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明 (1962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張世明(1962年6月),漢族內蒙古固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政治人物。

1984年8月畢業於包頭市財貿學校會計專業,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科員,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副局長,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局長,包頭市青山區副區長、財政局局長,包頭市青山區副區長,包頭市青山區委常委、副區長。其間,先後在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現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專業、內蒙古大學自考行政管理專業、天津財經學院(現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進修班學習。2007年10月,任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2009年10月,任包頭市青山區委書記、區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2013年1月,升任包頭市政府副市長。2015年5月,任包頭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2016年9月,任包頭市政協黨組書記,市政府副市長。2017年2月,當選包頭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1]

2019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202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

2021年7月14日,張世明受賄案在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興安盟分院指控,自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世明任包頭市青山區副區長,青山區委常委、青山區副區長,青山區長,青山區委書記、青山區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包頭市副市長,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包頭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共實施受賄行為34起,收受財物價值共計1.39億餘元。張世明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庭沒有當庭宣判[4]

參考文獻

  1. ^ 张世明当选包头市政协主席 刘素梅当选副主席. 中國經濟網. 2017-02-20 [2019-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2.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07-19 [2019-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9). 
  3.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协原主席张世明等3人被处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07-03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7). 
  4. ^ 【权威发布】兴安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包头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受贿一案. 澎湃新聞. 2021-07-14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7).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前任:
程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主席
2017年2月-2020年2月
繼任:
陳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