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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講述中國河南省開封地區蘭考縣文化大革命運動史。

背景

1962年12月,焦裕祿調任中共蘭考縣委(以下簡稱「縣委」)第二書記(第一書記空缺),得到了時任縣委副書記張欽禮、卓興隆、潘子春、藺永沛、樊哲民(他們以後都遭受迫害)等一批本地幹部的大力支持,焦裕祿為兩千多蒙冤的基層幹部平反,並讚揚那些抵制浮誇風、共產風的幹部,為他們恢復原職原薪、恢復黨籍,有的提拔重用。當時技術員魏鑒章朱里楚正在蘭考搞農桐間作實驗。焦裕祿立即通知糧店全部供應他們大米。這在當時飢餓的年代,已經超出了廳局級幹部的資格。這項研究成果大獲成功,在蘭考、豫東和全國部分沙地大面積推廣,聯合國派官員來豫東考察。蘭考有四個村子,焦裕祿封他們為四杆旗(村):「秦寨的決心」、「雙楊樹的道路」、「趙垛樓的幹勁」、「韓村的精神」。焦裕祿組織120人的調查研究組,調查摸清了風沙、鹽鹼、內澇的這三種災害的詳情,制定了一整套除三害的規劃。[1]1964年5月14日焦裕祿病逝,在蘭考任職一年零四個月。此後張欽禮以副書記職務主持縣委全面工作。[1][2]

1964年8月,河南省在豫東民權縣召開全省沙區造林會議,張欽禮代表蘭考縣作典型發言,除了介紹蘭考縣的造林成績和經驗外,還介紹了已故縣委書記焦裕祿對蘭考縣除「三害」作出的重大貢獻和許多感人事跡。主持會議的副省長王維群提出應該很好地學習、宣傳焦裕祿。會議結束後不久,中共河南省委(以下簡稱「省委」)便做出了向優秀共產黨員焦裕祿學習的決定。[3]

1964年下半年四清運動開始。中共開封地委(以下簡稱「地委」)派來宣傳部長秦一飛任團長、周化民為副團長的四清工作隊,張欽禮被清查批鬥了半年多,什麼問題也沒有查出。

1965年5月,地委任命周化民為縣委第一書記,張欽禮繼續作為副書記負責抓面上的生產工作。周原等帶稿子到蘭考縣時,正逢縣委開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幹部大會,張欽禮、卓興隆、周原在大會上念了此稿,他們和在場兩千多名幹部哭成一片。最終除訂正幾個人名和地點外,認為事實都準確。周化民說:「寫得不行。怎麼允許對現實生活這樣污衊呢?」穆青接到周原的匯報後告訴周原:「你就拿着這文稿,請蘭考縣委逐段逐句地研究!」[4]為此,在蘭考縣四清工作團駐地,秦一飛(蘭考縣四清工作團團長)、周化民(蘭考縣四清工作團副團長)同張欽禮展開激辯[5]。周化民提不出具體修改意見。穆青決定刊發。為穩妥起見,吳冷西帶穆青找到主持中共中央書記處工作的彭真匯報,彭真拍板同意發表[4]

1966年2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焦裕祿革命烈士稱號[6]。1966年2月6日,署名穆青、馮健、周原的長篇通訊《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由新華社發表。1966年2月7日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送了這篇通訊,引起了極大的社會反響,該通訊中稱張欽禮是焦裕祿的「親密戰友」。[7][4]。1966年2月7日,《人民日報》發表了社論《向毛澤東同志的好學生焦裕祿學習》以及長篇報道《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6]

歷史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蘭考縣四清工作團立即轉為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秦一飛成為蘭考縣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組長,周化民為副組長,1966年9月,縣委借用來蘭考串聯的紅衛兵的名義,向全國發出了傳單:「新華社寫的《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是一株修正主義大毒草,理由是沒有寫階級鬥爭。材料由張欽禮提供,他藉此出名,是 '政治扒手'」。秦、周給張欽禮戴上兩頂帽子:「反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 「五七年的漏網右派」,每天被拉到蘭考大街上游斗數次。他們組織「造反派」,把張欽禮定為黑幫、遊街批鬥。周化民手下的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貼出「批判《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大字報,並派「揪穆青戰鬥隊」到北京抓捕穆青。1967年1月29日,張欽禮、潘子春、卓興隆等隨焦裕祿除「三害」的縣、公社、大隊三級幹部以及群眾共1207人,被作為「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抓起來遊街,全部被投入監獄。全縣六千多名黨員中有四千名被開除黨籍。秦一飛、周化民等人馬把焦裕祿紀念館砸毀,把館內全國捐贈的幾萬冊書籍和宣傳焦裕祿事跡的有關資料付之一炬,焦裕祿墓前的碑文塗抹得看不清字文,新華社記者的那篇通訊被列為禁書;除三害工地上的一切設備也都被砸爛。城關鎮一個姓管的群眾說了句:「這綁住遊街的不都是好人嗎?」就被造反派在街上亂棍打死。中央輕化部設在蘭考縣的開封造紙林場場長劉永松說:「遊街示眾的人不都是跟着焦裕祿書記干的好幹部嗎?」秦一飛、周化民隨即將劉永松關進監獄[8][5]

蘭考縣「樹焦」(樹立焦裕祿)與「不樹焦」成為一場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周化民將「樹焦」當作張欽禮是「政治扒手」的證據,向全國散發大字報。國務院辦公廳見到大字報後,讓省委限期調查解決。省委命開封師範學院(現河南大學)派人調查,調查組向國務院辦公廳寫出報告稱:焦裕祿的事跡詳實無誤;張欽禮是焦裕祿的親密戰友之一;周化民一直對報道焦裕祿的事跡有意見,應予以批評。向國務院辦公廳寫出報告的開封師範學院調查組負責人楊捍東(周化民造謠稱其為國民黨中校)被開封軍分區逮捕關押[5]

1967年7月,蘭考衛焦隊伍慶祝中共中央接見張欽禮代表團
1968年 蘭考民眾在焦裕祿墓前宣誓活動

為焦裕祿、張欽禮申訴的信件潮水般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蘭考縣秦寨大隊貧農李占榮還到天安門毛主席像前長跪痛哭,為張欽禮鳴冤。周恩來派記者到蘭考縣暗訪後,向毛澤東匯報。毛澤東指示周恩來:「河南的蘭考、林縣這兩個先進典型,要保護,不准打倒!」1967年7月20日,周恩來在北京召集各派群眾組織代表,主持解決河南問題的會議,了解到了張欽禮的處境,周恩來指示河南省軍區司令員張樹芝限日把張欽禮送到北京。1967年7月25日,周恩來在京西賓館接見河南支左部隊的軍官說:「河南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是鄭州的二七公社、開封的八二四、洛陽的……」。當時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劉建勛、書記處書記紀登奎首先表態支持這兩個造反派組織。張欽禮支持的群眾造反派組織「衛焦司令部」聲明支持開封的「八二四」。[1]周恩來乃將張欽禮接到北京,當着河南省軍區各級領導的面宣佈撤銷下令逮捕張欽禮的河南省軍區政委何運洪,任命張欽禮為中國人民解放軍7249師(空降師)政委。經總理聯絡員安排,張欽禮在北京向30萬工人做了18場推動「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的報告[5]

回河南後,張欽禮被任命為中共開封地委常委兼地委書記,兼中共蘭考縣委第一書記、蘭考縣革委會主任。張欽禮首先為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關進監獄的一千二百多名幹部群眾平反,恢復名譽;恢復了四千名黨員的黨籍;對周化民派系的幹部不加任何處分,團結他們一起工作。自此至1970年8月,在近3年內,整修了焦裕祿紀念館,然後繼續實施焦裕祿生前制定的除三害規劃。帶領群眾,用一年多時間,利用黃河水淤灌二十二萬畝鹽鹼地為良田(引黃灌淤工程),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周化民在學習班學習三個月後,調任中共安陽鋼鐵廠黨委書記[5]

1970年8月,林彪派系的王新在河南掌權,過去的吳芝圃派系和王新聯合整張欽禮,1971年初王新說:張欽禮在蘭考搞劉少奇的生產黨,派人到蘭考批鬥他,然後又撤了張欽禮革委會主任的職務,調張欽禮任鄂豫皖三省大別山防空指揮部指揮長兼信陽地區革委會副主任,實際上把張欽禮軟禁起來。張欽禮在大別山被軟禁了五百四十多天。張欽禮被調離蘭考縣後,縣、公社、大隊三級幹部1200餘人(即1967年被抓進監獄的幹部,也是參加引黃灌淤工程建設的主要幹部)又遭到關押[5]

1971年九一三事件林彪死後,王新很快失勢被捕。[1]但吳芝圃派系仍在河南掌權。1972年,周恩來派康克清到蘭考縣調查,解放了遭關押的幹部,取消了各類學習班,並了解到張欽禮遭難的情況。1972年11月,周恩來派河南省軍區司令員張樹芝找到張欽禮。張欽禮再度受到周恩來接見,王新則在同期被捕。張欽禮恢復了中共開封地委書記兼中共蘭考縣委第一書記的職務,為遭到批判和關押的幹部平反,並使引黃灌淤工程復工。1973年到1977年,在張欽禮任內,蘭考縣「三害」獲得解決。1973年秋,中共河南省委書記劉建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部長姚依林等領導考察蘭考縣,稱讚了焦裕祿、張欽禮[5]。在前後六年多的時間裏他們的成績是:引黃淤灌出26萬畝沙荒鹽鹼地為良田;種植了56萬畝農桐間作地(區);建立了60個縣、社工廠,填補了蘭考歷史上沒有工業的空白。僅縣辦的16個工廠,年產值4000多萬元,稅利760多萬元,糧食產量由1962年的6000萬斤增加到三億兩千多萬斤,人均800斤,家家有餘糧。蘭考也由老缺糧縣,到1976年,已上繳給國家3000萬斤糧,100萬斤皮棉,80萬斤油料。[1][2]

揭批查

文革結束後,1977年在揭批查運動(揭發批判「四人幫」,清查「四人幫」幫派體系)中,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劉建勛被停職,吳芝圃派系的戴蘇理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趙文甫升任主管政法的省委副書記,周化民升任中共商丘地委書記,蘭考縣被從開封地區劃歸商丘地區管轄。[註 1]

1977年11月13日,中共河南省委免去張欽禮開封地委書記兼蘭考縣委第一書記職務。1978年2月13日,河南省委決定批判張欽禮;2月28日,把已調到外地的張欽禮送交蘭考人民批判[9]。1978年10月16日,張欽禮在蘭考縣治黃淤灌水利工地上被逮捕。1978年10月16日,張欽禮在引黃灌淤工程工地遭商丘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逮捕。1979年12月24日,張欽禮被商丘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罪行是「文革中緊跟林彪、四人幫和反黨亂軍」,迫害老幹部(指秦一飛、周化民),「挖空心思捏造焦裕祿事跡,欺騙全黨,欺騙全國人民」,「擅自扒堤決口,破壞工農業生產」。張欽禮不服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改按煽動打砸搶迫害幹部的性質定罪。因張鐵禮一案和「衛焦司令部」組織所涉及的清查對象有四千多人,其中一百二十人判刑,其餘或開除公職,或開除黨籍。焦裕祿生前樹立的四杆旗(村)幹部的命運更慘,趙新貞被判刑十年,他在獄中得了「水腫病」,第十個年頭才允許保外就醫,出來就死了。雙楊樹的支部書記王發祥因「罪證」不足不能宣判,在隔離室審查十年,第十個年頭死在隔離室。趙垛樓支部書記李運祥判刑六年,在獄中癱瘓,刑滿出獄不久死亡。韓村的支部書記楊素蘭聞訊逃跑,在外流浪了四年。[1]1978年11月21日,《河南日報》頭版刊登新聞:「中共河南省委決定依法懲辦反革命分子張欽禮。」[1]

張欽禮一案是由周化民出面,由趙文甫直接定案,背後是戴蘇理。因在「揭批查」中有功,戴蘇理由中共河南省委書記升任中共遼寧省委第一書記。河南省「揭批查」涉及人數,開除黨籍人數,被判刑幹部人數,佔了全國的百分之六、七十[5]

文革八年,張欽禮和秦、周在蘭考各支持對立的群眾組織,雙方鬥爭的實質,用張欽禮的話說:是捍衛和砍倒焦裕祿這面旗幟為焦點的兩條路線的鬥爭。張欽禮的判決書上寫:張犯在蘭考捏造了一個所謂「兩線一點」的反革命謬論,致使周化民同志遭到殘酷迫害。張鐵禮被周恩來解救後,無法完全控制他所支持的群眾組織不批鬥秦一飛、周化民,但這兩人始終受到蘭考支左部隊的保護,從來也沒有進過監獄,也沒有遭受過軟禁。[1]

判決後,張欽禮從河南省鄭州監獄轉到河南省新安監獄服刑。1990年5月20日保外就醫出獄。出獄後無黨籍、無公職、無基本生活保障,靠兒女贍養。2004年5月7日張欽禮去世,5月13日火化,5月17日下葬。

註釋

  1. ^ 周化民清查張欽禮得到當時省委第一書記戴蘇理和主管政法的省委副書記趙文甫的支持,兩人負責河南的清查工作。五七年反右時趙文甫在蘭考和張欽禮就有一場爭論;在中央工作的楊貴確認最後給張欽禮定案的就是戴蘇理。

參考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陳健. 为张钦礼所做的申诉. 中國焦點. 2004, (1). 
  2. ^ 2.0 2.1 [ http://www.yhcqw.com/28/9542.html 新華社高級記者陳健:「張欽禮一案的前前後後」《炎黃春秋》
  3. ^ 《「縣委書記焦裕祿」被樹為典型始末》,發表於人民網,2014年08月28日
  4. ^ 4.0 4.1 4.2 王樹人,「黨的好幹部」焦裕祿是怎樣被「發現」的,黨史博採2014年第5期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张钦礼:被开除党藉的焦裕禄亲密战友. 搜狐. 2006-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6. ^ 6.0 6.1 许元,焦裕禄剿匪也有一套,党的建设2014年第5期. [2017-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03). 
  7. ^ 劉俊生:《蘭考有個張欽禮——宣傳學習焦裕祿的幕後故事》,《黨史文匯》 2007年12期
  8. ^ 閻樹軍. 鲜为人知的焦裕禄身后事. 縱橫2002年第12期. 
  9. ^ 任彥芳:《張欽禮的悲劇》,載《百年潮》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