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如
方仲如(1901年2月2日—1983年6月5日),又名方廷楨,字幹才,化名李惠亭,男,陝西咸陽縣新店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生於農民兼小商人的家庭。幼年喪父。1908年至1916年就讀於家鄉私塾和西安高小。1917年春考入陝西省立第三中學(現為三原南郊中學)。1922年考入北京大學預科學習,1922年冬加入了陝西旅京進步學生組織共進社。1923年當選為共進社庶務和財務股主任,並負責《共進》半月刊的發行工作。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參加黨所領導的國民會議促成會全國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任北大黨團組織創建的平民夜校和共進社主辦的升學補習班的教員。1925年參加五卅運動等。1925年秋受黨團組織派遣回陝工作。到渭南渭陽中學任訓育主任兼數學教員,在關中發展團組織、農民協會。1926年8月再次入京,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後受李大釗委派,10月初赴綏遠入馮玉祥部國民聯軍第五路(司令石友三)政治處處長兼黨代表。1927年夏,馮玉祥部隊清黨,和宣俠父、劉志丹等離開,8月被派往蘇聯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學習政治理論和無線電技術,任班長、支部書記。1930年10月回到上海,分配到中共特科在李強實際領導的第二期無線電集訓班任教,1930年12月17日與該訓練班其他19名師生被捕入獄,判刑9年零10個月。1936年8月被友人關中哲保釋,中共渭北工委派遣擔任楊虎城部許權中獨立旅任政治處處長、西北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委員。
1937年7月赴延安,任中共中央黨校教員、研究室主任、黨總支書記、校務部部長等職。1941年冬任中共中央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陝甘寧邊區政府被服局局長。1943年整風運動後期的審幹中,因「叛徒」、「壞分子」嫌疑中斷工作半年。
解放戰爭期間,任陝甘寧邊區財委副秘書長、陝甘寧晉綏聯防軍司令部後勤部部長、西北野戰軍後勤部副司令員、第一野戰軍後勤部政委、西北軍政大學副校長等職務。
1949年5月任西安市第一副市長、市長,中共西安市委第二書記、1956年5月任西安市委第一書記,1957年中共陝西省委書記(當時設第一書記)、省委常務書記,陝西省政協主席,1963年中共中央西北局監察組組長等職位。文革期間遭受迫害。他還是第五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1983年在北京逝世[1]。
家人
四個弟妹都先後加入了中共。妹妹方鑒昭1928年犧牲。
參考文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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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德生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委員會主席 1962年5月-1967年5月 |
繼任: 趙守一 |
新頭銜 西安政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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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安市委員會主席 1955年3月-1959年7月 |
繼任: 張策 |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前任: 趙伯平 |
中國共產黨西安市委員會書記 1956年5月-1958年6月 |
繼任: 張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賈拓夫 |
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長 1950年4月-1956年12月 |
繼任: 劉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