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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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記載,袁世凱簽署二十一條後曾通諭全國,請國人毋忘國恥,要發奮圖強。此通令,與蔣介石在五三慘案之後所發的幾乎一樣。

1923年

不是孫中山當時的南方政府在1923年與俄國簽訂孫越宣言後,日本政府即於當年宣佈對北洋政府廢除21條?Encolpius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1:43 (UTC)ENCOLPIUS[回覆]

20萬

「北京二十萬人到中央公園(今北京中山公園)集會,捐款一百萬元「救國基金」」,對此存疑,北京當時總共有多少人?集會人數統計誰來做的?誰捐款一百萬元,感覺像文宣的東西。--farm (talk) 2011年7月12日 (二) 03:24 (UTC)[回覆]

可掛來源請求。--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00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二十一條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10日 (日) 02:48 (UTC)[回覆]

為什麼第五款第七條,也就是最後一條最惡劣?

不就是允許日本人在中國傳教麼--ABCDEAN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17:2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