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聯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第四聯區越南語Liên khu IV聯區IV),是越南民主共和國初期的區級政區之一,今屬越南北中部各省。

地理

第四聯區包括北中部各省,北接第三聯區寧平省,東臨南海,南接中部南方抗戰行政委員會管轄的廣南省,西鄰老撾

歷史

1947年,為了應對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形勢,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改革地方政權組織,將隸屬於內政部的各地行政機構行政委員會和隸屬於國防部的各地軍事機構抗戰委員會合併為抗戰兼行政委員會

1948年1月25日,越南政府再將各戰區合併為聯區,戰區抗戰委員會改組為聯區抗戰兼行政委員會。第四戰區改組為第四聯區,設立第四聯區抗戰兼行政委員會[1],管轄清化省乂安省河靜省廣平省廣治省承天省

1954年7月,日內瓦協議達成越南停戰協議,以北緯十七度線分割越南,以北屬於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管轄。由於北緯十七度線橫貫廣治省北部,第四聯區管轄的廣治省大部、廣平省和承天省全部地區劃歸南方的越南國管轄。廣治省永靈縣位於北緯十七度線以北,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將永靈縣與其他縣份位於北緯十七度線以北的鄉鎮整合為縣級政權永靈區域,直接隸屬第四聯區管轄。

1958年11月24日,胡志明簽署敕令,自12月1日起撤銷第四聯區,各省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2]

行政區劃

1958年11月,第四聯區下轄清化省乂安省河靜省廣平省永靈區域永靈縣)4省1縣。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