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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協 (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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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協,字允中,號一齋,山西平陽府太平縣北柴人(今臨汾市襄汾縣趙康鎮北柴村)。清朝著名晉商,兩淮鹽商,商名王履泰[1]加候補知府鹽運使銜。

王太來後第五代,王勖[2][3],在揚州充當兩淮鹽商,商名王履泰。支分三號,曰履泰、允泰、居易。王協並未親身赴揚州,而是由店伙經營[4]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1780年)、四十九年甲辰(1784年),兩次乾隆帝南巡,指定王家承辦接駕差務,受到賞識[5]。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王協、王勛癸卯科考中舉人,捐官擢刑部員外郎。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年),王履泰、尉躋美為承辦乾隆八十祝壽之總商,受到獎勵[6],奉旨敕建七世同居坊[7],旌錶王家自高祖廷儀至孫棻等七世同居,准入忠義孝弟祠。蒙恩加三品頂戴,賜宴並貂皮紗。[8]嘉慶元年丙辰(1796年)捐餉,加鹽運司銜,又在兩淮煮賑、捐育嬰堂食費,恩加十三級,賜匾「樂善好施」,晉資政大夫。辦理河東鹽務。嘉慶五年(1800年8月19日),山西巡撫伯麟上奏朝廷:候補知府王協捐銀50萬兩,用於剿平白蓮教的軍餉。[9]享年八十歲。

  • 王潤翰。字德滋,號雨舟,著有《汲古堂印譜》
  • 子王沖翰,商名王恆泰

參考

  1. ^ 光緒版《重修兩淮鹽法志》姚瑩《上陸制府建瀛九江卡務情形稟》:「昔者徽商如鮑有恆江廣達,西商如王履泰尉躋美,皆挾千萬金資本,行之數十年。及其敗也,不過三四年,豈惟奢淫,亦由多運滯銷,轉輸不及。」
  2. ^ 重修《揚州府志》
  3. ^ 《兩淮鹽法志》
  4. ^ 《宮中檔奏摺-嘉慶朝》,衡齡 奏,〈奏報審辦太平縣民刑紳誣控並該縣知縣李實好威逼二命案〉,嘉慶20年07月09日,故宮105214 號,頁 1 ,國立故宮博物院
  5. ^ 《光緒太平縣誌卷十-選舉-即用》:「王協,字允中,號一齋,北柴人。知府議敘即用。乾隆庚子、甲辰,恭逢兩次南巡,承辦差務。恩加一級,又恩加一級。賜宴並御書福字,御製柳絮詩,落葉詩,古稀說耕織詩,並圖洛水、蘭亭,貂皮荷包、朝珠諸珍物。庚戌,奉旨旌表義門,敕建七世同居坊。自其高祖廷儀至孫棻等,分別歿存,設位題名於忠義孝弟祠。蒙恩加三品頂戴,賜宴並貂皮紗。嘉慶丙辰,捐餉議敘鹽運司銜,又在兩淮煮賑,並捐育嬰堂食費。恩加十三級,欽獎樂善好施匾額,晉資政大夫。」
  6. ^ 《欽定四庫全書》卷七十六《八旬萬壽盛典》
  7. ^ 《太平縣誌》縣令張鍾秀《北柴村王氏七世同居傳》
  8. ^ 《道光太平縣誌卷十一—人物—孝友》:「王協,字允中,號一齋,北柴人。耿介自守,敦品力行。父病,奉侍湯藥,定省弗倦。辦理河東鹺務,措施得宜。在兩淮捐賑煮粥,又捐育嬰堂食費。屢邀恩眷,乾隆五十五年庚戌奉旨旌表,自高祖廷儀至孫棻等七世同居,准入忠義孝弟祠。晚年研精八法,尤嗜南華《馬蹄》《秋水》之章,日吟再三,聲琅琅出戶外。壽八十歲卒。」
  9. ^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四/嘉慶五年九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