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準許使用未成年人為扒碳工或司爐工的最低年齡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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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最低年齡(扒炭工及司爐工)公約
確定準許使用未成年人為扒碳工或司爐工的最低年齡公約
狀態已廢止
簽署日1921年10月25日
簽署地點瑞士日內瓦
保管方國際勞工局局長
語言法語
英語

確定準許使用未成年人為扒碳工或司爐工的最低年齡公約(英語:Minimum Age (Trimmers and Stokers) Convention)是1921年10月25日第三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一項公約,又稱1921年最低年齡(扒炭工及司爐工)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第15號公約(C015)[1][2]

內容

公約[3]第二條規定受僱用或工作於船舶上的扒炭工及司爐工年齡不得低於18歲(未成年人)。

例外

公約[3]第三條聲明了三種例外不受最低年齡的限制:

  1. 經政府機關核准並受其監督的教學船或培訓船;
  2. 以蒸汽以外的方式航駛的船舶;
  3. 體格合適的十六歲以上未成年人,從事在印度和日本沿岸貿易的船舶。

廢止

2017年第106屆國際勞工大會廢止了該公約。[2]

參考文獻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treaty.mfa.gov.cn. [2020-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2). 
  2. ^ 2.0 2.1 Convention C015 - Minimum Age (Trimmers and Stokers) Convention, 1921 (No. 15). www.ilo.org. [2020-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7). 
  3. ^ 3.0 3.1 确定准许使用未成年人为扒碳工或司炉工的最低年龄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文本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