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延齡
常延齡(1612年—1665年),字喬若,鳳陽府懷遠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常延齡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十二世孫,崇禎年間襲封懷遠侯,十二次疏陳時政,得崇禎帝嘉獎。熊開元、姜埰入獄,他上呈抗章請求解除二人罪名;又寫信給周延儒,用文彥博救唐介的事規勸,朝論都贊同他[1]。崇禎十六年(1643年),湖廣淪陷,常延齡上請統率京軍協助防守九江,又指江都的常家沙有常氏族裔數千人,希望用忠義鼓勵他們,訓練為親兵,崇禎帝同意但未實行。弘光帝繼位,加他為太子太傅;阮大鋮得起用,他和各位廷臣都不停彈劾阮大鋮,惟沒有回音,結果辭官歸鄉。南京失守,常延齡和妻子魏國公的女兒徐氏隱居,在湖熟種菜維生。他死後,家人無法殮葬,朋友集資葬在雨花臺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