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生
李伯生 | ||
---|---|---|
大明南京大理寺評事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巴縣 | |
出生 | 壬午六月初十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王氏 | |
親屬 | (子)永芳、聯芳、同房 | |
出身 | ||
|
李伯生(1523年—?年),字子元,號存齋,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
生平
治《易經》,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八十九名。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1]。禮部觀政,授浙江餘姚知縣,調江西新城縣,再調淶水縣,升南 大理寺評事。四十二年四月考察不職去官。
家族
曾祖李本良;祖李英;父李茂松;母王氏。具慶下,妻王氏,兄李肇生。
參考資料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