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死刑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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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死刑犯列表,旨在列出1980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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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日期 執行死刑地點 執行死刑方式 死刑犯姓名(原身份) 性別 國籍/戶籍 民族 出生日期(終年) 案發日期(案發時年齡) 致死案件 致死罪名(認定數額) 一審判決日期、法院、文書字號 終審判決/裁定日期、法院、文書字號 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書字號 交付執行死刑法院
1980年2月8日 哈爾濱市 槍決 王守信(原黑龍江省賓縣燃料公司經理兼黨支部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1年11月至1978年6月 文化大革命中靠造反起家,通過工業用煤的雙軌價格乃至多軌價格截取貨款,依靠當時疏漏的財經制度私立秘密黑金庫,並賄賂大批官員以確保煤源。貪污和侵吞物資折價共計50.7702萬元 貪污罪 黑龍江省松花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松花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3月7日 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 槍決 段樹江  中華人民共和國 故意殺人罪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喜桂圖旗人民法院
1980年3月12日 綏化地區 槍決 鄒儉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 漢族 32歲 1978年 因瑣事將與其分居之兄鄒右文打死,並竊走其50元人民幣 故意殺人罪 黑龍江省肇東縣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綏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肇東縣人民法院
1980年3月12日 綏化地區 槍決 遲洪君  中華人民共和國 漢族 27歲 1979年4月2日、4日 因1979年2月被從領工員崗位上辭退,於當年4月2日晚放火燒掉生產隊穀草四萬餘斤,價值人民幣一千四百餘元。後遲為了逃避懲處,欲殺死全家人而後自殺,便乘其妻蔡華不備,用菜刀照其頭部猛砍二十餘下。當其七歲女兒遲海燕往外跑呼救時,又照遲海燕頭部猛砍一刀,當即將遲海燕砍死。蔡華被砍成重傷,經搶救醫治脫險。遲洪君殺人後觸電、投井自殺未逞 故意殺人罪放火罪 黑龍江省肇東縣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綏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肇東縣人民法院
1980年3月25日 北京市 槍決 張春躍(原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人民公社社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歲 1980年2月17日 北京市21路公共汽車1068號車駛進終點站尚未調頭時,何國勝(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周子棟(案發後自首,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違反公共汽車公司的規定,搶先上車佔座,被售票員曹振賢制止。在汽車調頭進起點站後,何國勝、周子棟夥同張春躍、蔣衛兵(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又搶先擠上汽車,並在車上肆意起鬨,尋釁搗亂,被曹振賢嚴詞勸阻。當汽車行至羊坊店站,在曹振賢下車服務並檢票完畢上車時,這四名歹徒突然沖向車門,將曹振賢夾擠到車下並對他拳打腳踢。曹振賢奮起自衛,張春躍拔出一把尖刀,猛然朝曹振賢胸部刺去。曹振賢終因傷勢過重而死亡 故意殺人罪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4月4日 北京市 槍決 趙錫中(原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豐臺區辦事處海慧寺分理處鐵匠營營業室出納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9年2月13日 與張建偉(案發後自首,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勾結,於深夜到趙錫中工作的鐵匠營營業室盜取巨款。張在牆外放哨接應,趙越牆潛入營業室,盜走人民幣12.5萬元 貪污罪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5月9日 上海市 槍決 周峰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歲 1979年10月至11月 夥同馮亞忠、許洪富(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搶劫、盜竊十餘次。1979年11月16日凌晨,三人竄到崇明縣新建供銷社江口分站店堂後門撬窗,被在此工作的崇明縣新建副業場豎河大隊代購代銷員黃聖昌所覺察。黃聖昌趕到後門口準備觀察動靜時,三名歹徒突然闖了進來。黃聖昌一邊攔腰抱住周峰一邊大聲呼救,周峰掙脫出右手後隨即用三角刮刀向黃聖昌腹部猛戳一刀,黃聖昌忍着劇烈的疼痛與周展開激烈搏鬥。周又朝黃聖昌的胸膛猛刺一刀,黃聖昌仍不放鬆。周峰見狀慌忙奪路逃竄時,黃聖昌還以驚人的毅力猛追了十二米,但終因流血過多英勇犧牲。分站內另一值班員張士傑也扭住另一兇犯搏鬥,並在額頭被兇犯砍傷的情況下,忍住疼痛,用盡全力將兇犯手中的兇器奪了過來。周峰等三人見狀倉皇逃竄 故意殺人罪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7月14日 鎮江地區溧陽縣 槍決 周全慶  中華人民共和國 43歲 1979年2月20日 到本縣五保戶呂某家喊門,乘呂開門不備之機,緊掐其頸項部撳到在地,就地撿起磚塊猛砸呂的頭部,後又拿起菜刀對呂頭部猛砍致死,劫走呂的雞蛋等物潛逃 故意殺人罪 江蘇省溧陽縣人民法院 江蘇省鎮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溧陽縣人民法院
1980年7月22日 西安市 槍決 李偉幸(原西安市第四建築公司工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25歲 1979年12月至1980年4月 先後數次盜走興慶公社、西安鐵路局公安處、壩橋派出所等單位的各種手槍3支,手榴彈3枚,子彈若干發以及現金、糧票等。在作案過程中,他還冒充公安人員,鳴槍威脅群眾,其中在咸陽市灃東公社供銷社作案時還連續開槍射擊追趕他的值班員。此外李偉幸還先後在西安人民大廈小賣部、中山門派出所、省軍區軍需處等24個單位盜竊25次 盜竊罪搶劫罪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7月26日 成都市 槍決 黃德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8年7月28日 1978年5月夥同馬貴章(有立功表現,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密謀策劃冒充民警、盜開汽車,搶劫到銀行提取大宗現款的人員。後黃德新穿上偽造的民警服,夥同林洪發開着偷來的汽車到成都青羊正街銀行分理處守候。遇西安路機械生產組女出納員官群芳從銀行提款,黃德新謊稱「有人要搶你的錢,我們是來送你回去的」,將官群芳騙上汽車。官群芳上車後發現異常,當即與黃德新、林洪發展開搏鬥。黃德新、林洪發將官群芳殘酷殺害,搶走現款3200多元,然後棄車潛逃。 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林洪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0年8月12日 畢節地區織金縣 槍決 謝顯吉(原織金縣綺陽公社社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24歲 1978年至1980年3月 利用自小所學的一點氣功、雜耍和小魔術,借有人上門求教乘機進行詐騙。先後以學氣功和魔術、自稱「魁星下凡」、宣傳迷信之道及搞迷信活動、出錢支持「老祖」修廟等為名,從張盛宏、張清洪身上騙得現金1600多元。後謝顯吉恐其迷信騙財活動暴露,策劃以「升天成仙」為名,將張盛宏、張清洪兩家騙去殺害以滅口。1980年2月21日深夜,謝顯吉在張盛宏的協助下將張盛宏的8個子女騙到織金縣境內的柏楊洞內,由謝犯一手殺害。後謝顯吉對張盛宏、張清洪謊稱對他們「採用水遁匿屍的招魂法升天」。1980年3月2日凌晨,迷信中毒太深的張盛宏夫婦及各背着一個孩子張清洪夫婦在四川省綦江縣石門灘河邊自願被謝顯吉捆上石頭,推入河中。張清洪落水後才恍然大悟,便拼命掙脫了捆在腰上的繩子,奮力游向對岸後報案。謝顯吉畏罪潛逃,後因走投無路於1980年3月26日投案自首 故意殺人罪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8月16日 牡丹江市 槍決 王嘉勝  中華人民共和國 36歲 1976年6月25日至1979年7月3日 1975年9月19日叛國越境到蘇聯,被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招募為間諜。經過特工訓練,於1976年6月25日接受蘇聯間諜機關的派遣,潛入中國境內,刺探、搜集重要情報。1979年6月30日,王再次被蘇聯派遣潛入中國穆稜縣,7月3日被鐵路職工和公安人員捕獲。王嘉勝拒捕,開槍打死民警秦亞東 間諜罪 黑龍江省牡丹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牡丹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8月24日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槍決 黃光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9年7月28日 在延吉縣蓮花洞遇見姜允弼,用步槍槍刺將其刺死。之後劃開死者的左側太陽穴,挖出被害人腦漿當場吃了一部分,剩下的全都裝進膠袋里,再用草和樹枝蓋上屍體後逃離現場 故意殺人罪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1980年9月2日 鹽城地區 槍決 徐國祥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歲 1980年1月13日 為搶劫財物,用斧頭、鐵杴將同一大隊的鄭長志殺死 故意殺人罪 江蘇省鹽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1980年9月4日 鹽城地區 槍決 於廣太  中華人民共和國 27歲 1980年4月1日 因賭博輸錢,潛入一對夫婦家中,將夫婦殺死後竊取財物 故意殺人罪 江蘇省鹽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