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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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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National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成立時間1996年1月
創始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類型公設財團法人
地址
  •  中華民國
    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
重要人物
董事長:林淇瀁(向陽)
常務監事:劉嘉偉
執行長:李文珊
副執行長:孫華翔、李拓梓
目標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
網站www.ncafroc.org.tw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英語:National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簡稱國藝會,是中華民國政府捐助成立的藝術文化財團法人機構。

國藝會的主要業務在於積極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以提升藝文水準。此外該會下置國家文藝獎,獎勵對台灣文化藝術創意方面有特殊貢獻之人士。

沿革

國藝會的前身為1974年成立之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教育部管理)。1996年1月,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中華民國文化部)輔導改組轉型成財團法人機構,是為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其基金來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捐助新台幣陸拾億元做為本金,另外透過民間捐助加強推動各項業務。

目前國藝會支持的藝文活動類型涵括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舞蹈、文化資產(包括民俗技藝)、視聽媒體藝術以及藝文環境與發展等,並因應時代潮流,鼓勵創新的、具突破性、實驗性與新觀念的各種藝文形式。

組織

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負責督導基金會的業務方向與經費運用,監事會則是負責稽核財務執行狀況,確保所有基金與經費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董、監事人選由主管機關文化部就文化藝術界人士、學者、專家和政府有關機關代表和各界社會人士中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審核聘任。

董事會

  • 執行長
  • 副執行長

歷任董事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
陳奇祿 1995年9月16日-1997年7月23日
秦孝儀 1997年8月16日-1998年9月15日
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
秦孝儀 1998年9月15日-2000年6月9日
許常惠 2000年6月26日-2001年1月1日
漢寶德 2001年2月1日-2001年9月15日
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
陳其南 2001年9月16日-2003年1月31日
林曼麗 2003年2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
李魁賢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
黃明川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第六、七屆董事會董事長
施振榮 2011年1月-2016年12月31日
第八、九屆董事會董事長
林曼麗 2017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第十屆董事會董事長
林淇瀁(向陽) 2023年1月1日-至今

歷任執行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執行長
陳國慈 1995年9月16日-1998年9月15日
簡靜惠 1998年9月16日-2001年9月15日
蘇昭英 2001年9月16日-2002年4月1日
薛保瑕 2002年4月2日-2003年1月23日
方國輝 2003年1月23日-2004年12月31日
蘇昭英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江宗鴻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陳錦誠 2011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彭俊亨 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林曼麗 2019年7月1日-2020年3月16日 董事長兼任代理
李文珊 2020年3月17日-至今

監事會

  • 稽核

[1]

歷屆常務監事

姓名 任期 備註
第一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鄭淑敏 1995年9月16日-1996年9月16日
韋端 1996年12月18日-1997年11月13日
王昭明 1997年11月18日-1998年9月15日
第二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董保城 1998年9月16日-2001年9月15日
第三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鄭清文 2001年9月16日-2004年12月31日
第四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邱晃泉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第五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王惠光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第六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林信和 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第七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郭政弘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第八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石光生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第九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周志宏 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
黃鴻文 2020年10月22日-2022年1月15日
劉嘉偉 2022年2月24日-2022年12月31日

下屬部門

  • 一組(研究發展組):負責研擬國藝會各項業務政策與發展方針,並提供藝文資訊,調查,統計,分析與研究各項文化藝術獎助事業和特別規劃的專案。
  • 二組(甲類補助:包括音樂、舞蹈、戲劇、視聽媒體藝術等類別):負責研擬、宣導、推動及執行文化藝術獎助辦法和其他專案業務。
  • 三組(乙類補助;包括文學、美術、文化資產、藝文環境與發展等類別):負責研擬、宣導、推動及執行文化藝術獎助辦法和其他專案業務。
  • 四組(資源發展組):負責募集國藝會基金,處理國藝會對外之公共關係、執行出版及藝企合作專案業務,辦理「國家文藝獎」頒獎典禮及後續推廣活動。
  • 行政組:負責董、監事會會議的幕僚作業,管理人力資源、文書、印信、出納、庶務,支援各組事項及其他專案業務。
  • 財務組:專責國藝會財務規劃,編列及控制預算,審核各項費用、會計管理、決算事項,及其他專案業務等。

參考資料

參照
  1. ^ 組織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