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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紹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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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紹庚(1896年—1949年)盛京將軍管轄區奉天府遼陽州人,中華民國滿洲國政治家、外交官。

生平

1920年(民國9年),李紹庚畢業於哈爾濱俄立高等商業學校。其後,就任濱江道尹公署外交科長。1924年(民國13年),任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副局長。1926年(民國15年),任東省特別區教育廳廳長。翌年3月到9月,署理駐符拉迪沃斯托克總領事。1931年(民國20年),代理中東鐵路理事長。

滿洲國成立後,李紹庚歷任中東鐵路督辦公署代理督辦、北滿鉄路督辦兼理事長。1935年(康德2年),任交通部大臣,任至1940年(康德7年)12月。其後,任滿洲國駐日本大使,赴日本就任。1942年(康德9年),任外交部大臣,至1944年(康德11年)4月在任。1945年(康德12年)4月,赴南京國民政府(汪兆銘政權)任滿洲國駐華大使。

滿洲國滅亡後,李紹庚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逮捕。[1]1949年,李紹庚逝世。安葬在北京東北義園[2]

註釋

參考文獻

  滿洲國
前任:
丁鑑修
交通大臣
1935年3月 - 1940年12月
繼任:
阮振鐸
前任:
韋煥章
外交大臣
1942年9月 - 1944年4月
繼任:
阮振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