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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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科給事中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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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公廓,號匡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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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丁未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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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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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周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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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邦治、邦教、邦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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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紘(1542年—?),字公廓,號匡湖,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癸酉鄉試二十一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十四名,登三甲第三名。禮部觀政,任行人司行人[1][2]。萬曆十九年(1591年)八月,遷禮科給事中。一上任,即上《定制書》數千言。早先神宗規定萬曆二十年將策立太子,但久無行動,於是許國、王家屏上書急催。神宗私下斥責申時行介入立儲問題,時行推說不知,又寫密函告知皇上:「惟親斷親裁,勿因小臣妨大典。」不料此信落入羅大紘手中。是年九月,大紘彈劾首輔申時行失職,中書黃正賓、御史鄒德泳、吏部給事中鍾羽正、侯先春等亦劾之。萬曆帝震怒,將羅大紘斥為民。萬曆十九年(1591年)九月,申時行辭職。鄉人以羅大紘、羅倫、羅洪先,號為「三羅」。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家族
曾祖羅鼎祥;祖父羅應麟;父羅琛。前母蕭氏;歐陽氏[3]。兄大紳、大綝、秉忠、秉直,弟大綸、秉智。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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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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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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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8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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