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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文 (19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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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文(1916年—1996年1月9日),男,陝西周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咸陽地委書記、咸陽軍分區政委,陝西省司法局局長。

生平

張景文是陝西省周至縣馬召鎮人。193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9月,參加革命工作。抗日戰爭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歷任中共周至縣地下工委書記、陝甘寧邊區保安處科員、新十一旅司令部秘書、參謀處偵察科副科長,中共烏審旗黨委常委、陝甘寧邊區政府公安廳研究員。

1951年4月,出任西北軍政委員會公安部秘書科科長;1953年3月,任西北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第二辦公室秘書、研究員。1957年3月,回到陝西,擔任中共周至縣委書記;1964年8月,任中共咸陽地委書記、兼咸陽軍分區政委。「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迫害,曾在「五七幹校」勞動。1976年2月恢復工作後,出任咸陽地區重工業局副局長。1979年12月,奉命籌組陝西省司法局,恢復組建陝西省司法行政機構,任局長、兼黨組書記。1983年12月,離職休養。

1996年1月9日,在西安病逝,享年80歲。[1]

參考文獻

  1. ^ 周至人物--张景文. [2014-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鄧國忠
中國共產黨咸陽地方委員會書記
1964年8月-1967年2月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文革核心小組組長:武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