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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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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興王
第23代新羅國王
在位期間:514年—540年
前任:智證王
繼任:真興王
姓名金原宗
出生487年
逝世514年
父親智證王
母親延帝夫人
王后保道夫人
碧花夫人 吾道宮主 玉珍宮主 沙龍宮主 普賢公主 寶果公主
庶子比臺公 毛郎公
嫡女只召太后
庶女三葉公主 南毛公主 沙道美公主 梭失公主
法興王
諺文법흥왕
漢字法興王
文觀部式Beopheung wang
馬-賴式Pŏphŭng wang

法興王(?—540年),姓,名原宗,是新羅第23代君主。

生平

新羅第22至第30代王繼承示意圖(日語)

法興王原宗,是新羅第23代君主,智證王延帝夫人的長子,妃保道夫人乃炤知麻立干善兮夫人之女。梁天監十三年即位。《梁書》記載,王姓名募秦。法興王四年(517年)四月開始置兵部。十五年近臣異次頓高句麗引進佛教,法興王欲建興輪寺,引起朝臣反對,異次頓殉教,死時現異跡,頸中出白血,天地晦暗,眾臣驚詫,於是允許佛教行於國內。此後,新羅人民團結,國力增長。十九年,降服了金官國主金仇亥(金官國即駕洛國,又稱伽倻,後改稱金官;金仇亥金仇衡),二十三年(536年)始稱年號建元元年。二十七年七月,王薨[1]真興王嗣位,時年七歲,由太后攝政。

註釋

  1. ^ 《朝鮮史略》:有僧阿道者,與其徒亦來毛禮家,徃徃有信奉者,至是王欲興佛教,羣臣皆曰:僧徒議論詭異,若從之,恐有後悔。近臣異次頓獨曰:佛法淵奧,不可不信。王以為異言,下吏異次頓曰: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及斬,血從㫁處湧,色白如乳,衆怪之,不復毀佛。新羅以哲夫為上大等,總知國事,百濟移都泗泚,即今扶餘縣,國號南扶餘,駕洛國王金仇衡降於新羅,駕洛亡,自始祖至亡凡十王,總五百二十年。新羅法興王薨,在位二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