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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鳳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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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鳳韶(1375年—1402年),江西行省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吉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洪武三十年(1397年),中春榜二甲第十三名進士。建文年間,擔任監察御史,並彈劾燕王朱棣馳御道不拜。朱棣稱帝時,以御史召見,不赴;後加至侍郎,仍不拜。於是刺血書、並叮囑妻子勿換衣服,之後自殺,年僅二十九歲。其妻李氏亦上吊自殺[1]福王時,諡號忠毅[2]

參考文獻

  1. ^ 《國朝典故》(卷40):曾鳳韶,吉安府廬陵人。洪武末年進士。高皇帝升遐後為監察御史。時藩王入覲,有馳皇道入且不糾者。鳳韶時侍班,有「殿上宜展君臣之禮,宮中乃敘叔侄之倫」之言,聞者駭愕。靖難師起,議遣使致書,請罷兵歸國。無敢行者,鳳韶獨請。行至軍前,不納。取竹通節入書,鼓風達之,亦不報。既而歸第。文廟即位,嘉其直,復以御史召,不赴。尋加侍郎召,又不赴。乃刺血書憤詞於襟,其略曰:「予生居廬陵,素負骨鯁,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天祥矣。」囑其妻李氏、子公望勿易衣,遂自殺。時年二十有九。李氏亦死於節雲。
  2. ^ 明史》(卷143):「曾鳳韶,廬陵人。洪武末年進士。建文初,嘗為監察御史。燕王稱帝,以原官召,不赴。又以侍郎召,知不可免,乃刺血書衣襟曰:「予生廬陵忠節之邦,素負剛鯁之腸。讀書登進士第,仕宦至繡衣郎。慨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文天祥。」囑妻李氏、子公望:「勿易我衣,即以此殮。」遂自殺,年二十九。李亦守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