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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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部署,副部長傅政華陳智敏負責具體操作實施,在中國大陸進行的一場集中打擊整治所謂「網絡違法犯罪」的行動,包括官方所稱的網絡謠言、網絡賣淫、網絡傳銷和網絡敲詐勒索等,時間是2013年6月到12月[1]。8月中旬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開始「深化」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主要內容是:「重點打擊網絡違法犯罪;整頓互聯網安全管理秩序;建立打擊網絡違法犯罪長效機制」。[2][3]

這場行動在8月下旬繼續升級,秦火火案、薛蠻子案、傅學勝案集中爆發。一些媒體認為,這與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傅政華於8月兼任公安部副部長有關[4][5]。並引起了有關言論自由公民權利的爭議。[6][7]

本次行動主要打擊民間造謠者和傳謠者,官方人員少有被處理者,湖南省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羅某是首個被刑拘的造謠官員。[8]

背景

各地區

各省、自治區排列按照漢語拼音先後順序。

安徽

2013年8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委市政府召開「淨網」行動啟動會議,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許廣斌主持,各區、縣宣傳部、公安局等單位參加,中共宿州市市委對在宿州市「淨網」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網絡造謠、傳謠。

安徽省通報行動結果:「處理涉網刑事案件381起,刑事拘留427人,逮捕208人,治安處罰143人,打掉犯罪團伙29個;指導IDC清退缺乏開辦資質的網站513家;依據網絡管理有關行政法規警告處罰網站19家,責令限期整改97家,停機整頓2家,停止聯網7家,違法信息數量7、8月份同比分別下降36%和48%,互聯網秩序逐漸好轉。」[9]

北京

8月19日,警方搜查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並抓捕公司主要成員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六人,罪名是造謠傳謠3000餘件、聯網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及非法攫取經濟利益[10]

8月25日,《新快報》記者劉虎因涉嫌「造謠傳謠」被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局拘留,警方同時帶走其電腦。7月29日,劉虎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稱馬正其在重慶市任職期間在國企改制上涉嫌嚴重瀆職,使得1000萬元國有資產被侵佔,國家工商總局沒有回應此事。[11]

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9次會議、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於次日予以公佈,9月10日起正式實施。[12]

甘肅

9月17日,甘肅天水市張家川縣公安局拘留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初三學生楊某,警方稱:楊某在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間造謠發佈「警察與群眾爭執,毆打死者家屬」、「兇手警察早知道了」、「看來必須得遊行了」等,而且轉發被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限制次數500次,「散佈謠言、煽動群眾遊行,嚴重的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同時給公安機關在處理高某非正常死亡一案過程中帶來極大被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13][14]

2014年3月,甘肅省蘭州市「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給全市供應的自來水「」含量嚴重超標,而且自來水帶有強烈的異味,蘭州市市民在網絡、坊間等控訴這個嚴重威脅到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水質問題,當時蘭州市人民政府借「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機遇肆意逮捕講述「自來水安全問題」的群眾,並且稱這些人說蘭州市的自來水有問題是純粹「造謠」。2014年4月12日,蘭州市市長就「自來水問題」被迫向全市人民道歉。[15][16][17][18][19]

廣東

2013年8月26日,深圳市公安逮捕2名在網絡上歪曲、炒作網絡熱點的譚某某和李某,以「尋釁滋事罪」行政拘留。

2013年8月27日,廣州市公安逮捕一名網民張某,其涉及「誹謗」中共烈士「狼牙山五壯士」,稱其是因為用槍支欺負老百姓,被老百姓將他們的行蹤告訴了大日本帝國軍隊。並將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20]

河北

2013年8月26日,河北省邢臺市清河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20歲女子趙某,趙某在百度貼吧「清河吧」發佈消息稱「聽說婁莊發生命案了,有誰知道真相嗎?」。[21]

河南

河南省平頂山市開展6個月的行動,主要打擊「利用互聯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犯罪活動;利用互聯網竊取、泄露國家機密、情報和軍事機密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違法犯罪」,8月23日,平頂山官方稱:「網絡違法犯罪案件88起,刑事拘留64人,治安處罰45人,逮捕27人」。[22]

湖北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打掉一個網絡謠言炒作公司,逮捕27人,該公司600名「五毛黨」,發一個帖子獎勵5毛錢,分佈在28個省市,有312個「大V」。

湖南

2013年8月26日,湖南省網絡宣傳辦稱,自從2013年5月開始,湖南省省委省政府響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開展的「集中打擊網絡犯罪專項行動」,開展「網絡謠言集中治理專項行動」,查出10餘家網站,關閉涉嫌「詐騙、傳銷等」微博320餘個,攔截、過濾信息6700餘條,糾正不規範信息4560條。[23]

2012年農曆三月三日,長沙市多地有「地菜有毒」的傳言,長沙疾控中心出面闢謠,隨後逮捕利用「手機短訊」散播謠言者。[23]

2012年9月,長沙市某大學生趙某在QQ群散佈「長沙一少女被3個愛國青年輪姦」,長沙市公安逮捕趙某,對其訓誡,責令其寫下保證書,同時要求其在QQ群致歉和澄清事實。[23]

2013年,有微博稱「長沙168路公交司機因乘客不買票,僵持中竟熄火,下車抽煙。乘客中『殺』出一位大姐,坐上駕駛室,點火、關門、起步一氣呵成。載着乘客一路狂飆,到了她自己要下的站,大姐熄火、開門、下車。隨後司機打出租車追來,一車人呆了……長沙,一座你惹不起的城市!」長沙市公安對這條微博進行追查,發現這條微博跑遍全中國,僅僅是換了城市和公交路線,但是沒有逮捕到傳謠者。同時,有微博、微信「長沙KTV小姐中有156名患有愛滋病,某大酒店就有七八位!並且向普通人擴散,昨天一天就有13名90後被查出愛滋病。」8月2日,長沙市疾控中心稱該微博是謠傳,內容不實,同樣出現在中國各地,僅僅是把地點換成了長沙。[23]

2013年8月23日,常德市臨澧縣人民法院判處編造謠言的夫妻向當地副局長劉軍(化名)當面道歉並且在微博致歉,事發原因是臨澧縣某局劉軍副局長的女兒開車撞傷該夫妻的兒子,劉軍家拖延其5000元醫藥費沒有支付,該夫妻無奈之下在新浪微博發微博稱「副局長撞人」,事實上是副局長女兒撞人。[23]

2013年9月,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羅某因為造謠某漁館使用潲水油而被刑拘。[24]

江蘇

江蘇省公安逮捕周祿寶,稱其涉嫌「網絡敲詐勒索」,2011年6月,周祿寶在廣西桂林陽朔旅遊,他看到鑒山寺多人捐款幾百元,思忖該寺可能有欺詐行為,隨後在網上發佈《和尚吃人不吐骨頭讓誰蒙羞》的帖文,2011年8月3日,鑒山寺方丈大師把4萬元人民幣打入周祿寶賬戶,8月8日,周祿寶又發佈帖文《桂林鑒山寺直面「網事」成就網絡監督》,在文中表示「深深致歉」。8月中旬,周祿寶發佈帖文談浙江烏鎮修真觀,舉報該道觀「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並且多次打電話給主持道長,道長在8月22日打錢6.8萬元人民幣到周祿寶賬戶。2012年,某地地方政府以及開發商徵地與居民發生矛盾,居民不同意賣地,尋找周祿寶幫助,居民集體集資22萬元人民幣,預先支付6萬元給周祿寶,周祿寶隨後在網絡發帖抨擊當地政府及開發商,當地政府及開發商被迫找周祿寶商談徵地一事,支付周祿寶80萬元人民幣封口,周祿寶收款之後,發帖讚美當地政府及開發商「直面問題,改進問題」。[25]

寧夏

6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開展了「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涉及公安、宣傳、法院、檢察院、民政、工商、通信管理、人民銀行、銀監、廣電等十個部門、從6月到12月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26][27]

青海

7月26日,青海省印發了《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稱,行動之後,網絡秩序和網絡輿論環境明顯好轉。[28]

山西

山西省晉中市刑拘網民「李俊鵬」和網民「江湖笑話錄」,兩人散播謠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被刑拘五天。[29]

陝西

陝西公安共處理網絡違法犯罪案件6起,整頓網絡企業283家,逮捕網絡犯罪嫌疑人22人。[30]

上海

8月20日,某信息公司總裁傅學勝因涉嫌「造謠」被逮捕,其微博帖文主要是「副區長貪污20多億,包養10多名情婦」,「中石化女處長接受『非洲牛郎』性賄賂」,警方稱其「合成圖片、胡編亂造、僱傭五毛,大肆惡炒」。[31]

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條文對於謠言的追責主要是三種,其一,民事責任,主要涉及個人名譽問題;其二,行政責任,散佈險情、疫情、警情或擾亂公共秩序,面臨拘留及罰款;其三,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將判刑坐牢。[23]

社會輿論

  • 錢江晚報》專文《「官謠」一旦成風,「謠翻中國」便不只是笑話》指出「秦火火嘴裏的『謠翻中國』,頂多是一種狂妄和無知,而『官謠』一旦成風,『謠翻中國』就可能不會僅僅是個笑話。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官謠』的製造與發佈者,像秦火火門的『民謠』一樣,有人為之付出犯罪的成本。」
  • 廣州市公安局的新浪微博官方號發佈微博稱:「散佈謠言的客觀後果要足以引起群眾恐慌,干擾了國家機關以及其他單位的正常工作,擾亂了社會秩序,才能適用治安處罰法,而一些歪曲歷史事實的謠言,不是現實的,沒有擾亂公共秩序。子產不毀鄉校。打擊造謠要防擴大化,若人人噤若寒蟬,道路以目,顯然是噩夢。」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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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傅政华履新第一把火:网络黑社会造谣被端. 搜狐網. [2013-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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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