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濱江市中華民國歷史上曾經存在的市[1],今為哈爾濱市道外區

歷史

1927年12月1日,濱江縣的馬路工程局與衛生局合併,改設濱江市政公所,隸屬濱江道尹公署。1929年5月1日,濱江市政公所裁撤,成立濱江市政籌備處,由吉林省直轄。

所轄區域東至老江堤,西至許公路(今景陽街),南至保障街,北至松花江南岸。面積為4100平方公里。

下設:總務科,財務科,工程科,衛生科,教育科。境內的治安工作,由濱江道警察廳負責。

歷任負責人:

  • 濱江市政公所所長:詹珏(1927-)
  • 李科元(1927-兼)
  • 濱江市政籌備處處長蔡運升(1929.5-1930.3)
  • 鍾毓(1930.3-)
  • 劉興沛(1932.2-代理)
  • 謝介石(1932.2-)
  • 趙伯俊(1932.2-1932.7)。

1933年7月1日,滿州國將濱江市與東省特別區哈爾濱特別市、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直轄區、黑龍江省松浦市以及吉林省濱江縣合併為直轄於滿洲國政府的哈爾濱特別市。

參考文獻

  1. ^ 《哈爾濱市志 政權》 第二篇 地方行政機關 第二章 民國初期哈爾濱地區建置(1912-1933年) 第七節 濱江市政公所、濱江市政籌備處(1927年12月-193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