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胡之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胡之光(1930年),男,河北容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紀委書記,副總警監[1][2]

參考資料

  1. ^ 国务院授予陶驷驹等三百七十二名同志人民警察警衔命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20-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3). 
  2. ^ 廖蓋隆等編. 中囯人名大辞典·现任党政军领导人物卷.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0.