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事件
愛河事件(英語:Love Canal Tragedy)是1970年代發生在美國紐約州尼亞加拉瀑布城的一起化學污染泄漏事件。此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到2億5千萬美元,還在美國國內和國際社會造成了重大的影響。[1]
背景
早在1836年,政府就計劃在伊利湖及安大略湖之間建造一條運河以溝通兩大水系,工程師的調查報告表明,劉易斯頓(Lewiston)是最合適的候選地區,此地不僅有利於船舶航行,其100多米的落差還可製造人工瀑布,提供水力資源。然而這一想法不過是紙上談兵而已,直到1892年威廉·T·樂福(William T. Love)先生帶着一個遠大的夢想來到了尼亞加拉瀑布城。在他的藍圖里,這條運河可以為一座60萬人口的現代化城鎮提供動力,來往的船隻還可使此地成為交通要道。之後樂福先生開始招兵買馬,同政府溝通獲取相應的許可。1894年5月這條運河開始正式動工,並且以被冠以樂福先生的姓氏(Love,意為愛),在修築運河的同時也有許多工廠開設於運河兩岸。然而,不久之後美國陷入經濟危機,投資者撤回資金,這條尚且在挖掘之中的運河也就隨之不了了之。[2]留下一個大約1.6公里長,15米寬,3到12米深的凹槽。
醞釀
不過這廢棄的運河也並非毫無用處,1920-1942年間,尼亞加拉市政府開始向這個河槽中傾倒垃圾。虎克電化學公司(Hooker Electrochemical Company)看中了這塊地方,於1942年買下。運河的底部是防水的襯底,因而可以用來堆放化工生產的廢棄物。根據後來的估計,在1943至1953年間,虎克公司大約將2萬噸的化學物質廢料封存入鐵桶中,放入愛河,之後又用粘土封住了運河的頂部。[3]1953年4月28日,虎克公司以1美元的價格將這塊大約6.5萬平方米地方出售予尼亞加拉瀑布市的教育委員會,同時在合同中,虎克公司特別申明這塊土地存放過工業廢料,對未來產生的損失免責。[4][1]。1954年,教育委員會開始在此地建造第99街小學(99th Street School),然而建築人員在施工過程發現了此地所埋藏的化學藥罐,於是建議教育委員會停止這一建設。[5]教委會的回應是將學校改建在北面85呎遠的地方。[6]1955年學校竣工,大約有400名學生入讀。後來市政府又決定將此地改造為低收入家庭和單身家庭的住宅區,這樣一來就要大舉鋪設地下管道破壞表面土壤。1957年市政府修建下水道,開放商新建房屋。1968年時又建設了一條穿越愛河地區的高速公路(LaSalle Expressway)。高速公路阻斷了地下水以及雨水流向尼加拉河的通路,這些改變造成污染物在地下水及雨水於遭破壞的表土上聚集並四處流竄的現象,稱為「澡盆效應」。[7]
爆發
其實1950年代時就有居民發現該地區時常有奇怪的氣味,只不過人們大多歸咎於附近的化工廠,沒有過多地考慮底下所埋藏的廢料。1976年時,兩名來自當地報社尼亞加拉公報(Niagara Gazette)的記者開始調查愛河地區,他們從附近居民那裏找來了幾個抽水泵(sump-pumps)進行分析,發現了其中的化學物質。截至1978年,廢棄愛河的上方已經居住了97戶家庭364位居民,此外還有400多名學生在99街小學內念書。這之後紐約州環保部門開始介入調查,[8]4月13日,兩名環保部的專家在當地官員的陪同下開始調查這一地區,他們的調查顯示,愛河地區確實存在危害人類健康和生活質量的化學物質。他們在報告中指出,愛河地區大約存在着82種化學複合物,其中有若干種可能會導致人類或動物產生癌症。[2]聯邦環保部門也在後來介入到調查之中,當地居民知道了自己所處的惡劣環境後感到非常不滿。8月2日,當地一位年輕的母親洛伊絲·吉布斯(Lois Gibbs)組織起了愛河業主聯合會,積極向各部門要求將居民遷移到其他地區。這一事件還驚動了美國總統占美·卡特,他批准對這愛河地區實施緊急經濟援助。至8月29日,已有98戶家庭撤離污染區,46戶準備撤離,另有91戶尚未動身。[2]在吉布斯等人的努力下,卡特總統又在1980年簽署了轉移附近地區900戶居民的命令。[9]
結果
愛河事件在美國國內造成了重大影響,紐約時報等知名媒體均對其做了報道。[10]虎克化學的母公司西方石油公司為清除污染物、撤離居民等事項支付了1.8億多美元。[1]1980年,在愛河事件的促進作用下,聯邦政府通過了超級基金法案(Superfund act),該法案強迫污染者付費清除被拋棄廢棄物的垃圾場和他們製造的新廢棄物。[11]2004年3月18日,在總計投入了4億多美元和24年的時間之後,愛河地區的污染物清除工作總算宣告完成。如今又有260戶家庭和一些輕工業業主遷入到了這一地區。[12]
參閱
註釋及參考文獻
- ^ 1.0 1.1 1.2 Love Canal, An American Tragedy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6-13.
- ^ 2.0 2.1 2.2 Love Canal - Public Health Time Bomb. [2010-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8-04).
- ^ Love Canal—A Brief History. [2010-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6-15).
- ^ 原文為:with waste products resulting from the manufacturing of chemicals
- ^ Levine, Adeline Gordon, Love Canal: Science, Politics and People.New York: D.C. Heath and Company, 1982, p.12
- ^ Colten, Craig E. 1996, p. 153
- ^ 最壞的事情就是最好的新聞[永久失效連結]
- ^ The History of Superfund: Love Canal. [2010-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6-01).
- ^ Lois Gibbs. [2010-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06).
- ^ The Love Canal Tragedy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6-04-26.
- ^ Since Love Canal, superfund ain't so super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6-11.
- ^ Love Canal Declared Clean, Ending Toxic Horror. [2010-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