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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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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的何熙怡女男爵閣下
The Rt Hon. Th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

DBE PC KC FBA
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
任期
2017年9月5日—2020年1月11日
君主伊利沙伯二世
前任廖柏嘉勳爵
繼任韋彥德勳爵
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副院長
任期
2013年6月28日—2017年9月4日
總統廖柏嘉勳爵
提名紀嘉林
前任賀德偉勳爵英語David Hope, Baron Hope of Craighead
繼任曼斯勳爵英語Jonathan Mance, Baron Mance
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任期
2009年10月1日—2013年6月28日
提名施仲宏
前任職位創立
繼任漢布倫勳爵英語Nicholas Hamblen, Lord Hamblen
英國上議院議員
俗職議員
現任
就任日期
2004年1月12日
終身貴族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任期
2018年7月30日—2021年7月29日
指定林鄭月娥
個人資料
出生Brenda Marjorie Hale
(1945-01-31) 1945年1月31日79歲)
 英國英格蘭約郡列斯
國籍 英國
政黨中立
配偶Anthony Hoggett
1968年結婚—1992年結束)

Julian Farrand
1992年結婚—2020年夫逝)
母校劍橋大學格頓學院
職業法官
「Brenda Hale」的各地常用譯名
中國大陸布倫達·黑爾[1]
港澳何熙怡

列治文的何熙怡女男爵DBEPCKCFBA(英語:Brenda Marjorie Hal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1945年1月31日),英國法官,2017年9月起出任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何熙怡女男爵在英國約郡的列斯出生,丈夫爲御用大律師Julian Farrand博士,他們有四名子女及七名孫子女。[2]

何熙怡於2004年奉委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是歷來唯一一位獲得任命的女性。2009年,她與其他上院法官一同過渡到新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並於2013年至2017年擔任副院長。2018年7月30日,正式就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3][4]2021年6月4日宣佈由於對《港區國安法》的擔憂而將於7月29日任期完結後不留任[5][6]

學歷

何熙怡女男爵在北約郡列治文德接受教育。其後,她就讀劍橋大學格頓學院,於1966年在法律榮譽學位試以一級優異表現成績畢業。她其後以自修函授課程攻讀法律,於1967年的大律師公會期終試取得最佳的成績。[2]

專業經驗

畢業後,何熙怡女男爵在曼徹斯特大學擔任法律學者,及後成爲教授。她於1969年在英國格雷律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並以曼徹斯特大律師公會成員身分兼職執業,其後專注於學術事業(及照顧家庭)。她曾撰寫多本著作,包括 Mental Health Law (現已發行第6版)、Parents and Children、 The Family、Law and Society (同樣已發行第6版)、Women and the Law, and From the Test-tube to the Coffin: Choice and Regulation in Family Life (the 1996 Hamlyn Lectures),以及發表不少文章和會議論文。她是期刊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 and Family Law的創刊編輯之一,該期刊正邁向第40周年。雖然何熙怡女男爵主要專注於上述範疇,她亦曾在曼徹斯特大學講授憲法及行政法合約法、侵權法、個人財產及羅馬法。她於1984年獲委任爲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爲推動法律改革的法定機構。她所領導的團隊作出的建議促成多項法令的制訂,包括《1989年兒童法令》、《1996年家事法法令》、《2005年精神行為能力法》等。[2]

司法經驗

何熙怡女男爵的首項司法任命,是於1979年出任西北地區的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主持成員。於1982年,她獲委任爲助理特委法官,即在皇室法庭和郡級法院兼任法官。她於1989年成爲特委法官,並於同年獲委任爲御用大律師。於1994年,她獲委任爲高等法院法官,專任於家事法庭;於1999年獲任命至上訴法庭;於2004年,她成爲首位和唯一一位出任上訴法院常任高級法官的女性。隨着英國最高法院於2009年成立,在上議院執掌最高司法職務的法官成爲英國最高法院法官。於2013年,她成爲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並於2017年成爲英國最高法院院長[2]

與法律有關的服務及工作

除了長期從事關於法律教育、法律著作和法律改革的工作外,何熙怡女男爵於1980年至1984年期間擔任行政審裁機構評議局的成員;該法定組織致力保障行政審裁機構及研訊的公平性和獨立性。她曾於1987年至1994年間擔任英國家事調解服務會管理委員會主席,現時為該會會長。她是英國人類受精及胚胎學研究局的創會成員,於1980年至1994年期間擔任相關委員會的主席,領導該委員會爲研究局制訂首份執業守則。此外,她曾參與英國司法人員培訓委員會轄下的民事及家事司法委員會,以及參與負責就《1998年人權法令》進行司法培訓的委員會。她於2002年至2004年期間擔任皇家高等法院諮詢局的主席。她於2003年協助創立英國女法官協會以來,一直擔任該會會長;她亦積極參與國際女法官協會的事務,並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出任會長。她是格雷律師學院2018年度的司庫。[2]

其他工作

1987年至2002年期間,何熙怡女男爵擔任紐菲爾德基金的受託人。該基金會資助不同範疇的研究和實務計劃,包括涉及尋求司法公正,以及家事法律等事宜。她於2004年1月至2016年12月擔任碧仙桃爾大學校監。此外,她在家鄉列治文特參與多個慈善組織的活動,包括 the Company of Fellomongers, the Richmondshire Landscape Trust, the Richmondshire Museum 及 North Country Theatre。[2]

參考資料

  1. ^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威胁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 觀察者網. 2020-07-18. 
  2. ^ 2.0 2.1 2.2 2.3 2.4 2.5 何熙怡女男爵簡歷 (PDF). [2018-09-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22). 
  3. ^ Baroness Hale and Beverly McLachlin become first female judges to join Hong Kong’s Court of Final Appeal despite ‘national interest’ concerns. 南華早報. [2018-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2) (英語). 
  4. ^ Hong Kong Gazette Notice GN5815/2018 (PDF). [2018-09-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4). 
  5. ^ 憂心國安法衝擊 香港終審法院法官何熙怡將離任. 中央廣播電臺. 2021-06-04 [2024-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1). 
  6. ^ 承認對國安法有擔憂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將離任. 自由亞洲電台. 2021-06-04 [2024-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2). 
司法職務
前任者:
廖柏嘉勳爵
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
2017年-2020年
繼任者:
韋彥德勳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