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舌鮒
羊舌鮒 代理司馬、代理司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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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叔魚 |
本名 | 姓:姬 氏:羊舌 名:鮒 |
出生 | 前580年 |
逝世 | 前531年 |
國籍 | 晉國 |
別名 | 叔鮒 |
活躍時期 | 春秋時期 |
知名於 | 晉國大夫 |
父母 | 父:羊舌職 |
羊舌
簡介
叔魚雖然才能出眾,卻又貪得無厭。晉昭公三年(公元前534年),晉國以叔魚為代理司馬,在平丘召集諸侯。當時,晉國軍隊駐紮在衛國,叔魚為向衛國索賂,故意不管隨意刈草的人。衛國派屠伯送給叔向羹和一篋錦,請求他的幫助。叔向收下了羹,而將錦交給屠伯。並告訴他,以國君的名義將錦賜給叔魚。屠伯照做了,結果還沒等他從叔魚那裏離開,禁止亂刈草木的命令就下達了。[2]
魯國的季孫意如當時因故被晉國扣押,後來晉國的執政韓宣子得知,魯國可能要與別的國家結盟,不再侍奉晉國。韓宣子於是打算放走季孫意如,但此時季孫意如卻待在晉國不願回國,韓宣子問叔向,要怎樣令季孫意如回國。叔向說自己不能辦到,叔魚可以。於是派叔魚前去。叔魚哭着騙季孫意如說:「我從官吏那邊聽說,將為您打掃在西河附近的館舍,您怎麼打算?」暗示將把季孫意如永遠扣押於西河,季孫意如感到害怕,便趕緊回魯國去了。[3]
前531年,司法官(士)景伯人在楚國,大夫韓宣子命羊舌鮒代理法官。邢侯與雍子為了領地的疆界打官司,雍子知道錯在自己,為了要贏,竟把自己的親生女兒獻給羊舌鮒,作為賄賂。叔魚收了雍子所贈送的女兒,便判雍子無罪。
邢侯知道後非常憤怒,在法庭上拔劍把雍子與叔魚都殺了。因為三人都是貴族,韓宣子不知如何論罪,命叔魚的異母兄弟羊舌譽(叔向)論斷三人之罪。
叔向說:「叔魚貪污,把司法賣了,雍子用女兒賄賂法官,邢侯不是法官卻幹法官的事,三人都該判死刑。」自己有錯卻想奪得美名是為錯,貪以敗官是為墨,殺人不忌是為賊。《夏書》說:『昏、墨、賊、殺。』這是皋陶制定刑罰。請按這樣做罷。」邢侯聽到消息,連忙出逃,韓宣子便命人將邢侯逮捕後處死[4],而已死的雍子和叔魚屍體再拖出來遊街,當作執行死刑。[5]
註釋
- ^ 《姓纂》中記載:「春秋時晉羊舌鮒,字叔魚,後以字爲氏。」
- ^ 《左傳·昭公十三年》:羊舌鮒攝司馬,遂合諸侯於平丘。次於衛地,叔鮒求貨於衛,淫芻蕘者。衛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曰:「諸侯事晉,未敢攜貳,況衛在君之宇下,而敢有異志?芻蕘者異於他日,敢請之。」叔向受羹反錦,曰:「晉有羊舌鮒者,瀆貨無厭,亦將及矣。為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賜之,其已。」客従之,未退,而禁之。
- ^ 《左傳·昭公十三年》:季孫猶在晉……宣子患之,謂叔向曰:「子能歸季孫乎?」對曰:「不能。鮒也能。」乃使叔魚。叔魚見季孫曰:「昔鮒也得罪於晉君,自歸於魯君。微武子之賜,不至於今。雖獲歸骨於晉,猶子則肉之,敢不盡情?歸子而不歸,鮒也聞諸吏,將為子除館於西河,其若之何?」且泣。平子懼,先歸。惠伯待禮。
- ^ 也有因為邢侯逃走抓不到,轉而抄滅他家門的記載。此處綜合《左傳》與《國語》的內容。
- ^ 《左傳·昭公十四年》:晉邢侯與雍子爭賂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納其女於叔魚,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與雍子於朝。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刑侯專殺,其罪一也。己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忌為賊。《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従之。」乃施邢侯而屍雍子與叔魚於市。
參考書目
- 《左傳·昭公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