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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縣 (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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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縣中國名。

原為曲阿縣轄境,隋末民變時,鄉人自立金山縣。隋亡,沈法興又置琅琊縣李子通以琅琊置茅州,以金山縣隸之。唐朝政府,將之隸蔣州武德八年(625年),省入延陵縣垂拱四年(688年)復置,因重名,遂取「勾曲之山、金壇之陵」,更名為金壇縣,屬潤州[1]。縣名一直未變,但境域和隸屬關係多有變動。

註釋

  1. ^ 新唐書·志第三十一·地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