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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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險公司(英語:Mutual Insurance Company)是指不發行股票、以保戶互助的模式經營的保險公司。保戶就是公司的所有者及投資者,因此不需如一般保險公司為股東追求短期獲利的壓力,反而可以專心於企業經營,以長期經營的觀點,將獲利分紅給保戶、增加資產、厚實自我的償還能力。相對的,籌募資金較難是主要缺點[1]。
簡介
相互保險公司的概念就是保險的起源。這種構想於17世紀晚期在英格蘭萌芽[2],但真正出現則是1752年由本傑明·富蘭克林在美國費城創立的「費城房屋火災保險互助會」(Philadelphia Contributionship for the Insurance of Houses From Loss by Fire),這也是美國第一家產物保險業者,至今仍然存在[2]。
目前世界多數國家有採用相互保險公司制度,部分則是規範以合作社架構經營。只是自1990年代以來,部分相互保險公司為尋求資金穩定而走向「股份化」,轉型成與一般公司無異的股份制企業。
參考資料
- ^ What demutualization means for policyholder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Insure.com. January 28, 2003
- ^ 2.0 2.1 Wright, Janet; Virginia Wadsley; Janice Artandi. The History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utual Insurance Companies, A Century of Commitment, 1895–1995. Indianapolis, IN: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utual Insurance Companies. 199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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