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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戰爭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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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

在日本的軍國主義時代,尤其是在中國抗日戰爭太平洋戰爭期間,大日本帝國在許多亞太國家均犯下了戰爭罪行。這些事件中相當一部分被西方描述為「亞洲的猶太人大屠殺[註 1]」。[1][2]日軍在19世紀後期亦曾犯下過一些戰爭罪行,但絕大部分戰爭犯罪和大屠殺均發生在昭和時代前期。

裕仁天皇領導下的日本軍曾犯下了無數戰爭罪行,導致了數百萬人喪生。一些對歷史上日本戰爭罪行所造成的死亡人數的估計範圍從300[3]到 1400[4]萬不等,這些死亡人數主要是由當時日本軍隊和政府直接實施或間接縱容的屠殺虐待人體實驗人為饑荒奴役以及強迫勞動所造成的。[5][6][7][8][9][10]一些日本士兵在戰後曾承認過犯下這些罪行[11]。日本的陸海軍飛行戰隊的飛行員通常不被列為戰犯,因為在二戰之前或期間不曾有過具體明確的國際人道法以條文方式禁止不人道地非法進行空戰。儘管如此,陸軍飛行戰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亦曾參與了對敵國國民的化學和生物攻擊,並在戰爭中屢次使用一些被日本更早以前簽署的國際協定所禁止的殺傷性武器,其中包括海牙公約(1899年和 1907 年),禁止在戰爭中使用「毒藥或有毒武器」。[12][13]

自1950年代以來,日本政府高級官員曾多次為該國的戰爭罪行道歉日本外務省表示,日本承認其在二戰期間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和苦難」,特別是在進入南京時,日本士兵殺死了大量非戰鬥人員並從事搶劫和強姦[14]。話雖如此,日本政府中的一些自民黨成員,例如前首相小泉純一郎安倍晉三,都曾參拜過備受爭議的靖國神社。此外,一些日本歷史教科書僅對各種戰爭罪行提供了簡要的提及[15],另有一些自民黨黨員否認了日軍暴行,例如否認日本政府直接參與綁架婦女充當「慰安婦」。[16][17]

日本戰爭罪行列表

下表包括日本在東亞東南亞等地的戰爭暴行。

事件 發生時間 發生地點 罪行
旅順大屠殺 1894年11月21日 旅順 中日甲午戰爭期間,日軍攻陷旅順,對市內居民連續四天進行殺戮,最大的被屠殺數字達兩萬,老弱婦孺無一倖免。屠殺過後全市僅剩三十六人生還。
蕭壠事件 1895年 台灣 日軍為報復某親王於台南被殺,於蕭壠(今臺南市佳里區)屠殺當地平民。2000人遇害。
雲林大屠殺 1896年 台灣 日軍佔領台灣時,於雲林對漢人反抗勢力以及平民進行的大屠殺,6000人遇害。
西來庵事件 1915年 台灣 日軍針對余清芳等反抗勢力的後續追擊與清鄉,對起義的臺灣人進行了有據可查的屠殺,很多地方被殺丁(單純屠殺成年男性),有些地方則是不分男女老幼而殺莊,按戶政資料與考證,8月3日起在楠西密枝莊殺害16人,竹圍莊屠莊,男女老少皆死,死亡人數251人。玉井沙仔田莊焚莊,死亡人數82人。玉井國小萬人堆旁斬首刑場,人數不詳,芒仔芒莊死亡36人,內莊仔莊及木公莊屠村死亡119人,另有抗日份子數十人遭斬首收埋於當地廟宇,南莊、菁埔寮莊各為死亡114人及109人,北寮莊斬首45人,竹頭崎莊死亡185人,崗仔林莊屠殺69人。牛埔滅村,甲仙埔四社寮地區為義軍遭追擊解散區域,四散許多遺骨,阿里關、檨仔坑坪頂等地皆有殺人埔,另新化四處殺人埔應為左鎮、南化、玉井兩百多居民遭殺戮地點。
濟南慘案 1928年5月3日 濟南 1928年5月3日國民革命軍在北伐途中經過山東濟南城時,日本方面藉口革命軍對城內的日本僑民進行搶劫、強姦、屠殺,而出動軍隊展開報復,蓄意屠殺中國軍人與民眾六千餘人的事件。其中,國民黨戰地政務委員會派遣濟南的外交處處長兼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署內職員17人被日軍虐殺。
霧社事件 1930年10月27日 台灣 原住民賽德克族領袖莫那魯道率領部落勇士起義抗暴,突襲日本在霧社的小學運動會,擊殺若干日本軍警並奪取槍械。
最後台灣總督府下令全面進攻霧社,執行大規模掃蕩,並派遣飛機使用化武毒氣等手段進行鎮壓,嚴重違反1899年海牙公約、1907年第二次海牙公約等規範作戰手段,原住民死傷慘重。
抗日原住民殘部最後遭到其他與日本當局友好的敵對部落以「以番制番」戰略剿滅,莫那魯道自殺。
平頂山慘案 1932年9月16日 撫順 日本守備隊和憲兵隊士兵200人在遼寧撫順平頂山村用6挺機槍集體屠殺村民3千多人,縱火焚毀全村八百多間房舍。
731部隊 滿洲 731部隊早在日本佔領滿洲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用中國、蘇聯和朝鮮戰俘和百姓做活人生化物理試驗,其中不乏兒童和嬰兒。不含散播細菌和病毒造成的疾病暴發,僅各種殘忍不人道的個體實驗就造成中、俄、朝超過3000人死亡。
鎮江屠城慘案 1937年12月8日 鎮江 江蘇鎮江侵華日軍攻陷,日軍屠殺當地民眾上萬人,焚毀房舍16700多間,姦淫當地婦女幾千人。
南京大屠殺 1937年 南京 侵華日軍佔領南京,約30萬人被屠殺,日本士兵以殺人作為比賽和樂趣,互相較量誰殺人多,孕婦被剖腹強行取出胎兒,許多民眾被集體斬首、槍決、活埋、虐殺,亦或是綁到一起被機槍掃射、刺刀及武士刀亂砍,屍體還被汽油焚燒。約有2萬女性遭到姦淫,甚至是多人輪姦、強迫亂倫,同時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軍縱火燒毀。
三灶島萬人墳 1938年 三灶島 日軍登陸珠海三灶島,屠殺並俘虜數千名當地居民。
重慶大轟炸 1938年2月18日 重慶 中國政府在「南京大屠殺」後,將首都遷到重慶,日軍展開對重慶的無差別空襲,出動飛機9513架次,空襲重慶及附近地區200餘次,投放包括細菌彈在內的各類炸彈2.16萬枚,炸死1.19萬人,炸傷1.41萬人,炸毀房屋1.76萬幢
三光政策 1939年秋起 華北 日軍為了對抗中國游擊隊,採取了一系列對平民及非武裝人員「殺光」、「燒光」、「搶光」的政策。
大同煤礦萬人坑 集中在1940年-1942年 大同 日軍推行「以戰養戰」和「以人換煤」的政策。期間日軍殘酷迫害大同礦工,如有病者、死者即拋入坑中。據統計,侵華日軍自1937年佔領大同以來,8年間掠奪煤礦達1400萬噸,有6萬餘死難礦工被丟入萬人坑。
潘家峪慘案 1941年1月25日 河北 日軍對河北豐潤潘家峪進行「掃蕩」殺害村民1200餘人。
聖士提反書院大屠殺 1941年12月25日 香港 日軍攻進聖士提反書院,並屠殺多人。
慰安婦 日本軍隊誘騙、強迫中國女性俘虜、殖民地(台灣、朝鮮)、佔領區(中南半島、菲律賓、荷屬東印度等)提供性服務,無辜婦女們經常要被當眾強暴十多次至數十次,不少人因此死亡。部分個案因日本為了掩蓋罪行被集體槍殺
潘家戴莊慘案 1942年12月5日 河北 侵華日軍在河北灤縣潘家戴莊屠殺無辜百姓1280多人,焚毀民舍1000多間。
廠窖慘案 1943年5月 湖南 湖南境內,畑俊六指揮手下屠殺3萬餘中國人,強姦當地婦女兩千多人。
平陽慘案 1943年秋 河北 侵華日軍4萬餘人在河北阜平縣平陽村一帶進行「掃蕩」的87天中,用刀砍、活埋等手段殘殺無辜村民700多人,甚至吃被殺者的人心、人肉。
浙江大掃蕩 1942年夏秋 浙江 為報復浙江民眾保護空襲東京後迫降在浙江的美軍飛行員,屠殺25萬浙江百姓。
肅清大屠殺 1942年2月15日 新加坡 日軍對新加坡華人的計劃性屠殺。
巴丹死亡行軍 菲律賓 麥克阿瑟在菲律賓的駐軍不敵日本後,呂宋島上的美軍皆淪為戰俘,日軍強迫美軍戰俘長途跋涉,並不給他們飲水與糧食,美軍戰俘死亡四萬餘人。
馬尼拉大屠殺 菲律賓 麥克阿瑟在雷伊泰灣海戰中戰勝日本並奪回菲律賓,大勢已去的日軍在撤出呂宋島時實施焦土政策,在馬尼拉一帶進行無差別殺戮,導致10萬居民死亡。
泰緬鐵路 緬甸 日軍「馬來之虎」山下奉文的部隊擊潰英軍後,下令英軍戰俘為日軍修築鐵路。
之後有被拍成一部稱做《桂河大橋》的電影。
台灣戰俘營 台灣 金瓜石戰俘營及其他台灣戰俘營,虐打迫害戰俘
拉包爾戰俘營 拉包爾 虐打迫害戰俘
山打根死亡行軍 1942年 馬來西亞 約有2500名在新加坡馬來亞被俘的英國澳洲紐西蘭聯軍士兵(以澳洲士兵為主)被日軍送往北婆羅洲山打根集中營。1945年3月至6月期間,日軍強迫當時僅存的1900戰俘以行軍方式穿越熱帶雨林,遷往260公里外的內陸城市蘭瑙,約有1400人死於途中。最後,抵達目的地的剩餘戰俘又在日軍投降前被集體殺害。
父島事件 1945年2月23日至3月25日 日本小笠原群島父島 駐守小笠原群島父島的日本陸軍和海軍先後殺害了八名關押於要塞中的美國海軍飛行員戰俘,並肢解、烹食了其中五人的肉。
九州大學活體解剖事件 1945年5月17日至6月2日 日本九州 8名美國陸軍航空軍戰俘被送往九州帝國大學醫學部,對這8名戰俘進行殘忍的活體解剖,8人均死亡。

二戰之前

一份西方報紙登載日軍執行旅順大屠殺殘害中國人的素描 [18]
日本攝影師龜井茲明日語亀井茲明拍攝的旅順大屠殺

1868年明治維新後,日本迅速發展成為亞洲的軍事強權,並採取對外侵略政策。日本歷史上第一次重要的對外戰爭是發生在1894年的甲午戰爭,在軍事上發展迅速的日本,擊敗了中國的北洋水師,1894年11月,日軍佔領旅順,進行四天三夜的旅順大屠殺,超過二萬人遇害,屠殺過後全市僅剩三十六人被留下埋葬居民屍體,遇難者葬於白玉山東麓的安葬崗,今稱「萬忠墓[19][20]。最終清政府被迫割讓台灣澎湖遼東半島(後以三千萬兩白銀贖回),並且賠巨款兩億兩白銀。

1904年到1905年,日本與俄羅斯帝國因在滿洲的利益而爆發日俄戰爭,日本最終獲勝。這是亞洲軍事強權首次擊敗一個歐洲大國。雖然當時的清政府宣佈中立,但實際上兩國戰場卻在中國國境內,日、俄兩國都在戰爭時期肆意殺害被己方單方面認為是間諜的中國公民,激起了當時中國民眾的強烈憤怒,著名作家魯迅更指出他本人是由於看到日軍殘殺中國公民時國人的麻木感而棄醫從文。1910年,日韓合併

1927年,田中義一出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並且主持了「東方會議」,目的在於討論軍事行動事宜。1929年,著名的《田中奏摺》被披露,在這份呈昭和天皇的秘密奏章中,田中認為日本如要稱霸世界,必須先征服中國,還具體規劃了侵華的基本戰略。1931年9月18日,日本佔領了滿洲。該奏摺被披露後引發當時社會各階層的強烈反應。現代史家多認為該奏摺系偽造。

日本無限制對外擴張激起了被侵略國家人民的強烈抵抗。中日《馬關條約》簽訂後,台灣紳士丘逢甲就上書朝廷表示不滿,台北民眾鳴鑼罷市,最後自組軍隊,成立台灣民主國以反抗。日本最後派出軍隊平定亂事,獲得台灣控制權。

朝鮮半島,反日情緒同樣高漲。1905年朝鮮淪為日本的保護國,次年日本就在朝鮮設「總監府」,伊藤博文任首任統監,結果全朝鮮都爆發了激烈的抗日運動。1907年,高宗派人秘密參加海牙世界和平會議,請求西方國家幫助朝鮮恢復獨立,但結果卻是皇帝被日本逼迫退位、以及日本更高壓的統治。1909年3月26日,朝鮮人安重根哈爾濱火車站暗殺了伊藤博文,不久朝鮮親日派總理李完用也被刺受傷。1919年3月1日爆發了三一運動京城市民和學生在塔洞公園宣讀了《獨立宣言》及舉行了示威遊行,遭到日本方面的武力鎮壓、柳寬順等人被殺,而整個事件的餘波一直到1920年才完全平息下來。三十年代起,李紅光崔庸健金日成共產黨人又組織了抗日游擊隊,在中國東北和朝鮮邊境地區活動,試圖用武力抗擊日本。此外還有祖國光復會祖國解放團等多個抗日團體,在上海又設立了大韓民國臨時政府

1928年5月3日國民革命軍北伐途中經過山東濟南時,日本方面藉口革命軍對城內的日本僑民進行「搶劫」,而出動軍隊展開報復,蓄意屠殺中國軍人與民眾六千餘人的事件,史稱五三慘案,又稱濟南慘案。其中,中國國民黨戰地政務委員會派遣濟南的外交處處長兼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署內職員17人被日軍虐殺。慘案發生後,日方否認日軍屠殺中國軍民,並要南京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凶,並於5月11日攻佔濟南。直至次年3月,南京國民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中日濟案協定》之後,日軍才退出濟南。

二戰中

1937年南京大屠殺中,日軍強硬將中國平民押進坑中準備集體活埋。

日軍在中國的大屠殺

  • 南京大屠殺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件慘劇,發生在1937年12月。時為中國抗日戰爭,當時的日本陸軍在圍攻當時中國首都南京數個月之後終於攻破,日軍在城內大量屠殺中國平民約三十萬。南京大屠殺事件在當年日本本土的報紙有報導,當中包括兩位軍官在城內進行的殺人比賽遊戲,這些第一手的戰爭記錄現時還存放於世界各地的圖書館內。南京大屠殺之前,日軍在上海蘇州嘉興杭州紹興無錫常州等地也進行了一系列的屠殺平民活動。
  • 南京大屠殺之外,日軍還曾在中國其他地方進行多次規模或大或小的屠殺。在中國許多縣市的歷史上,都有二戰期間遭日軍屠殺的記錄。比較著名的有撫順平頂山屠殺等。

重慶大轟炸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1938年底西遷陪都重慶之後,倚靠四川以及長江中游的資源與天險優勢與日軍進行僵持;為了有效打擊重慶政府的作戰意志,因此日軍選擇對當時中國政府首都重慶進行戰略轟炸意圖逼迫中國政府投降,但是在科技條件無法配合下日軍的戰略轟炸成效有限,重慶的主要設施也未因此受到致命毀損,只是很多民居因被炸毀,有不少無辜市民也因走避不及而斃命。據不完全統計,在1938年至1943年間約1萬多重慶居民死於轟炸。

註釋

  1. ^ 如英語「Asian Holocaust」。「Holocaust」是燔祭,後用來指代納粹大屠殺

參考文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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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書籍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