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大章
光緒三十年,會試第197名,登進士三甲84名。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擔任河南交涉員,在任期間積勞病故[1]。
參考
- ^ 河南交涉員(民國14年09月)。本署秘書長葉大章積勞病故擬請援照文官恤金令之規定給其遺族恤金附呈清冊暨履歷請轉咨核辦由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2012/07/23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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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年,會試第197名,登進士三甲84名。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擔任河南交涉員,在任期間積勞病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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