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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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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用忠(16世紀—17世紀),藎臣浙江嘉興府嘉善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戈用忠自歲貢出身,崇禎十三年(1640年)成特用出身,獲授隰州知州;他個性敦厚,判刑平允,用杖時會哭泣。之後他因為母親逝世回鄉,不再出仕,杜門著書,八十二歲去世。兒子戈元頴擅長詩文,但早逝[1][2]

引用

  1. ^ 1.0 1.1 嘉慶《嘉善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二》:戈用忠,楊志(雲)字藎臣,歲貢,崇禎庚辰特恩。授隰州守,性敦厚,決獄平允,用杖則流涕;丁內艱,攀轅載道歸家,杜門著書,郡邑當事不輕投一刺,年八十二卒。子元頴,字長鳴,工詩古文,早世。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同潘士遴)時嘉湖屬遺臣:……戈用忠,字藎臣,崇禎十三年特用。官隰州知州,為政平允,用杖輒流涕。憂歸,杜門。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
  • 嘉慶《嘉善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二
官銜
前任:
綦廷臣
明朝隰州知州
1641年-崇禎年間
繼任:
楊祖訓
清朝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