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振江 (1919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振江(1919年8月—2016年4月3日),男,山東鄒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晉察冀二分區參加抗日活動。1945年8月至1949年5月,先後任冀晉二地委宣傳部部長、湖北省黃安縣委副書記、鄂豫區委宣教科科長。1949年5月,任湖北省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1953年,歷任武漢市委直屬機關黨委書記,武漢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大冶鋼廠黨委書記,黃石市委委員,湖北省委工業部副部長,武漢鋼鐵黨委副書記、書記[1]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迫害,下放勞動。1969年,再任武鋼革委會副主任。1970年12月,任中共黃石市委副書記。1981年3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82年7月,任吉林省副省長兼任吉林市委第一書記[2]。1989年12月離休。

2016年4月3日,因病在武漢去世,享年97歲[3]

參考

  1. ^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編 (編). 钢城春秋 1958-2008. 北京:長江出版社. 2008年9月: 255. ISBN 978-7-80708-526-3. 
  2. ^ 王鶇賓等. 东北人物大辞典 第2卷 下. 瀋陽:遼寧古籍出版社. 1996年12月: 2711. ISBN 7-80507-413-5. 
  3. ^ 李振江同志逝世. 新華社. [2016-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