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地區
淮陰地區及淮陰專區為中國江蘇省曾存在過的準行政區——地區(地級行政區)。
淮陰專區
1948年12月,中共軍隊在淮海戰役末期佔領淮陰和淮安。次年4月21日,建立屬於蘇北行政公署管轄的淮陰專區,包括10個縣:淮陰縣、淮寶縣(分淮安和寶應兩縣京杭大運河以西部分設置,治岔河鎮,1950年撤銷)、泗陽縣、沭陽縣、灌雲縣、宿遷縣、睢寧縣、新安縣(分沭陽和宿遷兩縣設置,治新安鎮,後改名新沂縣)、邳睢縣(分邳縣隴海路以南和睢寧縣北部設置,治土山鎮)和漣水縣。地區公署設淮陰縣。
1950年12月18日,分淮陰縣城區設立清江市,地區公署駐清江市;轄1市、10縣。
1953年1月將南京市、蘇南行政公署和蘇北行政公署合併,恢復設立江蘇省,於是淮陰專區歸屬江蘇省。
在1950年代,淮陰專區陸續發生許多變化:
- 睢寧、邳睢和新沂3縣劃歸徐州專區;
- 從鹽城專區劃來淮安縣;
- 從安徽省宿縣地區劃來泗洪縣、從安徽省滁縣地區劃來盱眙縣;
- 1956年,分淮陰、泗洪和盱眙三縣設洪澤縣,治高良澗鎮;
- 1957年,分灌雲和漣水縣設灌南縣;
- 1958年,淮陰縣和清江市一度合併為淮陰市;1964年,又恢復原狀。
1966年,盱眙縣劃歸六合專區;
淮陰地區
1970年,淮陰專區改稱淮陰地區。
1971年,六合地區撤銷,盱眙縣和金湖縣劃歸淮陰地區。此後淮陰地區的行政區域保持穩定十餘年,管轄1個市(清江市)和12個縣:灌雲、灌南、沭陽、宿遷、泗陽、漣水、淮陰、淮安、洪澤、泗洪、盱眙和金湖。
1975年,淮陰縣遷治王營鎮(原在清江市市內)。
地改市
1983年,清江市再次更名為淮陰市,升為地級市,管轄清河區、清浦區2個市轄區和11個縣:灌南、沭陽、宿遷、泗陽、漣水、淮陰、泗洪、淮安、洪澤、盱眙和金湖,灌雲縣劃歸連雲港市。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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