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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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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幣西漢末年到新朝時期王莽幣制改革所發行的一系列錢幣。

王莽幣,現藏陝西歷史博物館

幣制改革

王莽當政後,為了削弱漢朝舊族勢力,以及對百姓的財富掠奪,他以「托古改制」為名進行了一系列的幣制改革。刀幣布幣都在改革中恢復,但從形態上與春秋戰國時的並不相同。由於幣制複雜混亂,導致民間交易很不順暢。並且每次改制的錢幣大小不斷縮小,價卻越來越高,實質上剝削了普通民眾的財富。幣制改革的失敗也是新朝迅速滅亡的原因之一。

儘管王莽的改革是失敗的,但他所發行的一系列錢幣卻是古錢史上的精品。貨幣多採用懸針篆的字體,製作十分精美。史籍失載的國寶金匱直萬是價值最高的古錢之一,存世極少。2006年西安還曾出土過國珍金匱五千西漢末期及新朝的貨幣。據考證,這兩種幣均可能為西漢居攝二年(公元7年)第一次貨幣改革時的產物,未流通,屬試鑄品。[1]

布泉也是史籍失載的新朝貨幣。[2]有學者認為其非貨幣,而是《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中所說的「始建國二年……吏民出入,持布錢以副符傳,不持者,廚傳勿舍,關津苛留。公卿皆持以入宮殿門,欲以重而行之。」[3]但也有學者根據現存錢範等證據認為,布泉實屬貨幣,且流通過,是與第四次貨幣改革時發行的貨泉同時流通的。而上述《漢書·王莽傳》中所說者為大布黃千[4][5][6]還有學者認為,布泉是王莽於第四次貨幣改革後,又嘗試進一步收縮之前的改革措施,將貨布貨泉二品改為布泉一品,逐步暗地推行。其鑄造時間應為地皇元年至王莽死亡之間。[7]

種類

第一次改革(西漢居攝二年,即公元7年)

一刀平五千
大泉五十

《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第六十九上》載,居攝二年「五月,更造貨:錯刀,一直五千;契刀,一直五百;大錢,一直五十,與五銖錢竝行。民多盜鑄者。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輸御府受直,然卒不與直。」此為第一次幣制改革。

《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載,「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平五千」。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現流傳下來的錢幣實物,大錢文為「大泉五十」。

玆據《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及現存實物列表如下:

品類 品名 規格 兌換五銖錢
錯刀 一刀平五千 以黃金錯其文 5000
契刀 契刀五百 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 500
大錢 大泉五十 徑寸二分,重十二銖 50
五銖錢 五銖 1

第二次改革(新朝始建國元年,即公元9年)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載,王莽始建國元年「乃更作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與前「大錢五十」者為二品,並行。欲防民盜鑄,乃禁不得挾。」[8]同時五銖錢被廢。《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載,「是時百姓便安漢五銖錢,以莽錢大小兩行難知,又數變改不信,皆私以五銖錢市買。訛言大錢當罷,莫肯挾。莽患之,復下書:「諸挾五銖錢,言大錢當罷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於市道。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

玆據《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及現存實物列表如下:

品類 品名 規格 兌換五銖錢
大錢 大泉五十 徑寸二分,重十二銖 50
小錢 小泉直一 徑六分,重一銖 1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又載,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冬,「遣諫大夫五十人分鑄錢於郡國。」

第三次改革(新朝始建國二年,即公元10年)

六泉十布
布貨之一(背面)

五物(金、銀、龜、貝、銅)六名(錢貨、金貨、銀貨、龜貨、貝貨、布貨)二十八品

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載,「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迺罷錯刀契刀五銖錢,而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二十八品中,有金貨一品,銀貨二品,龜寶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錢貨六品。其中錢貨六品後世稱為「六泉」(存世品文皆作「泉」,如「小泉直一」、「大泉五十」等),布貨十品後世稱爲「十布」。

玆據《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及存世實物列二十八品如下:

寶貨 品名 規格 單位/級別 兌換小泉直一 兌換貝貨
金貨 黃金 重一斤 10000
銀貨 朱提銀 重八兩 一流 1580
它銀 重八兩 一流 1000
龜貨 元龜岠冉 長尺二寸 2160 大貝十朋
公龜 九寸 500 壯貝十朋
侯龜 七寸以上 300 么貝十朋
子龜 五寸以上 100 小貝十朋
貝貨 大貝 四寸八分以上 朋(二枚為一朋) 216
壯貝 三寸六分以上 朋(二枚為一朋) 50
么貝 二寸四分以上 朋(二枚為一朋) 30
小貝 寸二分以上 朋(二枚為一朋) 10
不盈寸二分 枚(漏度不得為朋) 3  
布貨 大布黃千 長二寸四分,重一兩(即二十四銖) 1000
次布九百 長二寸三分,重二十三銖 900
第布八百 長二寸二分,重二十二銖 800
壯布七百 長二寸一分,重二十一銖 700
中布六百 長二寸,重二十銖 600
差布五百 長寸九分,重十九銖 500
序布四百 長寸八分,重十八銖 400
幼布三百 長寸七分,重十七銖 300
么布二百 長寸六分,重十六銖 200
小布一百 長寸五分,重十五銖 100
錢貨 大泉五十 徑寸二分,重十二銖 50
壯泉四十 一寸,九銖 40
中泉三十 九分,七銖 30
幼泉二十 八分,五銖 20
么泉一十 七分,三銖 10
小泉直一 徑六分,重一銖 1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以錢幣訖不行,復下書曰:「民以食為命,以貨為資,是以八政以食為首。寶貨皆重則小用不給,皆輕則僦載煩費,輕重大小各有差品,則用便而民樂。」於是造寶貨五品,語在食貨志。百姓不從,但行小大錢二品而已。盜鑄錢者不可禁,迺重其法,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吏民出入持布錢以副傳,[9]不持者,廚勿舍,關津苛留。[10]公卿皆持以入宮殿門,欲以重而行之。」

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市買。莽患之,下詔:「敢非井田五銖錢者為惑衆,投諸四裔以御魑魅。」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庶人,不可稱數。莽知民愁,迺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

始建國五年(13年),「以犯挾者多,除其法。」[11]

第四次改革(新朝天鳳元年,即公元14年)

貨泉

禁止大小錢,鑄造貨泉貨布,25個貨泉值一個貨布

此次改革始於天鳳元年(公元14年)。《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後五歲,天鳳元年,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竒,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貨泉徑一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乆,罷之,恐民挾不止,迺令民且獨行大錢,與新貨泉俱枚直一,並行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依此則大錢廢除在地皇元年(公元20年)。

《漢書·卷九十九下·王莽傳第六十九下》載,地皇元年,「是歲,罷大小錢,更行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直貨錢二十五。貨錢徑一寸,重五銖,枚直一。兩品竝行。敢盜鑄錢及偏行布貨,伍人知不發舉,皆沒入為官奴婢。」

有學者根據現存實物的大小輕重,將現存貨泉自好至壞分爲Ⅰ類、Ⅱ類、Ⅲ類。其中Ⅰ類可能為天鳳元年開始的改革初期鑄造;Ⅱ類可能為天鳳後期或地皇年間鑄造;Ⅲ類可能為東漢建武十六年,貨布停鑄,貨泉卻繼續鑄行後鑄造的,即所謂「光武貨泉」。[12]

錢幣價值

王莽幣由於大多工藝細緻,十分精美,又兼其中個別貨幣存世量極少,所以受到中外錢幣研究者和收藏家的喜愛。其中有些還榮登古泉五十名珍等歷代珍稀古錢幣名錄。存世的王莽幣也為學者研究西漢末年、新朝東漢初年的經濟史金融史貨幣史等提供了重要的物證。

參考文獻

  1. ^ 董良义,对几枚珍稀古钱的探讨,收藏2010年第5期(总209期). [201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袁林,王莽「布泉」初探,中國錢幣1984年2期
  3. ^ 蔣若是,秦漢錢幣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4. ^ 師小群, 陝西省博物館所藏新莽錢範, 考古與文物1994年05期
  5. ^ 黨順民,從新莽錢範中看到的問題,陝西金融1990年第154期(XIV)
  6. ^ 喻占勇,也談王莽「布泉」,西安金融1998年05期
  7. ^ 王善卿,王莽「布泉」別議,西安金融1999年06期
  8. ^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載,王莽曰:「予前在大麓,至於攝假,深惟漢氏三七之阸赤德氣盡,思索廣求,所以輔劉延期之術,靡所不用。以故作金刀之利,幾以濟之。然自孔子春秋以為後王法,至於之十四而一代畢,協之於今,亦哀之十四也。赤世計盡,終不可強濟。皇天明威,黃德當興,隆顯大命,屬予以天下。今百姓咸言皇天革而立,廢劉而興。夫『劉』之為字『卯、金、刀』也,正月剛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服虔曰:「剛卯,以正月卯日作佩之,長三寸,廣一寸,四方,或用玉,或用金,或用桃,著革帶佩之。今有玉在者,銘其一面曰『正月剛卯』。金刀,莽所鑄之錢也。」晉灼曰:「剛卯長一寸,廣五分,四方。當中央從穿作孔,以采絲䇯其底,如冠纓頭蕤。刻其上面,作兩行書,文曰『正月剛卯旣央,靈殳四方,赤青白黃,四色是當。帝令祝融,以敎夔、龍,庶疫剛癉,莫我敢當。』其一銘曰『疾日嚴卯,帝令夔化,順爾固伏,化茲靈殳。旣正旣直,旣觚旣方,庶疫剛癉,莫我敢當。』」師古曰:「今往往有土中得玉剛卯者,案大小及文,服說是也。莽以劉字上有卯,下有金,旁又有刀,故禁剛卯及金刀也。」博謀卿士,僉曰天人同應,昭然著明。其去剛卯莫以為佩,除刀錢勿以為利,承順天心,快百姓意。」乃更作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與前「大錢五十」者為二品,並行。欲防民盜鑄,乃禁不得挾
  9. ^ 師古曰:「舊法,行者持符傳,即不稽留。今更令持布錢,與相副,乃得過也。傳音張戀反。其下亦同。」
  10. ^ 師古曰:「廚,行道飲食處。傳,置驛之舍也。苛,問也,音何。」
  11. ^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
  12. ^ 戴志強 謝世平,「貨泉」初探——兼論莽錢製作特徵的演變[A],中國錢幣論文集[C],1985年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