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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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名詞最早由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任職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時提出,意圖改變農村落後面貌,在農村實現水利化、化學化、電氣化和機械化,引進國外先進的農場管理技術。這一計劃被文革打亂。[1]2005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2],針對以往嚴重的三農問題,而提出的建設任務。

2006年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又細化了對三農問題的闡述[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總的要求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經濟學上,有國家主導投資農村基本建設,擴大內需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 盘点毛邓时代主政广东的高官. [2012-09-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2). 
  2.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全文). [2009-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19). 
  3.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9-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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