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1844年,為應付對外通商(也包括外交事務),清朝在廣州設立五口通商大臣機構,由兩廣總督特加欽差大臣頭銜兼任。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咸豐十年十二月(1861年3月),五口通商大臣衙門移駐上海,劃歸總理衙門管轄。最初五口通商大臣為專職,薛煥任職,後由兩江總督兼任,駐地從上海移到南京。
1866年,五口通商大臣更名為南洋大臣,更名後首任應為曾國藩,黃濬認為首任為曾國荃,疑誤。[1]
歷任南洋通商大臣,署理不計入,有曾國藩、馬新貽、李宗羲、曾國荃、左宗棠、沈葆楨、劉坤一等人。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