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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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人類學是旅遊學和人類學的一個交叉學科,一般認為西方人類學者加入旅遊研究的標記是1963年人類學者努涅斯(Nunez)發表的論述,《一個墨西哥山村開展周末旅遊帶來的影響》一篇論文。20世紀70~80年代,研究旅遊對目的地社會、文化的影響 是旅遊人類學的主流。其中70年代,以旅遊對發展中國家的社會文化影響為主。進入80年代後,學者們越 來越關注旅遊對西方發達社會的影響,並把旅遊開發與社區建設聯繫起來,考察如何使二者更好地互動。 20世紀90年代後,旅遊的可持續發展間題也進入學者們的視野,他們開始思考如何達到社會文化方面的可持續發展。

西方學人類學者研究旅遊,主要從目的地居民、遊客以及客源地社會這三個不同視角出發,進行系列研究,形成相應理論、觀點。關注目的地社會的人類學者認為旅遊引發了當地社會文化的變遷,因而把旅 游看做一種涵化和發展形式從遊客出發,學者們認為旅遊活動的結構、功能與人生經歷儀式(Rites of Passage)相似,因而旅遊可以看做一種世俗儀式 ;為了弄清楚旅遊的成因,學者到客源地社會尋找答 案,認為旅遊是一種上層建築,是依賴於其他更為根本的社會因素的。在眾多的旅遊人類學家中,以瓦倫·史密斯(Valene L. Smith)、納爾遜·格雷本(Nelson Grabuin)、丹尼森·奈什(Dennison Nash)的學 術最具代表性,他們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旅遊人類學主要學術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