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Das Reichsgerichtsgebäude in Leipzig
萊比錫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大樓

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Reichsgericht)是德意志帝國的最高法院,成立於1879年10月1日[1]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因支持納粹,被批評為納粹提供最高水平的法律依據[1],遭到解散,改為法國、英國和美國佔領區統一經濟區的德國高等法院。

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大樓位於德國薩克森州的萊比錫,由路德維希·霍夫曼設計,1895年建成,意大利文藝復興風格。特徵是有兩個大的庭院,中央穹頂和一個大門廊。[2]

兩德統一以後,萊比錫的前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大樓又成為德國聯邦最高行政法院駐地。

判決彙編

帝國法院自1880至1944年間持續將重要判決彙集成冊,分為民事判決彙編 (RGZ: 共172冊,超過15,000則判決) 與刑事判決彙編 (RGSt: 共77冊),可在此網站查詢全文(但需要有德國戶籍)。

萊比錫註釋書

德國刑法學界非常重要的《萊比錫註釋書》,其命名就是因為帝國法院位於萊比錫,且此書第一版的四位作者皆是帝國法院刑庭法官,因此本書特別重視帝國法院判例之故。

座標51°19′59″N 12°22′11″E / 51.33306°N 12.36972°E / 51.33306; 12.36972

參考文獻

  1. ^ 1.0 1.1 "Federal Court of Justice Celebrates 50th Anniversary", German Law Journal, November 2000
  2. ^ Reichsgericht, Leipzig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