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684號決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684號決議
盧旺達在非盟中的位置
日期2006年6月13日
會議5455
編號S/RES/1684(文件
主題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延長法官任期
投票
15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理會1684號決議是2006年6月13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5455次會議通過的。這個決議是關於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的。會議由丹麥代表主持,安理會的15個國家全部投了贊成票。

決議將國際法庭的12名法官的任職期限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

相關決議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