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安·沃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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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安·沃爾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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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哈布斯堡王朝西里西亞布雷斯勞 (今波蘭弗羅茨瓦夫) | 1679年1月24日
逝世 | 1754年4月9日 馬爾堡薩勒河畔哈雷 | (75歲)
教育程度 | 耶拿大學 (1699–1702)[1] 萊比錫大學 (Dr. phil. habil., 1703) |
機構 | 萊比錫大學 哈雷-維滕貝格大學 馬爾堡大學 |
時代 | 18世紀 |
學派 | 啟蒙時代 人道主義 |
克里斯蒂安·沃爾夫(德語:Christian Wolff,1679年1月24日—1754年4月9日),德國哲學家[2]、數學家。他同時為哲學家萊布尼茲的學生。[3]他將哲學分為理論哲學和實踐哲學,前者包括本體論、宇宙論、心理學和神學,統稱形而上學,後者包括倫理學、政治學、經濟學。邏輯學為一切學科的導論,他的哲學分類法對後世影響很大。
參看
參考文獻
- ^ Robert Theis, Alexander Aichele (eds.), Handbuch Christian Wolff, Springer-Verlag, 2017, p. 442.
- ^ 蔡慶樺. 沃爾夫:十八世紀無人不知的日耳曼人哲學之師. 香港01. 香港: 香港01. 2021年3月17日 [2022年9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年10月3日) (中文(繁體)).
- ^ 理察·大衛·普列希特. 心理研究. 楊如玉 (編). 做你自己:西洋哲學史卷三 初版. 臺北: 商周. 2021年6月: 79. ISBN 978-986-0734-23-2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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