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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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亞號戰列艦德意志帝國海軍巴伐利亞級戰列艦主導艦。該艦於1915年2月下水並於1916年7月開始服役,但已來不及參加日德蘭海戰。它的主炮包括分佈在四座雙聯裝炮塔中的八門380毫米口徑炮。艦隻連同它的三艘姊妹艦已經形成了公海艦隊第四戰列分艦隊的核心。巴伐利亞號是在戰爭進行了一半後開始編入海軍序列,並在其生涯中僅投入有限的服務。該艦的首個任務是奉命參與在1916年8月18日至19日艦隊出擊北海行動。它也參與了在里加灣阿爾比恩行動,但就在1917年10月12日,巴伐利亞號即觸雷受損,撤回維修。在1918年11月戰爭結束後,它又與大部分公海艦隊的艦隻被扣押在斯卡帕灣。1919年6月21日,海軍少將路德維希·馮·羅伊特作為被扣押的艦隊指揮官,下令全數鑿沉艦隊。1934年9月艦體被撈起,並拖往羅塞斯報廢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