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倫堡審判死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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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審判死刑執行特指1946年10月16日對紐倫堡審判中判處死刑的10名納粹德國首要戰犯的行刑。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同盟國設立國際軍事法庭,對納粹德國及納粹黨高級領導人的戰爭罪行進行審判。1946年10月1日法庭宣讀判決刑罰,前納粹德國空軍總司令赫爾曼·戈林、納粹黨黨務部部長德語Stab des Stellvertreters des Führers馬丁·鮑曼、納粹德國外交部部長英語Minister for Foreign Affairs (Germany)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國防軍最高統帥部總司令威廉·凱特爾黨衛隊國家安全部部長恩斯特·卡爾滕布倫納、納粹德國帝國東方佔領區事務部英語Reich Ministry for the Occupied Eastern Territories部長阿爾弗雷德·羅森堡、納粹德國波蘭總督府總督漢斯·法郎克、納粹德國內政部部長威廉·弗利克反猶煽動家尤利烏斯·施特萊徹、納粹德國勞動力調配全權總代表德語Generalbevollmächtigter für den Arbeitseinsatz弗里茨·紹克爾、國防軍最高統帥部作戰局局長阿爾弗雷德·約德爾、納粹德國荷蘭總督轄區總督阿圖爾·賽斯-英夸特共12人被判處死刑。其中,鮑曼下落不明缺席審判[註 1],戈林在獄中服毒自殺,其餘10人於10月16日午夜推上絞架,執行了絞刑美國陸軍主持死刑判決的執行,美、蘇、英、法四國軍事代表出席監刑。行刑後所有遺體秘密火化骨灰灑入河中。

準備

紐倫堡審判死刑執行人約翰·C·伍茲軍士長,隸屬於美國陸軍第3軍團第2913紀律訓練中心的專業絞刑師,二戰期間曾對34名美軍士兵執行死刑

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開庭前,美、蘇、英、法四國曾就起訴和懲罰納粹戰犯問題簽署了《國際軍事法庭憲章英語Nuremberg Charter》,憲章賦予了國際軍事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的權力,但並未對執行方式等作出具體規定。審判開庭後,四國代表專門組成四方委員會,監督法庭判決的執行。經過六輪會商,在綜合考量各國的司法習慣、對納粹分子的震懾力、法庭的權威性等多重因素後,委員會就執行問題作出了如下安排:死刑應當在判決之日起第15日採用絞刑的方式非公開執行;執行完畢後遺體應就近火化,骨灰秘密拋灑,不予埋葬,以免墓地成為納粹主義朝聖地;美國作為委員會執行代理負責執行工作。[1]:99-101

1946年10月1日,國際軍事法庭作出判決,戈林等12名被告罪名成立,判處絞刑。宣讀完畢後,所有死刑犯押回囚室,由美軍第6850內務安全支隊的憲兵嚴密把守,防止發生意外情況[2]:Ch1。部分被告不服判決,上訴至盟國管制理事會,戈林和凱特爾則請求用符合軍人身份的槍決替代絞刑。所有上訴於10月9日被理事會駁回,10月13日通知傳達。與此同時,四方委員會美國代表里卡德(Roy V. Rickard)少將挑選第3軍團技術兵員派往紐倫堡,開始着手刑場設置[1]:99-101。刑場選在死刑犯關押地紐倫堡監獄院內的體育館,經一條35碼(32米)長的通道與囚室相連。10月14日,體育館的籃球場上連夜搭起了木製絞刑台,基座八尺見方,高八尺,從地面拾13級台階而上,在台座頂部設有槓桿操作的活門,底下三面木牆,一面以黑簾遮擋,絞架的鈎子上系有絞索。絞刑台兩主一備共三座,一次可處決兩名戰犯[3]:414-415

行刑

1946年10月17日新聞短片英語Newsreel,介紹了對納粹戰犯的審判及處決過程

10月15日,紐倫堡監獄監獄長安德勒斯英語Burton C. Andrus上校收到了四方委員會簽發的死刑執行令英語Execution warrant,11名戰犯的死刑將於16日子夜開始執行。此事並未通知在押囚犯,監獄生活照常安排進行[3]:419。當晚,行刑見證人入場集合,見證人包括盟國管制理事會美、蘇、英、法代表各一名及其翻譯、四國記者各一名、攝影師各一名、以及德國人兩名:巴伐利亞州總理霍格納英語Wilhelm Hoegner和紐倫堡總檢察長萊斯特納(Jacob Leistner)。出於對首席檢察官傑克遜拒絕軍方列席檢察官席參與宣判的反制,美國檢方代表未獲准見證行刑[4]:252-253。當晚10時許,即行刑前兩小時,戈林突發緊急情況,面色鐵青,呼吸困難,待醫生趕到時業已死亡,經當場確認系服氰化鉀膠囊自殺。監獄長得知消息立刻上報四方委員會,各方商討後最終決定成立專案組負責調查,其他犯人仍按原定計劃執行,並向在場的媒體通報了戈林的死訊[3]:422-424。12時45分,向剩餘10人宣讀了死刑執行令,犯人獲准整理儀表,收拾遺物。監獄為每人提供了最後一餐英語Last meal:香腸、土豆沙拉、冷切肉、黑麵包和茶,大多數人沒有動口[2]:Ch1

紐倫堡時間16日1時11分,第一名受刑者里賓特洛甫由兩名美軍憲兵從囚室帶入刑場,押至左側絞刑台,在四國監刑官前驗明正身,走完13級台階站到台座頂部的活門上。在台上,囚犯獲准發表遺言,接受牧師的臨終教誨,遺言言訖後由行刑人助手上綁,主行刑人美軍軍士長約翰·C·伍茲英語John C. Woods為其戴上黑色頭罩,套上絞索後,轉身扳動槓桿,死刑犯腳下活門打開,身體倏然下墜,吊索繃直,絞刑執行完成。兩分鐘後,第二名受刑者凱特爾被帶至右側絞刑台前,根據同樣流程執行。凱特爾行刑後,由美蘇兩方各派一名軍醫前去檢查第一個受刑者里賓特洛甫生命體徵,確認死亡。卡爾滕布論納、羅森堡、法朗克等均按照上述流程被依次成對處決,最後一名死刑犯賽斯-英夸特於2時45分執行,全程用時不到兩小時[3]:425-427。據見證人回憶,大部分納粹戰犯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極力表現出勇氣,平靜而體面地接受了死亡[4]:253-254,但也有例外:反猶煽動家施特萊徹需要左右憲兵架着拖進刑場,行至絞刑台前歇斯底里地大叫一聲「希特拉萬歲!」,站在絞刑台上又喊:「46年普珥節快樂!」[註 2],最後在臨刑前放話:「布爾什維克遲早把你們都絞死。」[3]:426-427

紐倫堡死刑執行採用美國陸軍慣用的「標準下墜法」,如執行得當,犯人會因墜落瞬間絞索繩結的衝擊造成高位脊髓離斷,迅速死亡[5]。但當天的情況並非如此:里賓特洛甫和紹克爾在行刑14分鐘後死亡[6]:6-7,約德爾用時18分鐘,而凱特爾則被絞24分鐘才斷氣[4]:255。一說行刑人伍茲可能低估了正確行刑所需的絞索繩結長度,導致這些納粹戰犯(像當年被納粹絞死的7·20密謀案成員一樣)最終因絞索勒緊緩慢窒息而死[6]:6-7。此外,執行絞刑用的絞刑台活門較小,凱特爾、弗利克等死刑犯在墜落時頭部撞上活門邊框磕傷。但伍茲本人對此不以為然:「我用103分鐘絞死了10名納粹,這就叫快……唯一的遺憾就是便宜了那個戈林。」[4]:255在場的蘇聯見證人也稱紐倫堡審判的行刑過程「技術專業、手法嫻熟」[7]:319-320

每名戰犯宣告死亡後由行刑人割斷絞索,遺體入殮到刑場準備的棺材中[3]:428-429。所有死刑執行完畢後,戈林的遺體也用擔架抬來並排放置,供在場媒體查看拍照[7]:320

納粹戰犯死刑計劃執行順序、遺言及死亡時間明細[註 3]
執行順序 姓名 遺言[4]:253-254 死亡時間[8] 遺體照片
1 赫爾曼·戈林 (無) 10時45分
2 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 「願上帝保佑德國。願上帝憐憫我的靈魂。最後我希望德國能重新統一,為了和平東西方之間能達成諒解。祝願世界和平。」 1時29分
3 威廉·凱特爾 「我祈禱全能的上帝憐憫德國人民。在我之前已經有兩百多萬德國士兵為祖國獻出了生命。兒子們,我這就來[註 4]——一切為了德國。」 1時44分
4 恩斯特·卡爾滕布倫納 「我全心全意、心甘情願為德國人民和祖國服務。我已依法盡到了我的職責。很遺憾這次人民受軍人以外的人領導。我對所有的罪行感到愧疚,我並沒有參與其中。祝德國好運。」 1時49分
5 阿爾弗雷德·羅森堡 「沒有。」 2時00分
6 漢斯·法郎克 「感謝在押期間對我的良好待遇,願上帝能心懷憐憫接納我。」 2時08分
7 威廉·弗利克 「永恆的德國萬歲。」 2時19分
8 尤利烏斯·施特萊徹 「布爾什維克遲早把你們都絞死。」 2時28分
9 弗里茨·紹克爾 「我死得冤,這判決是錯誤的。願上帝保佑德國,令德國再次偉大。德國萬歲!願上帝保佑我的家人。」 2時39分
10 阿爾弗雷德·約德爾 「向你致敬,我的德國。」 2時50分
11 阿圖爾·賽斯-英夸特 「希望這次處決成為二戰悲劇的最後一幕,人與人之間和平諒解是這場世界大戰給我們的教訓。我相信德國。」 2時57分

後事

11名戰犯的遺體脫去衣服,裝殮妥當,每口棺材上虛構了個美國士兵姓名,如戈林變成了「喬治·芒格(George Munger)」,另備空棺材一口盛放死刑犯表格、身份證件和私人財物。10月17日拂曉時分,12口棺材裝上兩輛軍卡,在美軍憲兵一個營和吉普車的押運下離開紐倫堡監獄開往慕尼黑,於上午抵達慕尼黑東部公墓英語Ostfriedhof_(Munich)。美軍向墓地火葬場工作人員謊稱在戰場上發現回收了12具1945年陣亡的士兵遺體,出於家屬意願需要火化並將骨灰帶回美國。火化工作持續了一整天,每人的骨灰盛入標有假名的鋁製骨灰罈裏裝回軍卡,車隊隨後開往位於慕尼黑海爾曼大街25號的奧伯胡默別墅德語Villa Oberhummer(當時被美軍徵用,作為「1號停屍房」)。抵達後,將骨灰罈帶往毗鄰別墅的一條小河——伊薩爾河的支流溫茲河德語Wenzbach_(München)邊,打開骨灰罈,將骨灰全部灑入河中,骨灰罈用斧頭劈碎,踩扁銷毀。死刑犯的文件、信件和日記留在囚室中,轉交親屬。[3]:428-429[9]:128處分完畢後,魯道夫·赫斯阿爾伯特·斯佩爾卡爾·鄧尼茨等其他納粹戰犯在看守監視下打掃死囚室,清除了所有居住痕跡[2]:Ch10

註釋

  1. ^ 後證實已於1945年柏林戰役期間死亡。
  2. ^ 猶太人慶祝古波斯反猶大臣哈曼被誅殺的節日。
  3. ^ 不同媒體對遺言及死亡時間有些微差異,另列美國國際新聞社報道供參考:Smith, Kingsbury. The Execution of Nazi War Criminals. International News Service. 1946-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2). 
  4. ^ 凱特爾幼子漢斯1941年7月戰死於蘇聯斯摩棱斯克,次子恩斯特1943年在東線失蹤,認定陣亡,實為蘇軍所虜,1955年釋放。[4]:254

參考資料

  1. ^ 1.0 1.1 Erlichman, Camilo. Transforming Occupation in the Western Zones of Germany: Politics, Everyday Life and Social Interactions, 1945-55.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18. ISBN 1-350-04923-9. 
  2. ^ 2.0 2.1 2.2 Townsend, Tim. Mission at Nuremberg: An American Army Chaplain and the Trial of the Nazis.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2014. ISBN 978-0-06-199719-8.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美〕約瑟夫·E·珀西科. 纽伦堡大审判. 劉巍 等 (譯).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ISBN 7-208-03374-9. 
  4. ^ 4.0 4.1 4.2 4.3 4.4 4.5 Werner, Maser. Nuremberg: A Nation on Trial.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79. ISBN 0-684-16252-0. 
  5. ^ Tilles, Stanley; Denhart, Jeffrey. By The Neck Until Dead: The Gallows of Nuremberg. Jona Books. 1999. ISBN 978-0-965-79292-9. 
  6. ^ 6.0 6.1 Wilkes, Donald E. Jr. The Trial of the Century--And of All Time. Popular Media. 2002, (33) [2021-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1). 
  7. ^ 7.0 7.1 Polevoi, Boris. The Final Reckoning: Nuremberg Diaries. Progress Publishers. 1978. OCLC 955077075. 
  8. ^ Gaeth, Arthur. Nuremberg Executions (Broadcast Report). 1946-10-16 [2021-07-10]. Combined American Network.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0) –透過羅伯特·H·傑克遜中心英語Robert H. Jackson Center. 
  9. ^ Darnstädt, Thomas. Ein Glücksfall der Geschichte. Der Spiegel. 2005, (14): 128-137 [2021-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