩位側福晉。中宮福晉漢語稱之皇后,大福晉、側福晉稱為妃。其下則是庶妃。入關後編撰的官方文獻中,所稱的努爾哈赤、皇太極的庶妃,其對應的滿文為buya fujin[a]。
康熙朝時,宮中不再用福晉、格格稱呼康熙帝的嬪御,但由於冊封制度不完善,嬪御在宮中享受妃嬪待遇,無正式冊封亦為常見。清兵入關後,沿襲至清朝滅亡時,清朝貴族所稱的嫡福晉就如漢族的正妻,側福晉則如漢族的良妾,其地位只較正福晉稍低,庶福晉就如漢族中的賤妾,地位低下,其地位好不了婢妾多少。按滿族規定正福晉、側福晉須經冊封,而庶福晉則不需要,因此庶妃也鮮見被冊封,其地位也如庶福晉一樣低下。正因出身低下,清朝後宮中的庶妃能晉為皇妃者甚為罕見,其中只有順治年間康熙帝生母佟妃晉為康妃(因康熙帝出過天花具有免疫力而被選為繼承人,母憑子貴被破格提升。)及康熙年間皇長子胤禔生母惠妃納喇氏(因庶妃出身,其地位乃較一般皇妃為低)二人,其餘均為後代晉尊且無一人晉尊為妃。正是因為地位低微庶妃沒有可能被晉尊為皇太妃,也沒有皇太庶妃之封,絕大多數庶妃結果沒有得到尊封,天聰朝、順治朝所有庶妃全不獲尊封,康熙朝僅有四位庶妃獲世宗時晉尊為皇考貴人,高宗時再晉尊為皇祖嬪,其餘一律沒有被晉尊。皇太極時皇子皇女的生母多為庶妃;順治年間六位皇女及皇子常寧、奇授等的母親均為庶妃;康熙年間的庶妃主要有皇長女母張氏、固倫恪靖公主母郭絡羅氏、和碩愨靖公主母袁氏、十一公主母王氏、十七皇女母劉氏、皇子胤禧母陳氏。
康熙以後
康熙帝以後,後宮制度開始完備,再也不是只有皇后、皇妃、庶妃三級,內廷主位也變成依次為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亦如前朝般自嬪以下為庶妃,自高到低即為貴人,常在,答應。
備註
註釋
- ^ 《宛署雜記》宮人有故,非有名稱者,不賜墓,則出之禁城後順貞門旁右門,承以斂具,舁出玄武門,經北上門、北中門,達安樂堂,授其守者,召本堂土工移北安門外停屍房(在北安門外牆下),易以朱棺,禮送之靜樂堂火葬塔井中,莫敢有他者。
- ^ 《明史》正德四年,吳氏薨。劉瑾欲焚之。大學士王鏊力持不可,乃以妃禮下葬。
- ^ 杜家驥. 《清朝满族的皇家宗法与其皇位继承制度》. 清史研究 (北京市: 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 2005, (2005年1期): 32–46 [2019-06-01]. ISSN 1002-858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3) (簡體中文).
參考資料
- 《清史稿 卷二百十四 列傳一》
- 章乃煒、王藹人,責任編輯:陳曉東. . 清宮述聞(正續編合編本), 封扉設計:李猛. 2009年12月第1版. 北京: 紫禁城出版社. 2009年12月: 419. ISBN 978-7-80047-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