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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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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毅(519年—583年1月3日),胡姓紇豆陵氏,字天武扶風郡平陵縣(今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人,祖籍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北魏、西魏、北周、隋朝官員。

生平

竇毅的父親竇岳早逝,竇毅功勳卓著後,朝廷追贈大將軍、冀州刺史。竇毅為人沉着持重,侍奉父母以孝聞名。魏孝武帝元修初,竇毅以員外散騎侍郎起家官。當時高歡獨攬朝政,竇毅激憤的有為君主而死的志向[1][2]

等到魏孝武帝西遷關中,竇毅跟隨入關,封奉高縣子食邑六百戶,出任符璽郎。竇毅跟隨俘虜竇泰,收復弘農,參與沙苑之戰,都有戰功。竇毅出任右將軍太中大夫,進為侯爵,增加食邑一千戶,屢次升任持節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西魏廢帝二年(552年),竇毅出任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進爵安武縣公,增加食邑一千四百戶。西魏恭帝元年(554年),竇毅進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縣公,外任豳州刺史[3]周孝閔帝宇文覺登基,竇毅進爵神武郡公,增加食邑總計五千戶。保定三年(563年),竇毅被徵召回朝,出任左宮伯,轉任小宗伯,很快加大將軍[4][2]

當時北周和北齊相互爭鬥,戰爭每年都發生,雙方都結交突厥作為外援。宇文泰時期,突厥已經許諾將女兒嫁到西魏,北齊也也用甜言蜜語和貴重的禮品,派遣使者向突厥求婚。突厥本來貪婪無厭,想要悔婚。朝廷於是命令楊薦等人多次出使突厥,前後十多次,才恢復以前的友好關係。到此時,北周雖然期望前往迎娶,還是害怕突厥另作打算。因為竇毅是有功勳的皇親國戚,一向威嚴莊重,就命令竇毅作為使者。保定五年二月辛酉(565年3月25日),周武帝宇文邕詔令陳國公宇文純、柱國許國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人,前往突厥可汗的牙帳迎娶皇后[5][6][7][8][9][10]。等到竇毅到了突厥,北齊的使者也在那裏。突厥君臣還是有二心,竇毅高聲正色,以大義責備他們,經過數十天才定下來,最終竇毅帶着阿史那皇后返回。朝廷評議嘉獎竇毅,另外封成都縣公,食邑一千戶,天和六年四月庚子(571年6月1日),竇毅進位柱國[11][12]。竇毅外任同州刺史,升任蒲州總管,改任金州總管。建德六年(577年)四月,周武帝在平定北齊後返回長安,命令李德林跟隨車駕,任命李德林為內史上士。從此之後,詔書文誥的格式以及對崤山以東人士的任用,全部委託給李德林。周武帝曾在雲陽宮用鮮卑語對群臣說:「我以前聽說李德林的名字,等到見了他給北齊朝廷創作的詔書和檄文,我正以為他是天上人。沒想到現在他為我所用,為我製作文書,這真是奇事。」竇毅回答說:「臣聽說明王聖主,能得到騏驎鳳凰等祥瑞,是聖德感應的結果,不是人力所能得到的。神物雖然能來,但沒法使用它們。而李德林受到您的任用,也是陛下聖德感應得到的,而且有大才獲重用,比騏驎鳳凰強多了。」周武帝大笑說:「真是你說的這麼回事。」[13][14][15] 大象二年六月戊午(580年7月1日),竇毅加上柱國[16][17],大象二年(580年)八月,竇毅回朝擔任大司馬[18][19][20]。隋朝開皇元年三月辛卯(581年3月31日),竇毅出任定州總管[21]。竇毅多次官居藩鎮,都能使百姓和睦。開皇二年十二月甲戌(583年1月3日),竇毅在定州去世[22][23],虛歲六十四,朝廷贈予等六州刺史,諡號。竇毅性格溫和,經常謹慎從事自守節操,又娶宇文泰第五女襄陽公主,特別被朝廷所委任信賴,雖然在朝廷內外任職[24],但是未曾有驕矜懈怠的神色,當時的人以此稱讚他。兒子竇賢繼承了爵位[25][26]

竇毅第二女竇氏,就是唐朝的太穆皇后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唐高祖李淵詔令贈予竇毅司空使持節、總管荊郢硤夔復沔岳沅灃鄂十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封杞國公[27][28][29]

其他

竇毅娶宇文泰第五女襄陽公主,第二女竇氏,襄陽公主的弟弟周武帝宇文邕特別喜愛這個外甥女,將她帶到宮中養育。當時周武帝娶突厥女子阿史那氏為皇后,皇后不受寵愛,竇氏當時年紀還小,私下對周武帝說:「四方沒有寧靜,突厥還很強大,希望舅舅抑制個人感情撫慰皇后,以天下百姓為念,還需要突厥的幫助,那麼江南的南陳、關東的北齊政權就不能成為禍患了。」周武帝讚許並採納了意見[30]。竇毅聽說後,對襄陽公主說:「這個女兒才華容貌如此,不可以隨便許配給人,應當為她求賢能的丈夫。」竇毅於是在門口屏風上畫上兩隻孔雀,公子們有來竇家求婚的,竇毅就給他們兩隻箭,暗中許諾射中孔雀眼睛的就娶自己的女兒。前後數十人來竇家求婚,都沒能射中,李淵最後才來,兩次發箭各射中一隻眼,竇毅大喜,就將女兒嫁給李淵。隋文帝楊堅接受禪讓建立隋朝,竇氏聽說後灑下眼淚,自己跳上胡床說:「恨我不是男子,不能救助舅舅家的危難!」竇毅和襄陽公主急忙捂住竇氏的口說:「你別胡說,我們家族會被族滅的!」[31][32][33]

竇毅是一位佛教徒,曾經建造雲華寺[34]

今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一街道名為「竇府巷」,以竇姓府第在此而得名,亦有傳說此「竇府」即竇毅之府。[35]

住所

竇毅在長安城有兩處住宅,一處位於宣陽坊,住宅西邊有竇氏的歸寧院,後施捨給施淨域寺,宅南有杞公廟[36],淨域寺中僧人說,三階院門外就是唐高祖射孔雀的地方[37][38],另一處位於常樂坊,開皇六年施捨為大慈寺,後改名靈花寺[39]

家庭

兄弟姐妹

  • 竇甝,北魏定安郡扶風郡二郡太守、義安侯

子女

  • 竇賢,隋朝遷州刺史、杞國公
  • 竇照,北周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成州刺史、鉅鹿恭公
  • 竇文殊,隋朝儀同三司、成都縣公
  • 竇氏,嫁隋朝大都督、千牛備身、東平郡公宇文則[40]
  • 太穆皇后,第二女,嫁李淵
  • 竇氏,嫁隋朝著作郎、灃州刺史、懷義郡公裴弘策[41]

參考資料

  1.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毅字天武。父岳,早卒。及毅著勛,追贈大將軍、冀州刺史。毅深沉有器度,事親以孝聞。魏孝武初,起家為員外散騎侍郎。時齊神武擅朝,毅慨然有殉主之志。
  2. ^ 2.0 2.1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熾兄子毅。毅字天武。父岳早卒,及毅著勛,追贈大將軍、冀州刺史。毅深沉有器度,事親以孝聞。魏孝武初,起家員外散騎侍郎。時齊神武擅朝,毅慨然有徇主之志。從孝武西遷,封奉高縣子。從禽竇泰,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進爵安武縣公。恭帝元年,進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縣公。出為幽州刺史。周孝閔帝踐阼,進爵神武郡公。保定三年,拜大將軍。
  3.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九》:出為幽州刺史 按幽州不在西魏境內,疑是豳州之訛。
  4.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及孝武西遷,遂從入關,封奉高縣子,邑六百戶,除符璽郎。從擒竇泰,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拜右將軍、太中大夫,進爵為侯,增邑一千戶。累遷持節、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魏廢帝二年,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進爵安武縣公,增邑一千四百戶。魏恭帝元年,進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縣公,出為幽州刺史。孝閔帝踐阼,進爵神武郡公,增邑通前五千戶。保定三年,征還朝,治左宮伯,轉小宗伯,尋拜大將軍。
  5.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二月辛酉,詔陳國公純、柱國許國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如突厥逆女。
  6. ^ 《周書·卷九·列傳第一》:保定五年二月,詔陳國公純、許國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奉備皇后文物及行殿,並六宮以下百二十人,至俟斤牙帳所,迎後。
  7. ^ 《周書·卷五十·列傳第四十二》:五年,詔陳公純、大司徒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往逆女。
  8. ^ 《北史·卷十四·列傳第二》:保定五年二月,詔陳公純、許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備皇后文物及行殿,並六宮以下一百二十人,至俟斤牙所迎後。
  9. ^ 《北史·卷九十九·列傳第八十七》:五年,詔陳公純、大司徒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往逆女。
  10.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九》:二月,辛丑,周遣陳公純、許公貴、神武公竇毅、南陽公楊薦等備皇后儀衛行殿,並六宮百二十人,詣突厥可汗牙帳逆女。毅,熾之兄子也。
  11.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庚子,以大將軍、滎陽公司馬消難為柱國。陳國公純、雁門公田弘率師取齊宜陽等九城。以大將軍武安公侯莫陳瓊、太安公閻慶、神武公竇毅、南陽公叱羅協、平高公侯伏侯龍恩並為柱國。
  1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庚子,以大將軍司馬消難、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神武公竇毅、南陽公叱羅協、平高公侯伏侯龍恩並為柱國。
  13. ^ 《隋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七》:及周武帝克齊,入鄴之日,敕小司馬唐道和就宅宣旨慰喻,云:「平齊之利,唯在於爾。朕本畏爾逐齊王東走,今聞猶在,大以慰懷,宜即入相見。」道和引之入內,遣內史字文昂訪問齊朝風俗政教、人物善惡,即留內省,三宿乃歸。仍遣從駕至長安,授內史上士。自此以後,詔誥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一以委之。武帝嘗於雲陽宮作鮮卑語謂群臣云:「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及見其與齊朝作詔書移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復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神武公紇豆陵毅答曰:「臣聞明王聖主,得騏驎鳳凰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雖來,不堪使用。如李德林來受驅策,亦陛下聖德感致,有大才用,無所不堪,勝於騏驎鳳凰遠矣。」武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14. ^ 《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周武帝平齊,遣使就宅宣旨云:「平齊之利,唯在於爾,宜入相見。」仍令從駕至長安,授內史上士,詔誥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一以委之。周武謂群臣曰:「我常日唯聞李德林與齊朝作書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復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神武公紇豆陵毅答曰:「臣聞明主聖王,得騏驎鳳皇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雖來,不堪使用。如李德林來受驅策,亦是陛下聖德感致,有大才用,勝於騏驎鳳皇遠矣。」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1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周主以李德林為內史上士,自是詔誥格式用山東人物,並以委之。帝從容謂群臣曰:「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復見其為齊朝作詔書移檄,正謂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神武公紇豆陵毅對曰:「臣聞麒麟鳳皇,為王者瑞,可以德感,不可力致。麒麟鳳皇,得之無用。豈如德林,為瑞且有用哉。」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16.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國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
  17.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
  18.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以上柱國、神武公竇毅為大司馬,齊國公於智為大司空。
  19.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以上柱國、神武公竇毅為大司馬,以齊公於智為大司空。
  20.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周以神武公竇毅為大司馬,齊公於智為大司空,九月,以小宗伯竟陵公楊惠為大宗伯。
  21. ^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辛卯,以上柱國、神武郡公竇毅為定州總管。
  22. ^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甲戌,上柱國竇毅卒。
  23. ^ 《北史·卷十一·隋本紀上第十一》:甲戌,上柱國竇毅卒。
  24.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一0》:雖任兼出入 宋本「入」作「納」,北史卷六一竇熾附兄子毅傳作「內」。按卷三七傳論稱傳中諸人「歷官出內」(殿本改作「歷官外內),北史卷七0傳論采周書此論,「出內」作「出納」。卷四四陽雄傳宋本也有「任兼出內」語,他本「內」作「納」。可知「出內」是當時習用語,猶言「中外」。後人以罕見或改「內」作「納」,或改「出」作「外」。這裏的「入」字原來當同北史作「內」,宋本已改作「納」,他本又改作「入」。但意義相同,今不回改。
  25.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時與齊人爭衡,戎車歲動,並交結突厥,以為外援。在太祖之時,突厥已許納女於我,齊人亦甘言重幣,遣使求婚。狄固貪婪,便欲有悔。朝廷乃令楊薦等累使結之,往反十餘,方復前好。至是,雖期往逆,猶懼改圖。以毅地兼勛戚,素有威重,乃命為使。及毅之至,齊使亦在焉。突厥君臣,猶有貳志。毅抗言正色,以大義責之,累旬乃定,卒以皇后歸。朝議嘉之,別封成都縣公,邑一千戶,進位柱國。出為同州刺史,遷蒲州總管,徙金州總管,加授上柱國,入為大司馬。隋開皇初,拜定州總管。累居藩鎮,鹹得民和。二年,薨於州,年六十四。贈襄郢等六州刺史,諡曰肅。毅性溫和,每以謹慎自守,又尚太祖第五女襄陽公主,特為朝廷所委信。雖任兼出入,未嘗有矜惰之容,時人以此稱焉。子賢嗣。
  26. ^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時與齊人爭衡,戎車歲動,並交結突厥以為外援。突厥已許納女於周,齊人亦甘言重幣,遣使求婚,狄人便欲有悔。朝廷乃令楊薦等累使結之,往返十餘,方復前好。至是雖期往逆,猶懼改圖。以毅地兼勛戚,素以威重,乃令為使。及毅至,齊使亦在焉,突厥君臣,猶有貳志。毅抗言正色,以大義責之,累旬乃定,卒以皇后歸。朝議嘉之,別封成都縣公,進位柱國。歷同州刺史、蒲金二州總管,加上柱國,入為大司馬。隋開皇初,拜定州總管。累居藩鎮,鹹得人和。二年,薨於州,贈襄、郢等六州刺史,諡曰肅。
  27.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毅第二女即唐太穆皇后。武德元年,詔贈司空、總管荊郢硤夔復沔岳沅澧鄂十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封杞國公。
  28. ^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毅第二女即大唐太穆皇后。武德元年,詔贈毅司空、使持節、總管荊郢等十州諸軍事、荊州刺史、杞國公。
  29. ^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毅性溫和,每以謹慎自守,又尚周文帝第五女襄陽公主,特為朝廷所委信,雖任兼出內,未嘗有矜惰之容,時人以此稱焉。子賢嗣。
  30. ^ 《資治通鑑·卷一七一》:阿史那後無寵於周主,神武公竇毅尚襄陽公主,生女尚幼,密言於帝曰:「今齊、陳鼎峙,突厥方強,願舅抑情慰撫,以生民為念!」帝深納之。
  31. ^ 《舊唐書·卷五十一·列傳第一》:高祖太穆皇后竇氏,京兆始平人,隋定州總管、神武公毅之女也。後母,周武帝姊襄陽長公主。後生而發垂過頸,三歲與身齊。周武帝特愛重之,養於宮中。時武帝納突厥女為後,無寵,後尚幼,竊言於帝曰:「四邊未靜,突厥尚強,願舅抑情撫慰,以蒼生為念。但須突厥之助,則江南、關東不能為患矣。」武帝深納之。毅聞之,謂長公主曰:「此女才貌如此,不可妄以許人,當為求賢夫。」乃於門屏畫二孔雀,諸公子有求婚者,輒與兩箭射之,潛約中目者許之。前後數十輩莫能中,高祖後至,兩發各中一目。毅大悅,遂歸於我帝。及周武帝崩,後追思如喪所生。隋文帝受禪,後聞而流涕,自投於床曰:「恨我不為男,以救舅氏之難。」毅與長公主遽掩口曰:「汝勿妄言,滅吾族矣!」
  32. ^ 《新唐書·卷七十六·列傳第一》:後生,發垂過頸,三歲與身等。讀女誡、列女等傳,一過輒不忘。武帝愛之,養宮中,異它甥。時突厥女為後,無寵,後密諫曰:「吾國未靖,虜且彊,願抑情撫接,以取合從,則江南、關東不吾梗。」武帝嘉納。及崩,哀毀同所生。聞隋高祖受禪,自投床下,曰:「恨我非男子,不能救舅家禍。」毅遽掩其口,曰:「毋妄言,赤吾族!」常謂主曰:「此女有奇相,且識不凡,何可妄與人?」因畫二孔雀屏間,請昏者使射二矢,陰約中目則許之。射者閱數十,皆不合。高祖最後射,中各一目,遂歸於帝。
  33. ^ 《資治通鑑·卷一七五》:上柱國竇毅之女,聞隋受禪,自投堂下,撫膺太息曰:「恨我不為男子,救舅氏之患!」毅及襄陽公主掩其口曰;「汝勿妄言,滅吾族!」毅由是奇之。及長,以適唐公李淵。淵,昞之子也。
  34. ^ 《辯正論》:隋大司馬上柱國神武肅公竇毅(造雲華寺) 幼稱令譽。長號通人。家有賜書。門標衛戟。供奉四帝終始一心。義重龍文。財輕蟬翼。折獄動哀矜之念。臨下盡寬和之仁。而護持三寶體達五家。造寺建齋以為常業。
  35. ^ 西安市地方志辦公室. 明清西安词典. 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 2012年11月第2版: 98 [2019-03-18]. ISBN 978-7-224-10398-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1). 
  36. ^ 《長安志·卷苐八》:南門之西,杞國公竇毅宅。(毅即太穆皇后之父。宅西有皇后歸寧院,後施淨域寺。宅南有杞公廟。)
  37. ^ 《酉陽雜俎·續集卷六》:宣陽坊靜域寺,本太穆皇后宅。寺僧云:「三階院門外,是神堯皇帝射孔雀處。
  38. ^ 《唐詩紀事·卷五十七》:宣陽坊靜域寺,本太穆皇后宅。寺僧云:三階院門外是神堯皇帝射孔雀處。
  39. ^ 《長安志·卷苐九》:南門之西靈花寺 【本隋大司馬竇毅宅開皇六年舍宅為寺酉陽雜俎曰本曰大慈大曆初僧儼講經天雨花至地咫尺而滅夜有光燭室敕改為靈花寺儼即康藏之師也】
  40. ^ 王其禕 , 傅清音, 《咸阳新出隋开皇九年《宇文则墓志》浅识》, 《碑林集刊》 (第00期), 2020年, (第00期): 110–114 
  41. ^ 趙君平,趙文成編. 《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 北京: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2012: 213. ISBN 978-7-5013-4465-9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